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能转其它类别签证,因为申请难民如果获准,本身就是合法身份,可以直接申请绿卡,不需要再转其它非移民身份。如果不获批准,那会被纳入递解程序,也无再申请其它非移民身份。
但是,A/G转其它非移民身份,需经过美国国务院批准是事实。
另外如果中国政府反对当事人这样做,可以撤销其外交护照,那样当事人身份马上失效,所以相对来说是一个比较复杂的情况,需要获得中美政府外交机构的同意
只有H1有加急,H4没有加急,也没有规定必须A/G必须申请难民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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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小白兔!那是不是说,如果另一方是H-1B holder(在美国境内),当事人只有和另一方在美国境内结婚,然后回国申请因私护照
-youkn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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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2007 postreply
12: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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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小白兔!那是不是说,如果另一方是H-1B holder(在美国境内),
-youkn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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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2007 postreply
12:0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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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A或G身份(外国政府驻美国或联合国代表)是基于外国政府
-xiaobai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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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2007 postreply
12: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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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感谢小白兔!祝周末愉快!
-youkn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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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2007 postreply
12:2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