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是你能否说服边境移民官美国是你首选的永久居住地。

来源: 红叶 2009-02-22 10:51:08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904 bytes)
你首先就说服不了我,问你两个问题:
1。既然申请了绿卡,要永久居住在此,为什么一年中的大半年不在此地?
2。有特殊原因?!那好,为什么不申请回美证?申请一次可以有效地在境外待上两年。可以连续申请两次。

下面是移民坛老大“小白兔”女士的解答:

"离境超过一年是几乎可以肯定会失去绿卡,除非能够在移民法官举行的听证会上证明确实是由于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
停留超过6个月,但少于一年,有可能在入境时被海关警告并在护照上加注,提醒下次入境的官员注意,但第一次通常都不会导致绿卡被注销。
关键在于海关对于当事人是否已经放弃了在美国永久居住的感觉,有时即使在海外不到六个月,但是每次入境美国都只停留很短时间,一样有可能导致被警告,甚至吊销绿卡。我认识的一位香港女士,回去五个月回来,护照就被加注了。另外BIA判例中有一位中美洲人士,尽管每次离境都在半年以内,但因为每次在美国都只停留1-2周,第八次入境时还是被取消了绿卡,上诉也被驳回,因为法官和移民上诉委员会都一致认为,此当事人根本无意在美国居住。"
请您先登陆,再发跟帖!

发现Adblock插件

如要继续浏览
请支持本站 请务必在本站关闭/移除任何Adblock

关闭Adblock后 请点击

请参考如何关闭Adblock/Adblock plus

安装Adblock plus用户请点击浏览器图标
选择“Disable on www.wenxuecity.com”

安装Adblock用户请点击图标
选择“don't run on pages on this doma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