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丹虹律师說:大家也许不熟悉移民法245(k)。该法律条款大意是说:如果申请人有过在美国非法工作的历史,或曾在美国非法居留不超过180天,只要申请人在最近一次入境之后没有再违反移民法,那么之前的非法工作或非法居留就既往不咎。(180stay)你認為對嗎? 一定需要先離境才有效嗎? thank you!
xiaobaitu, please help
陈丹虹律师說:大家也许不熟悉移民法245(k)。该法律条款大意是说:如果申请人有过在美国非法工作的历史,或曾在美国非法居留不超过180天,只要申请人在最近一次入境之后没有再违反移民法,那么之前的非法工作或非法居留就既往不咎。(180stay)你認為對嗎? 一定需要先離境才有效嗎? thank you!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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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理解有误,不一定非要离境不可,律师也不是那个意思
-xiaobai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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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2007 postreply
20:4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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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你理解有误,不一定非要离境不可,律师也不是那个意思
-bengd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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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2007 postreply
21:3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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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明白为什么会找不到
-xiaobai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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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2007 postreply
22:3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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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不明白为什么会找不到
-bengda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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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0/2007 postreply
08:5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