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 8老师,
您好!
又要麻烦您了。长话短说:我曾有过removal proceedings 但后被移民法庭closed。 我的雇主在递交I-485 时, 没有把移民法庭的决定文件一起递交。 大概三年前,USCIS 来信让我补交移民法庭的决定文件,他们收到补交的文件后, 在他们的网站上说已收到我的RFE并又开始着手处理我的案件。没想到在我renew EAD 时, 被告知我的case 已关闭,EAD 申请被拒。 要我申请I-290B 以便re-open 我的案件,并要递交移民法庭的决定文件。 我照做了。等待回复的时间很长。 因担心信寄丢了, 于是我又递交了一份I-290B。 谁想第二次寄出I-290B 没几天,便收到了批准启动的来信及新的EAD。 看到我的案件又重新开始, 我就把随第二次I-290B form的银行支票取消了。 然后收到一封来自同一个人的拒绝信。
8老师,我的EAD又要更新了,我应该怎么办? 我需要再重新申请I-290B 吗?迫切希望得到您的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