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的朋友急问:
已有绿卡, 并且已经有回美证(I-131,2006 年申请,已批准,两年有效),
目前人在香港工作, 如果不想申请美国公民的话(他想保留绿卡身份), 是否一年回一次美国即可?
如果日后改变主意, 申请公民, I-131 的两年(2007, 2008) 怎么算? 因为申请公民的前五年之内的最后2.5 年, 要本人连续居住在美国. 如果长期在亚洲工作 (5-10 年), 怎样保留绿卡?
多谢答复!
已有绿卡和回美证(I-131),不想公民的话,是否一年回一次美国即可?
所有跟帖:
•
如果已經有reenter permit,兩年中並不需要一年回一次美國
-xiaobaitu-
♀
(239 bytes)
()
03/25/2007 postreply
09:26:18
•
回复 既然现在不需要绿卡何不把绿卡上交换个长期签证,等
-移民大法师-
♂
(86 bytes)
()
03/25/2007 postreply
13:37:59
•
非常非常感谢! 立即转告!
-Quarx-
♀
(0 bytes)
()
03/25/2007 postreply
19:1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