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8老师,您解答得非常清楚了。现回答您的问题

回答: Reply8632112023-04-02 18:42:04

我自己的出生公证书上是显示我父亲和继母的名字,我当年办绿卡和公民的时候递交的都是这份出生公证书,没有我生母的名字。因为我很小的时候妈妈就去世了,后来出国就是拿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去办的出生公证,那时我继母早就已经在户口本上了。

关于父母结婚证,现在我们手上只有我父亲和继母的结婚证和公证书,他们结婚都已经超过40年了。父亲和生母当初的结婚证是没有办法提供的,因为实在是太久远了,另外生母在我很幼小的时候就过世了,那个年代医院开出的死亡证明在火化的时候就交给火葬场了,那个时候也不可能想到还要自己复印一份留个底,所以这两样东西实在没有办法提供。

我想请教8老师,像我这种情况,所说都是事实,也实在是没办法提供这两样文件或公证,我可不可以在递交文件的时候附带一封LETTER OF EXPLANATION 解释我为什么没有办法提供这两样,我也不想撒谎隐瞒任何事情。还是说先不管,等移民局如果发信要求提供这两样东西的时候再递交解释信。

再次感谢您!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如果美国境内申请,是不是就不用提供国内的无犯罪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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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ly -863211- 给 863211 发送悄悄话 863211 的博客首页 (2680 bytes) () 04/04/2023 postreply 08:17:28

谢谢8老师,我又研究了一下PAGE 6,Q21a - 24 -myQandA- 给 myQandA 发送悄悄话 (999 bytes) () 04/04/2023 postreply 19:33:32

Reply -863211- 给 863211 发送悄悄话 863211 的博客首页 (608 bytes) () 04/04/2023 postreply 20: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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