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上你父亲在成为移民之后就可为其配偶申请绿卡.

但要等排期.永久居民申请配偶属于F2-A类,现在排到10年01月01日.你父亲为继母递上移民申请的I-130后,就要等到有名额(排期到了)才可为她递I-485.在这其间,你继母要保持有效的非移民类身份,否则不符合递485的条件.(公民的配偶身份黑了可以申请豁免).所以,你继母如不能得到她B2的延期,她是不能在美调整身份的,除非一直等到你父亲成为公民.

如果你父亲为她递了130后,她回国了,那她以后不能再签B2了,因为有了明显的移民倾向.只能在国内等移民签证了.

那么继母这几年有办法留在美国吗? 你可以以各种理由申请她B2延期,只要你能打动移民官.否则没什么好办法.

我有一马来西亚的朋友就是如此.她为父母申请了移民(已拿到绿卡), 后来母病故,父亲回马来再婚,继母无法再申请移民签证,为此,她父亲放弃了美国绿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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