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持H4来美,接到时才发现,狗屎的上海签证官把H4的老婆写成了principle alien,不是H1的我。
老婆的H4将在1月12号到期,三个月前交的539现在还在NSC等待处理。于是海关人员在I-94上明确写明到期日1/12/2007。
我的H1B[transfer 过]在12/12/2007到期,是不是这种情况也应该马上file 539给孩子就可以了?
万分感谢~~
紧急救助小白兔等大虾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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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在到期日前拿到I-539收据就可以
-xiaobai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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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6/2006 postreply
20:2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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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 you very much
-lala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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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7/2006 postreply
05:3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