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例子正好说明所谓美加的法制,扯蛋成分多

就名人来讲,
老赖,通缉犯;
老高,通缉犯,伪造移民信息.
在米国的贪官就多了去了.当时入境的时候,有几个是哪的真护照?
米国,加国,还不一样让他们在这潇遥?
关键是看他们有没有油水,法律,不法律,嘿嘿,...
当然,你没油水,随便个理由,滚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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