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我太太办的晚,但他的移民律师把我太太和我的绿卡办了下来,而我的律师仅仅把我
的labor办下来。 有趣的事是,我的移民律师居然仍要收取我全部的绿卡办理费用。
在2001年,我的律师在我和他签合同前给我解释合同,说是labor是$1800,剩下的140,
485是另外$1800。现在他告诉我合同上写的是labor办下来就交另外$1800。我现在看了一
下合同:是如是说:‘Client has agreed and paid an initial payment towards he
legal fee of $1,800 at the time this agreement is signed. another $1800 of
legal fee is to be paid when the labor certificate application is approved.'
第一个1800已经交了,现在他要收第二个1800。但我没有必要交给他呀,大家帮我看看可以不可以拒付。谢谢!
2001年签订合同前,他起初的态度很好、说话很有礼貌,我觉得应该信任中国同胞所以就
签了。签完合同后,他的态度就变了,办理labor时他和他的助手很不负责任,坚持给我按三类办理,说我的工资不够二类(我的工资远远超过二类),我问二类工资需要多少,他们居然说不出来。原来他们根本没给我查二类工资,只是因为图省事随便编谎话骗人的。 现在
又明白了一点:他们想labor一办下来就收另一部分钱,你的绿卡能不能下来他们根本不
关心,所以只要labor下来是他们的唯一目的。许多人的labor被他们办成了三类,后来这
些苦命人都因此倒了三类排期问题的大霉。
这个黑心律师大家一定要警惕。最近这家伙又开了好几次‘移民知识讲座’,目
的就是忽悠新客户,请问可不可以给他曝光,以防止其他国人继续上他的当?不过他好像
对文学城满不在乎的,不知道是为什么。
请问各位网友,到底有没有办法教育一下这种人?我这$1800血汗钱能不能不给这个黑心
人?
前几天他寄了封挂号信给我,估计是催款,我还没去邮局去签,请问要不要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