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在于这开了以后因为调查的问题我还是不能出境,我想知道,那我这个时候理论上还是合法工作的,是么?但是实际操作上要怎么进行呢?我可以告移民局来催促他们定案么?另外是,如果H4不会批,那么我留在美国不出境,等我先生递485的时候跟着递表,就会批了?我总不能一辈子不离开美国阿。因为实在是太烦恼了,很想放弃回去算了,但是先生不愿意异地。
谢谢回复。
非常感谢你,是motion to reopen,移民局已经重开文件了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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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上还是合法工作,这种在进行反欺诈调查的案件去告
-xiaobai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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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2008 postreply
08:4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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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贴中“遇见居民”应为“永久居民”,建议还是等调查结果出炉
-xiaobai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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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2008 postreply
08:5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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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发了下面的帖子才看到这个,谢谢你了!
-最近不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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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2008 postreply
08:5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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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我很想问清楚
-最近不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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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2008 postreply
08:5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