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在乌鲁木齐国际机场,一名日籍旅客因藏匿气体打火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及中国民用航空局(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简称“民航局”)相关规定,被机场警方警告,并取消其登机资格。
据介绍,10月19日,该机场派出所T2航站楼值班民警接到机场安检报警称:一名日籍旅客经过安检时,被查出在袜内和鞋底隐藏气体打火机,机场民警随后将该名日籍旅客带回公安值班室。
经民警询问调查后得知,该日籍旅客与同行14人于10月13日从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入境,途经西安、敦煌、乌鲁木齐、吐鲁番。19日准备离开乌鲁木齐飞往上海转机回日本大阪。该旅客承认自己烟瘾较大,于是隐藏打火机想在登机前再抽几支烟。
因该名日籍旅客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以及民航局《关于禁止旅客随身携带打火机、火柴乘坐民航飞机的公告》的要求,机场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该旅客口头警告,并拒绝其登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