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请问XiaoBaiTu: 为485 而需要TN/TD 转 H1B/H4 的问题

来源: 2007-10-30 13:45:41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1,如果你的配偶是加公民,回答是可以。因为这种情况下,海关会先凭I-129H-1批准书签发你的H-1身份I-94,之后你的配偶就可以签发H-4的I-94了。如果她是中国护照(同样可以因为和加拿大公民结婚而目前持有TD),这样就不行,那就需要等拿到你的H1身份I-94后,再去美国驻加使领馆签H-4
2,用AP或H1都可以
3,如果她不想出境,那么要你出境获得H-1的I-94后,她可以用I-539申请在美国境内改成H-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