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下牧歌:多一种视角有什么不好呢,如果大家真地想让凶手伏法

本帖于 2013-05-07 19:29:42 时间, 由普通用户 人约黄昏后 编辑

 

文章里已经说了,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投毒一定发生在宿舍,

失窃案前贝(不自然地)到过朱令宿舍,所以他熟悉宿舍和物品的情况。

关键的第二次投毒时期是周末,投毒可能发生在朱令回家途中或休息期间,

联系到朱令社交活动广泛,她完全有可能在这期间跟老同学见见面。。。

所以,理论上贝是有可能做到这些事情的,至于是否有动机是否合情理又是另外一回事。

 

另外贝的亲生父亲是国家农业部副部长,继父是司法部副部长,

谁后台硬你可以比较一下。

 

方昨天后来连发了六七条微薄质疑贝为何在朱令案上撒谎,

看得出是做了大量调查有备而来的,和贝相关的以前不为人知的信息可能会

不断增加,大家都有自己的判断力,如果贝真的清白,

方舟子是没有那个能力颠倒黑白的。

 

城头看到方舟子的铊问答贴子下面的评论,清一色的砖头,

方同学要成人民公敌了,回头想想日坛网亲们还真是友好啊,赫赫。


刚看到方同学发长篇了,附个链接吧
贝志诚为什么要撒谎?
http://fangzhouzi.blog.hexun.com/85094739_d.html



 

 

所有跟帖: 

有放到孙的箱子么,我怎么看到的是日用品失窃,但留了一个杯子在床下 -人约黄昏后- 给 人约黄昏后 发送悄悄话 人约黄昏后 的博客首页 (50 bytes) () 05/07/2013 postreply 19:32:58

非常同意,宿舍里要是出了这种事,并且没查清楚,正常人是不敢再住下去的 -雨中小花- 给 雨中小花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5/07/2013 postreply 19:54:31

证实铊中毒已经过了很长时间,确定被人下毒又过了很长时间,你这个不是问题 -人约黄昏后- 给 人约黄昏后 发送悄悄话 人约黄昏后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5/07/2013 postreply 19:56:52

确定下毒之后,距离她们毕业又过了几年的时间,换了你,在结论没出来之前会安心在那里等到毕业吗 -雨中小花- 给 雨中小花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5/07/2013 postreply 19:59:39

要看相互的信赖关系吧,案发时她们已经共同生活了两三年 -人约黄昏后- 给 人约黄昏后 发送悄悄话 人约黄昏后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5/07/2013 postreply 20:04:49

如果你身边发生投毒案,你会信赖仅在一起生活了两年的室友吗?人在危急时刻,疑心会很重的 -雨中小花- 给 雨中小花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5/07/2013 postreply 20:38:33

不過、朱令是二次中毒発作。如果第一次発作時就換房是不是可以免去第二次発作 -飯盛男- 给 飯盛男 发送悄悄话 飯盛男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5/07/2013 postreply 20:51:40

看到第一次発作、覚得不過隠、再投一次? -飯盛男- 给 飯盛男 发送悄悄话 飯盛男 的博客首页 (105 bytes) () 05/07/2013 postreply 21:06:05

我延着方式逻辑给你构思一下为什么要二次下毒 -人约黄昏后- 给 人约黄昏后 发送悄悄话 人约黄昏后 的博客首页 (545 bytes) () 05/07/2013 postreply 21:16:49

天哪,这个太容易了啊,在受到管制的今天,理发店的老板都还能轻易搞到 -人约黄昏后- 给 人约黄昏后 发送悄悄话 人约黄昏后 的博客首页 (6 bytes) () 05/07/2013 postreply 21:26:02

纯遐想,不用当真,俺要干活去了 -人约黄昏后- 给 人约黄昏后 发送悄悄话 人约黄昏后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5/07/2013 postreply 21:28:56

你赶快去看看这个,不得不佩服某人的想像力啊 -人约黄昏后- 给 人约黄昏后 发送悄悄话 人约黄昏后 的博客首页 (145 bytes) () 05/07/2013 postreply 19:54:41

我也觉得贝当时很年轻,可能会有点个人英雄主义,不排除有夸大事实的部分;但是事情的本质是不会变的 -雨中小花- 给 雨中小花 发送悄悄话 (56 bytes) () 05/07/2013 postreply 20:44:32

有道理。怎么看都像是集体作案,所以大家才不担心。 -yuriko6911- 给 yuriko6911 发送悄悄话 yuriko6911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5/07/2013 postreply 20:50:21

我認為這案是破不了啦 -飯盛男- 给 飯盛男 发送悄悄话 飯盛男 的博客首页 (272 bytes) () 05/07/2013 postreply 19:33:58

案已经结了,基本不可能重开。但能否还原真相,可能还是有意义的。 -人约黄昏后- 给 人约黄昏后 发送悄悄话 人约黄昏后 的博客首页 (6 bytes) () 05/07/2013 postreply 19:40:46

大学和公安是有一定責任的 -飯盛男- 给 飯盛男 发送悄悄话 飯盛男 的博客首页 (31 bytes) () 05/07/2013 postreply 19:52:13

如果孙是罪犯,大学推卸责任延误时机罪很大 -人约黄昏后- 给 人约黄昏后 发送悄悄话 人约黄昏后 的博客首页 (62 bytes) () 05/07/2013 postreply 19:59:30

说朱令案已经结案的,可以歇一歇了。按照中国刑法,刑事案件结案,只有两种情况: -想想再说- 给 想想再说 发送悄悄话 (478 bytes) () 05/07/2013 postreply 20:16:59

晕,这个是回你说的”方欺软怕硬“ -人约黄昏后- 给 人约黄昏后 发送悄悄话 人约黄昏后 的博客首页 (192 bytes) () 05/07/2013 postreply 19:39:19

方説的神仙打架 -飯盛男- 给 飯盛男 发送悄悄话 飯盛男 的博客首页 (89 bytes) () 05/07/2013 postreply 19:44:26

不会是自杀吧? -王翠花- 给 王翠花 发送悄悄话 王翠花 的博客首页 (17 bytes) () 05/07/2013 postreply 20:35:37

这个问题肯定早排除了,你看谁自杀还哭着喊着的要去公演,要去双学位的.... -雨中小花- 给 雨中小花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5/07/2013 postreply 20:40:30

朱令可怜,除了凶手,朱令周围的人也可怜。这么多年被议论被怀疑。。。。。 -王翠花- 给 王翠花 发送悄悄话 王翠花 的博客首页 (66 bytes) () 05/07/2013 postreply 20:44:36

我估计凶手有八成自首的可能性。。。。。 -灌泛- 给 灌泛 发送悄悄话 灌泛 的博客首页 (124 bytes) () 05/07/2013 postreply 21:17:52

没有任何证据神马的是废话,谁都知道 -semin- 给 semin 发送悄悄话 semin 的博客首页 (83 bytes) () 05/07/2013 postreply 21:19:45

请您先登陆,再发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