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还是有不同见解!!!

我想USCIS在审查案件时不需要有IRS或其它AGENCY的结论也可以自行判断案件是否涉嫌欺诈,只要逻辑清楚原因明确, 判断案件的欺诈其实也有因有果的, 比如I-140上说是全职, 但实际上只是半职, I-140上说年薪是$$$$$,但报税上只有$$$, 你觉得这种情形USCIS不能自己下结论定其为欺诈? 我们现在只不过是纸上谈兵, 我相信如果本案宗就摆在行家眼前的话是不难找出问题的。 至于你提到的AAO, 别忘了AAO是USCIS的。 只要拒绝的逻辑清楚AAO会认可的。 你又提到IJ, 我想如果你是律师你会把你的客人因为绿卡转公民而把其推向IJ? 我只是认为你帮人回答问题应该负责, 一个简单的办公民和报税及收入无关, 这样有些不太负责。 再谈你说的金字塔, 我对你说的1/3的拒绝案件被法院推翻这个数字有欠。 但是你还是认为2/3的没有被推翻。 也就是说大部分的案件USCIS是正确的。 其实即使是被推翻的案件并不一定也是APPROVABLE的。 就好比警察给我们罚单, 很多人都去法院撞大运如果警察没去他就赢了。但是这并不代表他们一定没有犯错, 只不过是他的运气好,经办的警察因为种种原因没有去法庭其中包括私人和警局的原因。任何案件的上诉有是也有此因, 如果经办人员由于家庭或工作的其它原因不能全身心为其代理人服务的话(其中包括申请人的代表律师和USCIS的代表律师, 那结果想必而知了。 我们大家都相信并不是所有律师都拿人钱财全心全意地为他们的客人服务的。

所有跟帖: 

我見到過若干入籍案件﹐當事人根本沒有收入﹐而且還領福利 -xiaobaitu- 给 xiaobaitu 发送悄悄话 xiaobaitu 的博客首页 (709 bytes) () 04/05/2007 postreply 09:31:11

你去唐人街那些入籍班看看,五六十岁的老人家,差不多个个 -xiaobaitu- 给 xiaobaitu 发送悄悄话 xiaobaitu 的博客首页 (94 bytes) () 04/05/2007 postreply 10:29:37

还是不能认同你的观点! -H1BBCAP- 给 H1BBCAP 发送悄悄话 (1804 bytes) () 04/05/2007 postreply 11:45:52

请注意:职业移民和亲属移民的入籍条件并无不同;另外我认为 -xiaobaitu- 给 xiaobaitu 发送悄悄话 xiaobaitu 的博客首页 (389 bytes) () 04/05/2007 postreply 12:06:32

唐人街老人家也有不少是子女申请他们移民来美刚五年的,他们现在 -xiaobaitu- 给 xiaobaitu 发送悄悄话 xiaobaitu 的博客首页 (127 bytes) () 04/05/2007 postreply 12:17:10

我们好像没有讨论亲属绿卡转公民的事 -H1BBCAP- 给 H1BBCAP 发送悄悄话 (670 bytes) () 04/05/2007 postreply 12:58:02

这莫多热心人的帮助,真是感动!多谢 -aibaobao2006- 给 aibaobao2006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4/05/2007 postreply 15:4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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