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和我雇主不同. 我一直给全家买医疗保险. 前年老公到外地工作, 把我两个小孩的医疗保险加到他的医疗保险里了. 因为我们不在同一州. 我老公的生日在我前面. 按规矩谁的生日在前小孩的医疗保险里归谁管(我原来不知道这规矩).因为我嫌麻烦我一直未向我的医疗保险通报两个小孩在老公处的医疗保险, 看病时只填了我的医疗保险. 在我这州住的孩子一直用我的医疗保险. 现在我的医疗保险公司来信要确证我是否有双重保险. 如果如实汇报, 我的医疗保险公司会怎样处理我呢? 肯定要调查. 我小孩近两年所有看病他们给付的费用全让我补交吗? 他们会不会起诉我. 真不知该怎么办? 知道这方面知识的人请给些指导.
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