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要搞清楚状况---弄清楚临时绿卡过期后这段时间是否

out of status,问题的关键是,移民局因为不出席面谈而close case之后这段时间,律师要求的是motion to reopen还是refile了这个案件
通常,reopen必须在30天内提出申请,否则就失去申请资格,但是,某些情况下,移民局或是移民法官 会接受没有收到信件的解释,而同意逾期后的 reopen
如果reopen批准,意味着过去的out of status已经不存在,但如果是重新递交申请,而out of status时间超过六个月,离境签证会被拒
至于你说的继父在为你们申请过程中又为别人申请,应该是你们拿到临时绿卡后的事,IO可能认为这个婚姻一开始就是假的,所以才会调查,这也是可能影响回国签证的一个原因,如果领馆怀疑上次申请移民签证时有欺诈,那再次签其它签证确实很可能有困难,律师建议你不要回国签应该有这方面的考虑

所有跟帖: 

非常感谢你,是motion to reopen,移民局已经重开文件了 -最近不太好- 给 最近不太好 发送悄悄话 (341 bytes) () 06/25/2008 postreply 08:34:40

理论上还是合法工作,这种在进行反欺诈调查的案件去告 -xiaobaitu- 给 xiaobaitu 发送悄悄话 xiaobaitu 的博客首页 (146 bytes) () 06/25/2008 postreply 08:44:08

上贴中“遇见居民”应为“永久居民”,建议还是等调查结果出炉 -xiaobaitu- 给 xiaobaitu 发送悄悄话 xiaobaitu 的博客首页 (160 bytes) () 06/25/2008 postreply 08:51:52

我发了下面的帖子才看到这个,谢谢你了! -最近不太好- 给 最近不太好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6/25/2008 postreply 08:55:45

这个我很想问清楚 -最近不太好- 给 最近不太好 发送悄悄话 (218 bytes) () 06/25/2008 postreply 08:5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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