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LD是485的主申请人。我只是副申请人。 律师告诉我,在我的G325A中, 我的住址
和工作地址对不上。具体的说, 有一年半的时间,我住在NJ, 我的工作地址在CA. 这个很可能要RFE. 而且是LCA violation。
现在我能想到的路有4条:
1. 就这么填不一样的地址。如果RFE, 再解释。就说我是remote work.
2. 就这么填不一样的地址。 同时附上一封解释信。说是remote 工作。但会不会弄巧成拙?
3. 工作地址填我们公司在NJ的office. 我是副申请人, 不知道是不是会check H1B 的 LCA?如
果是联网的,没准是人人都查?
4. 有人说, 去加拿大转一圈, 搞个H1B AVR。 最后一次进入就是现在的日期了。之前的
violate 就置0了。
请问有没有什么好办法?
多谢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