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到小偷或者强盗了不抓是否应该受到道义上的批评,实际上不太好回答。
因为从理论上讲,这个社会能够成立的一个前提就是个人放弃一部分的行使正义的权利(比方说把一个小偷痛揍一顿)给社会,然后由社会通过公平,统一而有力的保障机构来实施正义,比方说警察和法院。
所以私刑,个人审判在现代社会里面都是不合法的。同理,不抓小偷而让法律处理此事合法,也合理。
但可以对它进行反驳的有两条
1。虽然合理合法,但是在法律和公共正义无法及时覆盖到的地方(比方说抢劫现场)我们是否应该鼓励见义勇为?
2。尤其在公平和正义无法得到保障或者被严重扭曲的情况下,是否允许个人行使正义的权利?因为社会机构已经失去了代理个人正义的能力和愿望的情况下?
所以,你看即使是表面上很简单的东西,仔细思考一下也会发现有值得探讨的地方。
而探讨本身,或者如某人所说,探讨真理的行为,无非是让自己更加聪明一点,不至于被许多送似是而非的论调迷了眼。
另外,我很同意你的观点 - 抓小偷根本上是警察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