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短的时间就成未婚夫,我觉得他不会相信的. 你前两次没提这个情况, 再签也不要提, 否则背上个隐瞒和申报不实情况的包袱, 你就翻不了身啦.
这就是为什么我建议你原来怎么申请的, 现在还怎么申请.
况且写未婚夫的话, 还有一些资料要公证和准备的, 怕你准备不齐, 还要前功尽弃.
再听听他人的意见. 总之, 考虑周全一些,资料准备齐全了再去申请.
这样的理由很难让VO相信, 他人在加拿大,你在美国,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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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太清楚加拿大的移民政策,想来应该和美国的移民法差不多
-xiaobai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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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2006 postreply
19:3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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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我沒有撒謊阿,我是真的想拿觀光簽證去加拿大旅遊而已。
-盼望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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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2006 postreply
19:4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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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了就拿不到visitor visa,问题就是那么简单,VO是用一般人的逻辑
-xiaobai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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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2006 postreply
20: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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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我可以在“與本人的關係“那裏填寫“男朋友“嗎?
-盼望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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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2006 postreply
21: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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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我认为要么不填,要填就填“男朋友”。
-radi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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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2006 postreply
08:3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