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内容从一个律师网站上摘下的。印象中移民申请中的欺骗是重罪,导致永远据签,为什么这里说是轻罪,还可以豁免?
“四、哪些类别可以申请豁免 1.犯罪豁免 如果申请人因有过犯罪,记录而被列入不可入境类,同时又无法通过其他途径来提出反证,则可考虑直接向移民局或使领馆申请豁免。 2.疾病豁免 如果申请人在申请移民时,尚有未治愈的疾病,如结核病、精神异常等,只要申请人能提交证明,说明正在进行妥善的治疗同时有能力支付治疗费用,而且由医师证明其疾病将逐步治愈且不会危害公众,申请豁免通常可以获准。 3.欺骗行为豁免 欺骗行为通常是指在移民或非移民申请中以欺骗来获取移民或非移民签证或身份。不过,移民申请案中的欺骗行为属于较轻的过失罪,申请人一般只要保证不再犯,其豁免申请通常可被批准。“
各位高手,能不能澄清一下这个豁免问题?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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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说你犯了什么事,不要又想得到信息又遮遮掩掩的.
-*欧阳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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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2/2007 postreply
15: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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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侠多虑了。只是探讨一下法律问题。
-jjyyjjy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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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2/2007 postreply
15:4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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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不想回你的贴,后来想了想,还是给你一个机会改正
-xiaobai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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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2/2007 postreply
15:4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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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小白兔给俺上了一课!
-jjyyjjy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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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3/2007 postreply
09:5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