弄个马甲出来了?

来源: 2009-12-17 14:34:07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第一,目前仅仅是众议院提出一个综合移民改革议案。“提出”和“通过”之间的巨大差距,不需要解释了吧?

第二,即使完全混淆是非,把“提出”就当成是“通过”,也不能随意篡改内容啊!人家提的是为期6年的有条件非移民签证,如果连这个都可以当成所谓的“一次性6年有效的进出美国的签证”,不是无知是什么?如果知道了却又故意再一次混淆是非,不是无聊是什么?

第三,回贴人是否知道什么是非法移民,与回贴毫无关系——重点是,不要误人以流言、不知道就不要乱说。所以,你的这个提问,逻辑上很是奇异啊!

最后,马甲也罢,燕子的拥趸者也行,看来不但志趣相投,连智商都是很有得一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