弄个马甲出来了?

第一,目前仅仅是众议院提出一个综合移民改革议案。“提出”和“通过”之间的巨大差距,不需要解释了吧?

第二,即使完全混淆是非,把“提出”就当成是“通过”,也不能随意篡改内容啊!人家提的是为期6年的有条件非移民签证,如果连这个都可以当成所谓的“一次性6年有效的进出美国的签证”,不是无知是什么?如果知道了却又故意再一次混淆是非,不是无聊是什么?

第三,回贴人是否知道什么是非法移民,与回贴毫无关系——重点是,不要误人以流言、不知道就不要乱说。所以,你的这个提问,逻辑上很是奇异啊!

最后,马甲也罢,燕子的拥趸者也行,看来不但志趣相投,连智商都是很有得一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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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马甲,我就是我, 那我们就看看你的智商. -noname100- 给 noname100 发送悄悄话 noname100 的博客首页 (416 bytes) () 12/17/2009 postreply 17:57:29

回复:什么马甲,我就是我, 那我们就看看你的智商. -北美南人- 给 北美南人 发送悄悄话 (436 bytes) () 12/17/2009 postreply 19:21:47

哈哈,佩服,领教了,谢谢。 -Noname100- 给 Noname100 发送悄悄话 Noname100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2/17/2009 postreply 19:4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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