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4月中递交了从A公司transfer到B公司的H-1b申请,并在收到receipt之后前往B公司工作。不料B公司(一个新兴小公司)出现财务状况,至今未收到工资单。在B公司的H-1b transfer申请待批过程中,我想请问二位老师及其他知情同学:
1. 如果我重新开始找工作,比如说想跳到C公司,那么我重新递交的H-1B transfer是应该从A公司到C公司,还是必须从B公司到C公司? 我目前拿不出B公司的工资单,所以希望能从A到C,但其间是否已出现gap,需要出境签证呢?
2. 如果我一时找不到新工作,想转H-4再慢慢找,那么申请H-4是否也需要出具B公司的工资单呢? B公司的H-1 transfer申请如何撤销呢?
3. 如果A公司同意让我回去工作(我在A公司的H-1B还有效),在身份问题上我还需要做什么,还是可以立刻回去工作? 如何撤销B公司的H-1 transfer申请?
比较着急,先谢谢大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