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任何移民都不是由国务院受理的,只要移民局批准的案子,除非

领馆在面谈中发现有假(如假结婚,假收养或LC的雇主有假,EB1a/b和NIW中本人使用虚假证明等),否则只能批准。也就是国务院只审查真伪,如果移民局依据法律已经批准的申请,在领馆拿到移民签证是非常合理的事情。没什么特别的,通常也不需要再去钻研法律,因为移民局批件上已经把适用的法条列出来了。
建议楼主还是先通过www.uscis.gov的链接进入Immigration & Nationality Act,把移民法的条文先浏览一遍,免得说外行话遗笑大方,正常移民不可能不按照法律程序。当然如果你们是克格勃高级特工叛逃,CIA或FBI报请总统特派,可能会有另外的做法,没准直接发美国护照也不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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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美国任何移民都不是由国务院受理的,只要移民局批准的案子,除 -梦飞飞- 给 梦飞飞 发送悄悄话 梦飞飞 的博客首页 (321 bytes) () 05/01/2006 postreply 21:14:31

我并非不相信你们在美国,我也不知道你们的 -xiaobaitu- 给 xiaobaitu 发送悄悄话 xiaobaitu 的博客首页 (700 bytes) () 05/01/2006 postreply 22:22:34

回答大家不相信我一个月拿到immigrant visa -梦飞飞- 给 梦飞飞 发送悄悄话 梦飞飞 的博客首页 (3270 bytes) () 05/01/2006 postreply 23:3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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