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做博士后3年,两年前交移民申请被通知背景调查一年多至今。今天接到OTTAWA税务局的来信说,从提交移民申请日算需要补交2年的税款,中加政府的ARTICLE 19-免税协议不适用已经在BUFFalo交了移民申请的中国人。
问了身边的博士后没有一个交税的,请问加政府真的有相关文件吗,何时生效的?
加拿大博士后移民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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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shih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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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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