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一个问题,有同样情况的给说一声,出了主意,谢了

今天周六抽空去了趟银行,把往来帐目打印了一遍(一直用卡的),发现从去年10月开始每月被扣两次房租。

原因是去年10月开始新的管理会社接管了原来的管理会社,这样的话房租也应该从原来的管理会社转到新的管理会社的,这些在以前的通知信上都写好了,现在新旧管理会社都扣我钱,娘娘的。
我呢,很少去银行,也很信任日本人的办事方式,所以很少检查这些往来帐目。今天一看,好家伙这一年多交了100多万,没有任何人告诉我。

你说我应不应该让他们赔偿,白白用了我一年的血汗钱。比较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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