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问题:请教p老师和8老师,H1B持有人I485批准后H4持有人办理绿卡的问题

非常感谢。

还有问题就是,为配偶递485的话,是递在NSC呢? 还是TSC? 批准的那个485是在NSC的,但是我现在麻省,归TSC管。 我认为应该还在NSC,对吗?

       我这种情况需要用的表格,除了485, 131, 765, 还要其它的吗? 在批准的NIW140 和 485中没有我配偶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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