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5RFE问题,求助!!!

在交上485之后的180天以后,换了工作,但是没有交AC21.
现在485要求补件,需要提供现在的雇主的证明信。
请问,现在再交AC21还来得及么?应该怎么操作阿?
AC21晚交可以么?移民局会不会说怎么现在才递交呢?
真烦!
烦请各位大虾提供意见!!!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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