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上485之后的180天以后,换了工作,但是没有交AC21. 现在485要求补件,需要提供现在的雇主的证明信。 请问,现在再交AC21还来得及么?应该怎么操作阿? AC21晚交可以么?移民局会不会说怎么现在才递交呢? 真烦! 烦请各位大虾提供意见!!!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