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在2013年已经获得J1 豁免到14年底,豁免后由于各种原因在J1 延期到今年7月(项目编号未变)。学校和我都不知道是否会导致之前的豁免失效。 我要重新申请J1 豁免才能递交485吗?
2. I-485 表 Part A “current uscis status” 该如何填写? 其后Expired date 又该如何处理?例如 DS 2019 是2015 7月1日, 宽限期是到8月1日。A: J1 and expired 07/01/2018 , B :J1 grace period and expired 08/01/2018。 选A或B?
我这种情况是否会因I-485申请时没有有效签证会导致I-485 失效?
3. 领导由于家中有事,目前已回国,在我I-140表申请上, part7 是1.g 选的是她 applying for adjusting of status,但现在是否需要她 和我同时递交,还是等我递交完后, 她从国内递交? 还是必须要进入美国后递交? 她又如何进入美国呢?
急盼您的的指点!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