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费用并非离普。这其实是保险的问题。你原帖的主旨就是西医谋财(你)害人(梁启超),中医治病救人(胡适)。
用一些极端案例(并非事实)来证明中医就是好来就是好!
关于你提到的中医治好了胡适的糖尿病一说,也被辟谣:
实际上,胡适在生前已几次辟谣。1958年,胡适致余复洋的信中否认中医的误传,说:“其实我一生没有得过糖尿病,当然没有陆仲安治愈我的糖尿病的事。”1961年他郑重声明:“在三十多年前(即1920年),我曾有小病,有一位学西医的朋友,疑是慢性肾脏炎,后来始知此友的诊断不确。如果我患的真是此病,我不会有三四十年的活动能力了。我并未患过此病。贵友说我有秘方可以治此症,此说全无根据。”又说:“有人传说我曾患慢性肾脏炎,为中药治好,——其实都不足信。大概慢性肾脏炎至今似尚未有特效药。”
关于汪精卫的岳母一事,也是高晓松以讹传讹。实际情况你可以在网上查到。
如果你的目的是让人信服中医好(当然,我没说中医一无是处),至少拿出能站的住脚的论点来,不要罔顾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