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今年上小学,学校发了一个关于学生健康服务的表,里面有合资格的和不合资格区分。合资格的要求是:有入境处批准在香港有“入境权”/“居留权”/”无条件逗留“的印章(英文是:"right to land"/"right of abode"/"unconditional stay"). 我们就是持港澳通行证,输入内地人才身份来工作的。不知道孩子是属于合资格还是不合资格的呢?有了解的朋友可以解释一下以上的几个名词吗? 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