满大街流行破洞牛仔裤的时候,我心血来潮,买了一件破洞牛仔夹克。
背上、袖子上不对称开了几个洞,不是完全敞开的,洞口还有丝丝缕缕连着,若隐若现。
以前出去玩总是带着,为了应景拍个照什么的,觉得比较帅。
有一次在一个景点排队入场,速度极慢,闺女排在我后面百无聊赖,把我身上的洞洞戳个遍。
我小声制止她,她正享受这件事,不肯收手。
我生气了,正色道:你知道这不是衣服破了的洞吧,每个洞洞都是妈妈花钱买的。在电视上,人们叫
它fashion 洞,或者说富洞。你每戳破一个,衣服贬值不少。
这一招灵了,她不再戳我衣服,转而笑得前仰后合……
几年前出去玩,又翻出这件衣服,犹豫要不要带上,往身上套了一下,还行,合身。
可是,伸伸胳膊,来回走两步觉得有点冷,哪里都漏风,果断放弃。突然意识到,
自己越来越喜欢保暖、轻便、百搭的fleece 外套了 。
无他,老了,身体是最诚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