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不想回你的贴,后来想了想,还是给你一个机会改正

你的贴里面有一个偷换概念之处,就是把刑法和移民法的后果混为一谈了。
刑法里面,重罪的定义是可以被判一年以上的监禁(实际不一定真的判一年以上,只是说法定刑期可以达到一年),轻罪则指法定刑期最长不超过一年。在移民法上,只有重罪申请绿卡时才需要豁免,轻罪通常不需要豁免。
对政府人员说谎,在法律上可以构成重罪,最近副总统钱尼的办公室主任Libby,就因为在女特工身份泄密案件中说谎,被大陪审团判了30个月刑期和罚款25万,现在小布什赦免他,引起轩然大波。但是在移民领域上,说谎通常并不一定导致刑事起诉,所以就无所谓重罪还是轻罪。但是还是会导致申请被拒的后果。
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人如果符合豁免的条件,还是可以申请豁免,是否批准则由移民官酌情决定。很多对于政治庇护的申请人,是用欺骗方式获得签证或是以假证件混上来美国的航班的,更有部分人是从陆地或海上偷渡来美,但是如果移民官认为他们确实是为了逃避迫害的话,通常都豁免其先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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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小白兔给俺上了一课! -jjyyjjyy- 给 jjyyjjyy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7/13/2007 postreply 09:5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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