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863211老师和其他各位老师:
我是婚姻临时绿卡,在我们结婚后8个月时他动手打我了,手臂的肌肉给打肿打sprained 了,下巴也肿了,手也青紫了。但是我当时没立刻报警,2天之后去看的医生,过1星期后又看了一次医生,之后经医生打电话被送到 domestic voilence shelter. 然后拿到了保护令。在避难中心待了4个月后离开,现在婚已经离了。但是我还没申请转永绿。
我问过几个人,说我可以基于离婚或家暴中任何一个理由申请转永绿。但是基于家暴,我不知道是不是我的证据不足,除了这次打我之外,以前会用力推我,朝我扔东西,也会有青紫,但我之前从没去看医生,也没报过警,所以没任何证据和记录。
一个律师跟我说:家暴一般是要反复多次的,一次不知道移民官会不会认为是家暴。
-This lawyer is horribly poor professionally.
我只有最后一次有证据,有保护令和医疗报告。
不管以哪种申请,好像都要证明婚姻是真实的:可我们没有共同账号,他很吝啬,永远都不会把我加入到他的账户中。我们有共同车险和医疗保险的证明。关于证人的信,因为我在美国没有自己的朋友,这边认识的都是他那边的亲戚和朋友,他们不可能站在我这边说话,所以我也不可能找他们做证明。
因为没有钱请律师,本来想自己提交,需要的基本的材料都准备好了,表格也都自己填好了。可就是心理没把握。之前去了legal aid的地方,可他们没接我的案子。
-You should have asked the legal aid in your original living area (明州). After you left, if might be difficult to find freelegal aid. But just try and you may find it.
别人跟我说请律师要比自己提交的可信度和说服力高,说那等于第三者为我说话。请问真是这样吗?
-Not true.
可我现在真是没钱请律师。
请问863211老师:
我的case 是不是真的不strong,是不是机会不大呢?
-Your case is very strong because you have the有保护令和医疗报告。 You may also provide the evidence you lived in the "domestic voilence shelter".
是不是证明家暴和婚姻真实方面的证据都不足呢?
不知道是不是该找律师,还是自己提交了?
-If you know the procedure, just do it by yourself and I am confident that you will get your permanent green card. If you do not know the procedure, you may ask a lawyer and you may get the discount price.
如果被拒了后果是什么呢?
-Don't think it will happen.
另外我跟我前夫之前是住在明州,离开避难所后我自己一个人来到加州,不知道在加州申请跟在明州申请会有什么不同,
-Not different.
Here is some information from USCIS website:
会比在明州申请难吗?还是都是一个中心审理呢?
不好意思啰啰嗦嗦写了这么多,现在自己也很无助,不知道该怎么办好。
谢谢863211老师和其他各位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