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的例子当然也有,有些不便公开。但那个开平中行的行长是众所周知

本帖于 2007-05-25 22:11:49 时间, 由超管 论坛管理 编辑

此人是在香港办理办理换了名字的“身份证明书”(CI),以假身份进入美国,和其美国公民前妻结婚,( 在此之前,她离婚并和美国人结婚获得公民身份)
在背景调查中,FBI通过香港入境处发现该CI真实的主人还在香港,此人是别人冒名顶替,所以在移民面谈时将其扣留,最后发现其真实身份是中国政府通辑的逃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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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例子正好说明所谓美加的法制,扯蛋成分多 -lili9- 给 lili9 发送悄悄话 (235 bytes) () 05/26/2007 postreply 06:3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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