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PJ 及各位 (情况较复杂)

我和LP分别在各自的公司办的I-140,都已批准. 我最终随LP交的I-485. 也就是说我的I-140 批准了但未使用. 现在随LP交的I-485已经过了180天.
我现在想换工作. 请问: 1. 我现在的雇主还有权通知移民局撤消我的未使用的I-140吗? 2. 我还能保留I-140的PD 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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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请问PJ 及各位 (情况较复杂) -pjiang- 给 pjiang 发送悄悄话 pjiang 的博客首页 (349 bytes) () 12/05/2007 postreply 15:5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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