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今年上小学,学校发了一个关于学生健康服务的表,里面有合资格的和不合资格区分。合资格的要求是:有入境处批准在香港有“入境权”/“居留权”/”无条件逗留“的印章(英文是:"right to land"/"right of abode"/"unconditional stay").
我们就是持港澳通行证,输入内地人才身份来工作的。不知道孩子是属于合资格还是不合资格的呢?有了解的朋友可以解释一下以上的几个名词吗?
多谢
请问我孩子可以申请学生健康服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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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理解,只要他是在校学生,就可以享受学生健康服务。你叫孩子
-丁一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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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2010 postreply
22:3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