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持H4来美,接到时才发现,狗屎的上海签证官把H4的老婆写成了principle alien,不是H1的我。 老婆的H4将在1月12号到期,三个月前交的539现在还在NSC等待处理。于是海关人员在I-94上明确写明到期日1/12/2007。 我的H1B[transfer 过]在12/12/2007到期,是不是这种情况也应该马上file 539给孩子就可以了? 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