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提是以小孩申请豁免。。。其它的途径暂不考虑。而且同样条件下对比
法律条款都有以下豁免,不管移民还是非移民。
1.J1豁免---需要证明给小孩造成extreme hardship
2.犯罪豁免---需要证明给小孩造成extreme hardship
小白兔说法,情况1没法证明。情况2可以证明。俺想他们需要相同的证据相同的途径去证明。所以,如果2可以证明成立,1怎么就不能证明成立?
现在感觉不是俺不求甚解,原因如下。。。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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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以小孩为由申请豁免,很容易,行了吧
-大豆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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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9/2007 postreply
17:5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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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终身,法官判你坐牢两年和终身监禁,你的感觉一定不同
-xiaobai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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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9/2007 postreply
18:5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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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hardship的程度不同
-xiaobai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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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9/2007 postreply
18:5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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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服你的耐心和好脾气!
-金色风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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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9/2007 postreply
18:5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