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当引用是在法定许可的范围内,是一种合法行为

引用的目的仅仅是为了说明问题,即使你有著作,也并没对你的著作或者你的利益产生影响。在这种前提下不属于侵权和违法,要求署名是不恰当的举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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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上给王翠华的跟贴 -*璐璐*- 给 *璐璐* 发送悄悄话 *璐璐*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0/07/2010 postreply 17:13:22

璐璐美女以后有高见贴日坛吧,这里粉丝多。 -HaMMy- 给 HaMMy 发送悄悄话 HaMMy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0/07/2010 postreply 17:4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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