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你的配偶是加公民,回答是可以。因为这种情况下,海关会先凭I-129H-1批准书签发你的H-1身份I-94,之后你的配偶就可以签发H-4的I-94了。如果她是中国护照(同样可以因为和加拿大公民结婚而目前持有TD),这样就不行,那就需要等拿到你的H1身份I-94后,再去美国驻加使领馆签H-4
2,用AP或H1都可以
3,如果她不想出境,那么要你出境获得H-1的I-94后,她可以用I-539申请在美国境内改成H-4
回复:请问XiaoBaiTu: 为485 而需要TN/TD 转 H1B/H4 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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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问XiaoBaiTu: 为485 而需要TN/TD 转 H1B/H4 的问题
-再见廊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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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2007 postreply
14:5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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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TD已经过期,就只能离境签H-4签证(不用回中国,加拿大OK)
-xiaobai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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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2007 postreply
15: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