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 菊花脑: 关于I-360 ,zxcvbnmmlp的贴很有可能误导

她的原话如下:

配偶关系的必要条件:
1. 在离婚两年之内或离婚之前,递交I-360表.
2. 住在美国

给人的印象是:即使已经离婚了,只要离婚不超过两年,还是可以申请I-360的 。 但是 如果去移民局网站查一下I-360的instrction,就会发现只要离婚了,就丧失了申请I-360的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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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致 菊花脑: 关于I-360 ,zxcvbnmmlp的贴很有可能误导 -菊花脑- 给 菊花脑 发送悄悄话 (143 bytes) () 09/09/2007 postreply 21:4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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