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大巴窑杀童案&香港奶昔杀夫案

大巴窑杀童案:新加坡灵媒广揽“圣妻”,杀害两名幼童,警方循血追凶

安非锐 没药花园 2022-10-14 20:00 Posted on 美国
 
提起新加坡,大家会想到什么?
 
富庶整洁的花园城市、廉洁高效的政府还是严厉的执法?新加坡拥有全球最低的犯罪率,总是给人一种相当安稳的印象。
 
然而在1981年,一起罪案却震撼了新加坡全国。这起案子不仅冷血残忍,还充满了令人毛骨悚然的性变态、血祭和虐童等细节,让它成为几代新加坡人无法释怀的惊悚记忆。
 
今天由安非锐向大家介绍这起“大巴窑杀童案”。
 
(字数:7,155)
 

 

组屋外的血迹
 
1980年代初的时候,75%的新加坡人都住在政府组屋。所谓的“组屋”(Flat),是由新加坡政府的建屋发展局(HDB)承建的公共住房(新加坡大部分土地国有,同时严格禁止开发商囤地炒房)。组屋的位置通常不错(靠近轻轨),为了避免各个族裔之间“抱团”,分配上也会尽量做到“多民族大融合”。组屋中的居民们大多维持着礼貌但疏离的社交距离,非常重视个人隐私,对邻居的生活基本不愿过问。
 
(组屋/Block 8 Jalan Bukit Ho Swee)
 
大巴窑就是这样一个典型的组屋社区,它始建于1960年代中期,位于新加坡核心城区的北部,当时被称作“大巴窑规划区”。经过十几年的不断扩建,到1980年代初,大巴窑已成了一座人烟稠密的新城。
 
人口的迅速迁入和原有社会连结的丧失,让这座新城陷入了混乱和无序。当时的大巴窑,被媒体称作“东方芝加哥”,是新加坡最大的犯罪集团和帮派的所在地。1981年的“大巴窑杀童案”,无疑是大巴窑大小案件中最臭名昭著的一起。
 
(1972年,前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参观大巴窑的组屋/ British High Commission Singapore)
 
1981年1月25日凌晨2点20分,一个年轻的木匠看完夜场电影回家,发现大巴窑第七巷11座组屋一层的电梯外,放着一只奇怪的旅行袋。小木匠拉开袋口拉链,一颗小小的头颅露了出来,那是一具女童的尸体。
 
(发现女童尸体的旅行袋/ST FILE)
 
警方很快确认了女童的身份,她名叫黄秀叶(英文名叫Agnes Ng Siew Heok或Agnes Ng Siew Hock),年仅9岁。黄秀叶生于一个虔诚的天主教家庭,家中有9个孩子,她是最小的那个,在圣婴女校(Holy Innocents' Chinese Girl School)上学。
 
1981年1月24日下午4点,黄秀叶在大巴窑的耶稣复活堂(Church of the Risen Christ)上完宗教课程,等着姐姐宝林(Pauline)一起回家。但宝林下了课却没有见到妹妹的踪影。
 
发现黄秀叶尸身的地方,距离耶稣复活堂只有一公里,黄秀叶的家住在第233座组屋,相距也不远。
 
(黄秀叶)
 
尸检结果显示,黄秀叶死于窒息,生殖器官上有伤痕,直肠内还检测出了精液。
 
虽然警方展开了深入的调查,但没有获得任何线索。黄秀叶遇害后一周,她的母亲还接到了一通恐吓电话,威胁要把黄秀叶的姐姐宝林也“剁碎”。
 
打电话的是一个陌生的女人,伤痛欲绝又惊恐万分的黄家人和警方一样,对此毫无头绪。
 
黄秀叶遇害两周之后,又出现了第二名受害者。
 
1981年2月7日,在大巴窑第七巷第10座与第11座组屋(黄秀叶的尸体被发现的地方)之间的树篱下面,发现男童加扎利·马祖基(马来语:Ghazali bin Marzuki)的尸体。
 
(加扎利·马祖基)
 
加扎利年仅10岁,就读于亨利公园小学,此时正值中国春节假期,加扎利来到位于金文泰 (新加坡西南部的另一个住宅区)的奶奶家小住。
 
2月6日,加扎利和两个表兄弟正在奶奶家附近学校的操场上玩耍时,一个陌生女人向他们搭话。女人说,想请他们帮忙,从一个朋友家搬点东西,热情友好的加扎利不假思索地同意了,跟着这个女人上了一辆出租车。
 
在此之后,加扎利就消失了踪影,再被发现时,已经成了一具死尸。
 
现场的法医判定,加扎利死于溺毙,他的背部有3处电击造成的灼伤,手臂上有一个小孔,推测是被注射了某种镇静剂,接着被人将头按进水盆里淹死,他身上没有性侵迹象。
 
仅仅半个月之间,发现了两具距离如此相近的尸体,很难相信这一切仅仅只是巧合。警方再次详细勘察了环境,这一次,他们在加扎利的尸体周围,发现了一些不易察觉的血迹。
 
这些血迹是加扎利的鼻血。溺死的受害者,由于水压压迫,常常会导致脏器/呼吸道出血。之后在打捞/搬运尸体过程中,由于气压改变,淤血便会从五官流出。
 
杀害加扎利的凶手显然不知道这一点,在搬尸过程中,没有留意到从尸体鼻孔滴落的血迹。警方追循着这点点滴滴的线索,很快来到了相邻的第12座组屋的7楼,血迹一直延续到公共走廊,在第一个单位(门牌467F号)外戛然而止。
 
(红色部分:大巴窑第七巷12座组屋7楼,图左和图中分别为11座和10座,2008年后由高楼取代)
 
最先来到现场的佩雷拉(Pereira)探长回忆说,单单是467F号的大门,就让他感到不寒而栗,因为门上悬挂着一个十字架、一面镜子和一把刀,三种截然不同的宗教“法器”,诡异地组合在一起。
 
走廊里站着一个男人,年纪四十左右,他自称名叫林宝龙,就是这里的屋主。佩雷拉警官于是询问林宝龙,能不能允许警方搜查他的住宅?
 
林宝龙很快地同意了,甚至没有询问警方搜查的理由。
 
警察们一走进公寓,立即感受到一种难以言说的怪异气氛。大厅顶部是三盏雕花吊灯,投射出琥珀色的光芒(然而此时还是大白天)。凌乱的沙发后面,是一座奇怪的祭坛,祭坛上方挂着一张耶稣受难像,画像的下面,摆满了中国和印度神祗,不少神像上还沾染着疑似血迹的污渍。
 
(林宝龙的公寓)
 
警方在凌乱的房间里仔细地搜索,很快就在厨房地板上,发现了一块疑似血迹的东西。
 
林宝龙起初声称这块污渍是蜡油,后来又改称是之前杀鸡时留下的鸡血。警方又搜出了一张纸条,上面竟然写着两名被害儿童的个人资料(年龄、姓名等等),林宝龙对此的解释是,加扎利曾因流鼻血上门求医,这张纸是他的“病历卡”。
 
这番蹩脚的解释自然不会令警方信服,佩雷拉又召来了更多同僚,开始对公寓进行彻底搜查。
 
他还打电话给大巴窑警局,要求他们向自己提供林宝龙的背景资料(佩雷拉隶属于刑侦处,和大巴窑警局不是一个部门)。
 
(警方在林宝龙的公寓外/ST FILE)
 
在此期间,两个年轻女人回到了公寓。林宝龙向警察们介绍说,她们是自己的妻子和“女朋友”——陈梅珠(妻子)和何家凤(女朋友),与自己同住。
 
这个坦然的“三人行”说辞,也和这间公寓的氛围一样诡异。
 
不久之后,警方找到了一双拖鞋、一条短裤和一块手帕,它们都属于林宝龙,并且全部血迹斑斑。
 
垃圾桶里还有何家凤的一件衬衫,同样沾满了鲜血。另外,他们发现了一支注射器(里面残存着加扎利的血液)和一些药片(后经化验和加扎利所服的镇静剂一致)。
 
在警方调查时,林宝龙偷偷拿出藏在地毯下面的几缕头发,想要冲进马桶,被警方抓个正着。后来经法医鉴定,这些头发属于第一位受害者黄秀叶。
 
(林宝龙的“祭坛”)
 
大巴窑警局此时也向佩雷拉反馈了调查结果,原来这位林宝龙,正在接受一起强奸案的调查。
 
一旁的林宝龙,一听到了佩雷拉和大巴窑警局的对话,情绪突然变得非常激动,对警察大喊大叫,何家凤也配合地跟着高声尖叫。两人的举止更让警方确认他们卷入谋杀,接着警方将这间公寓封锁为罪案现场,将林宝龙、陈梅珠和何家凤三人一并逮捕。
 

 

“恶魔三人组”
 
(从左到右:林宝龙\陈梅珠\何家凤)
 
林宝龙(Adrian Lim)
 
林宝龙出生于1942年,案发时39岁,是一个中产阶级家庭三个孩子中的长子。林宝龙的妹妹在出庭作证时称,林从小就“脾气火爆”,但除此之外,对于林宝龙的童年时代,几乎没有什么其他信息。
 
林宝龙曾就读于名校英华自主中学(Anglo-Chinese School),但在十几岁时就辍学了。
 
辍学之后,林宝龙曾短暂担任过内部安全局(新加坡情报和安全机构)的线人。1962年,他进入丽的呼声广播公司(Rediffusion,总部在英国),在那里做了3年电工,之后升任收债员(bill collector),这份工作他做了11年。
 
(香港丽的呼声广告\1949-01-13《华侨日报》)
 
1967年4月,林宝龙与青梅竹马的第一任妻子结婚,结婚时他为了妻子皈依了天主教,两人育有两个孩子。林宝龙一家人先是租房居住,1970年,他买下了大巴窑第七巷12座组屋7楼门牌467F号的三室公寓。
 
大概在这个时期,林宝龙开始师从一位名叫“威力叔叔”的马来巫师,学会了一些作灵媒的入门技能,并于1973年“出师”。他在家外租了一间房子,开始做兼职灵媒。
 
关于林宝龙的这个“兼职”,中文资料里一般泛称为“灵媒”,英文资料里则称之为“Bomoh”。
 
Bomoh这个词主要在马来西亚、文莱和新加坡使用,在印尼则被称之为“dukun”(两者职能上相差无几)。
 
(马航370航班失联期间,一名马来巫师用椰子占卜航班去向)
 
Bomoh在南洋一代非常盛行,身兼医生、草药师、精神媒介和风俗专家等重要角色,他们被认为拥有超自然的法力和破坏力(比如传说中的“下降头”)。
 
在新加坡,虽然华人所占比例最高,但这种在“原住民”马来人中盛行的原始宗教,随着一个世纪的移民间的文化融合,也逐渐为移民们所接受,成了一种普及的“民间信仰”,尤其为老一代和不太西化的底层人士所认同。
 
林宝龙的客户们也不外乎这两种。
 
第一种是迷信的男人和老妇,对这种客户,林宝龙只骗钱。
 
林宝龙最常用的伎俩,是事先用蜡烛的烛烟将一枚针熏黑,再将这枚针小心翼翼地插入一只生鸡蛋,继而用粉末将针孔封住,让鸡蛋表面看去毫无异样。之后在“作法”念咒时,林宝龙会将做了手脚的鸡蛋交给客户,要求客户将鸡蛋敲开。
 
目睹鸡蛋中赫然出现了黑针,客户惊恐地认定自己已经“中邪”,于是只好“破财消灾”。这招“针与蛋”绝活,林宝龙屡试不爽,他的客户们深信他拥有超自然的能力。
 
第二种顾客,是轻信又有很严重的私人问题的年轻女性,通常是酒吧女郎、舞女和性工作者。
 
这些女性大多有抑郁、焦虑或是其他心理创伤。1980年代初,公众对这些精神疾病缺乏了解,患者要么羞于启齿,要么根本不知道自己的“问题”在哪里,以为自己是“中邪”或者“头痛”。
 
对这些患者,林宝龙通常会先让客户服用麻醉剂/镇静剂放松身体,接着将她们的双脚放在盛水的水盆里,在她们的太阳穴连接电线,最后接通电源,让电流通过客户全身。
 
林宝龙的这一通操作,其实就是自制山寨版的电休克疗法(ECT)。
 
电休克疗法经常用来治疗严重的抑郁、躁郁和精神分裂症。虽然电疗在影视作品中经常被描述得极为恐怖,但它其实是相对安全的一种疗法(当然必须有麻醉和肌肉松弛剂的辅助,更重要的是,需要患者的同意),所以林宝龙的家庭电疗,也几乎没出现什么人身意外。

 

 

(电休克疗法/《飞越疯人院》)

 
电疗之后,病人通常会产生短暂的欣快感,由于全身麻醉,往往还伴随着短暂的意识混淆和失忆,林宝龙会将这些快感和副作用,渲染成“通灵”后迷幻的神奇体验,这些客户也会对他愈加笃信不疑。
 
骗取这些客户的信任之后,林宝龙就深入到私人层面,承诺要为她们“根除”厄运。这些客户大多是欢场女子,她们的问题,大多是对年龄外表的焦虑和情感生活中的缺爱和不安全感,所以林宝龙就声称,通过“作法推拿”,能够让对方更加年轻美貌和更有异性吸引力。
 
“作法”之前,林宝龙会要求客户将衣服全部脱光,他也脱得精光,腰间佩戴小神像,用来揉擦对方的身体和生殖器,最后与对方发生关系,美其名曰“传召”神灵。
 
针对不同客户,这些神灵也不尽相同(比如印度时母或是印尼神祗),不过他最常召唤的,是名叫“Phragann”(警方报告中的称呼)的“暹罗(泰国古称)性爱之神”。
 
然而我在搜索资料时,却发现查无此神,唯一近似的是Phra Ngang/Phra Ngan,源于柬埔寨的山神,中文称作拍婴/帕罂,一般是红眼睛+头上有一只角的模样。
 
(拍婴)
 
拍婴一般的功用是阻止黑魔法,在柬埔寨文化中,它还有帮助主人变得更性感的附加功效,但无论如何,林宝龙“暹罗性爱之神”的说法,显然是无稽之谈。
 
受过天主教洗礼的林宝龙,“一视同仁”地崇拜着各个宗教的神明,当然这种“兼收并蓄”,只是为了尽可能地与不同信仰的客户产生“共鸣”,他本人对每一种神明,都没有任何虔诚可言。
 
林宝龙的兼职事业蒸蒸日上,大约在1973年末/1974年初,他认识了后来成为他第二任妻子的陈梅珠。
 
陈梅珠(Catherine Tan Mui Choo)
 
陈梅珠出生于1953年或1954年,是家中的长女,还有两个弟弟和一个妹妹。陈梅珠成长在一个重男轻女的家庭,13岁的时候,就被父母送进了技校(离家住校),从小到大,几乎得不到父母的任何关注。
 
唯一对陈梅珠表现出些许关爱的,是她的祖母。陈梅珠17岁时,祖母突然离世,这让她陷入了沮丧和伤痛之中,也因此患上了严重的抑郁症。早已被父母忽视的陈梅珠离开了家,她没有学历、没有任何技能,只能在酒吧做吧女。
 
这样的日子过了几年,一个酒吧的同事将她介绍给了林宝龙,陈梅珠于是成了林宝龙的固定客户。
 
(陈梅珠)
 
1975年,在林宝龙的坚持下,陈梅珠搬到林家居住,林宝龙则对当时的第一任妻子声称自己和陈梅珠关系清白,还在耶稣像前赌咒发誓。当然,同居在一个屋檐下的两人,很快就因偷情而暴露。
 
林宝龙的妻子带着两个孩子离开了家,并于1976年提出了离婚,1977年6月,林宝龙与陈梅珠两人登记结婚。
 
林宝龙也辞掉自己在丽的呼声广播公司的工作,开始全职当灵媒。他的生意相当兴隆,曾有过从某客户那里月赚6000-7000新元的光辉“业绩”。
 
林宝龙通过暴力(电击和毒打)、恐吓和洗脑,完全驯服了新妻子陈梅珠,还强迫她卖淫和表演脱衣舞以“补贴家用”。
 
林宝龙对陈梅珠称,自己“必须”与年轻女性(其中包括陈梅珠未成年的妹妹)发生关系,才能保持身心健康。他还“指示”她也与年轻男性“多多交流”,这样才能“青春永驻”。
 
陈梅珠在丈夫的命令下,和好几个未成年男孩发生关系,甚至和自己16岁的亲弟弟乱伦。
 
陈梅珠成了林宝龙的得力助手,尽心协助丈夫招揽客户,说服其他女性进行林宝龙的“治疗”,自己则负责引诱其他的男性客户。林宝龙丰厚的收入,则让陈梅珠能够享受华服和高档化妆品、保健品,她从未想要离开他。
 
有了陈梅珠的协助,林宝龙的“事业”更加顺风顺水,1979年,他又遇到了“女朋友”何家凤。
 
何家凤(Hoe Kah Hong)
 
(何家凤)
 
何家凤出生于1955年,家中有6个孩子,她是老三。何家凤8岁时丧父,之后被送到马来西亚姑母/姨母家,直至15岁才回到新加坡。回到母亲身边后,何家凤觉得母亲更偏爱一直留在身边的姐姐,因而心怀不满,经常为此大发雷霆。
 
回到新加坡后,何家凤先后做过裁缝、工厂女工和惠普公司的操作员。1978年,23岁的何家凤和罗岳华(Benson Loh Ngak Hua)结婚。
 
(惠普-新加坡/1977年)
 
1979年,何家凤的母亲经人介绍认识了林宝龙,被他“针与蛋”的伎俩所蒙骗,深信林宝龙“法力无边”,于是带着何家凤也来参加法事,希望林宝龙能治好她的“坏脾气”。
 
亲眼目睹“针与蛋”后,何家凤也立即成了林宝龙的忠实信徒。
 
林宝龙对何家凤相当中意,打算让她做自己的“圣妻”。他不断地给何家凤洗脑,让她相信自己的家人道德沦丧,她其实是私生女(所以母亲对她不好),另外丈夫罗岳华对她也是虚情假意,将来会强迫她去卖淫……
 
在林宝龙的诱骗和教唆下,何家凤和家人日渐疏远,对自己的亲人和丈夫全都怀恨在心,不但对母亲大打出手,对丈夫也视若仇敌。
 
和林宝龙初次见面后的第三个月,何家凤离家出走,跑到林宝龙家开始三人同居。
 
何家凤表现出来的思维障碍(迫害妄想)和情感障碍(极度易怒和攻击性),其实都是很典型的精神疾病先兆,然而她的家人认为她的问题只是“脾气不好”,还认为林宝龙在尽心尽力地为她“治疗”。
 
何家凤离家出走后不久,丈夫罗岳华找到林宝龙的公寓,打算住下来观察妻子的“治疗情况”。
 
1980年1月7日清晨,何家凤说服丈夫和自己一起进行电击治疗,两人并排坐在一起,手臂也被锁在一处,但两人的脚分别放在不同的水盆里。
 
何家凤被击昏(这属于“正常”的治疗)后,林宝龙偷偷换成了高压电,活活电死了罗岳华。
 
何家凤醒来后,林宝龙告诉她,治疗过程中,她身上的“恶灵”跳了出来,杀死了罗岳华。
 
林宝龙编造了一番说辞(罗岳华被漏电的风扇电死),要求何家凤以此应付警方。这番说辞并不算严密,裁判官也将此案纪录为“存疑裁决”,但警方没有对此进行深入调查。
 
罗岳华死时年仅25岁。
 
尽管憎恶丈夫,但罗岳华的死让何家凤变得异常消沉,开始出现幻听和幻视症状。1980年5月底,濒临崩溃的何家凤被家人送进了板桥医院(新加坡专门治疗精神病患的医院)。
 
 
(板桥医院)
 
何家凤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入院接受治疗。同年7月初,何家凤康复出院,之后持续到医院复诊,后续检查的结果显示,何的病症处于缓和状态,案发之时,她也基本上保持着冷静和清醒。
 
何家凤出院后,对家人的态度有所缓和,但她仍然和林宝龙夫妇同住。林宝龙则依旧用电疗折磨何家凤,并不断“提醒”她,罗岳华的死,完全是她的责任。
 
有陈梅珠和何家凤做助手,林宝龙的“事业”更加兴旺,截至他被捕之日,林宝龙“迎娶”了40个“圣妻”。
 
为了提高性能力,林宝龙经常去私人医生杨鹏义(音译)和洪耀华(音译)的诊所注射激素。两个医生还在未经问诊的情况下,为林宝龙提供处方药品,这也是两起谋杀案中,两名受害者体内镇静剂的来源。
 
然而,在1980年底,林宝龙的神圣事业却遭遇了一个重大挫折——警方以强奸罪起诉并逮捕了他。
 
是什么人控告林宝龙强奸?林和他的妻子、女友为何杀害两个儿童?
 

大巴窑杀童案:性变态“灵媒”残害两名幼童,血祭“时母”,动机成谜

安非锐 没药花园 2022-10-15 20:00 Posted on 江苏
 
强奸指控
 
起诉林宝龙的人名叫刘露西(Lucy Lau Kok Huang),是个上门推销化妆品的年轻姑娘,陈梅珠是刘露西的客户。在刘露西上门推销美容产品时,林宝龙相中了她,准备将其也收为“圣妻”。
 
1980年10月19日,林宝龙告诉刘露西,她有“恶灵上身”阴魂不散,建议她和自己发生关系来驱邪。刘露西将信将疑,林宝龙便悄悄地在一杯牛奶里放入镇静剂,告诉她这是驱邪的“圣水”,刘露西喝下后,变得昏昏欲睡,林宝龙趁机强奸了她。
 

接下来的几周里,林宝龙继续利用药物侵犯和虐待刘露西,刘露西的父母知晓此事后,一开始没有报警,而是以此为要挟,向林宝龙“借”了一笔钱。林宝龙的“贷款”没能达到他们的要求,于是在1980年11月,刘露西报了警,林宝龙因强奸罪被捕,陈梅珠也被指控为教唆罪。

 

林宝龙说服了何家凤做假证,声称她当时也在场,从未目睹任何罪行。不过对何家凤的证词,警方并不信服,他们继续调查这起案件。林宝龙和陈梅珠虽然被保释出来,但每隔两周就必须亲自到大巴窑警察局报到交保。

 

(1980年代的大巴窑警局)
 
林宝龙对此怒火中烧,他本人的说法是,警方对他的调查“非常烦人”,因此决定制造出一起连环杀童案,来阻扰警方查案。
 
他告诉陈梅珠和何家凤,自己被警方找麻烦,是因为被时母附了身,必须将儿童献祭给时母,才能解除“厄运”。
 

 

(时母)

 

时母又称为大黑神女或大黑女,是印度教的一个重要女神。是掌管时间、创造、保存和毁灭的女神,代表着自我成长和重生。在西方的文化里,时母常常被曲解为女性力量之神和女性保护者。

 

无论是原教旨还是流行文化中的时母,都不会对林宝龙的“厄运”有任何帮助,林宝龙的这些无稽之谈,只不过是让自己杀人合理化的手段。另外他还告诉两个女人,“Phragann”(那个“暹罗性爱之神”)还“提醒”他,献祭时母的时候,需要与女童发生关系(这当然也是胡说八道)。

 

何家凤被命令去物色和拐骗献祭的儿童,她先后带来了三个女孩,但由于种种原因(比如太瘦或者被人看见),都被林宝龙拒绝了。直到1981年1月24日,何家凤在附近的耶稣复活堂,发现了独自等待姐姐的黄秀叶,将她引诱到了三人居住的组屋。

 

三人不停地给黄秀叶喂食混入镇静剂的食物和饮料,黄秀叶很快陷入了昏迷,林宝龙乘机性侵了她。将近午夜时分,三人抽出了黄秀叶的血液,饮用了之后又涂抹在时母像上(那张写着死者个人资料的纸条是献祭时的“祭文”)。随后,三人将黄秀叶的头按入水桶中,淹死了女孩,林宝龙又对尸体进行了电击,以确保她“必死无疑”。接着他们将尸体塞进一个旅行袋中,放在11座组屋一层的电梯外。

 

在这之后,何家凤还打电话给黄秀叶的母亲,对她进行恐吓。

 

接下来林宝龙又让何家凤去找一个男孩,并指示她“找个有钱的”,准备杀童之后“顺便”向受害者一家勒索赎金。两周之后,何家凤带回了加扎利,据她说之所以选择加扎利,是因为他长得像亡夫罗岳华。

 

三人也像上次那样如法炮制,但加扎利的身体对镇静剂比较耐受,过了很久才昏迷,之后又惊醒挣扎,令三人非常慌乱。加扎利死前不断呕吐,而且大小便失禁,现场一片狼藉。林宝龙便让陈梅珠留下来打扫房子,自己和何家凤慌慌张张地将尸体丢弃。

 

此时是黎明时分,由于慌乱和外面光亮不足,两人没有注意到加扎利滴落的鼻血,第二天,找上门的警方将三人拘捕归案。

 

 

(在大巴窑玩耍的孩童们/The Straits Times/1975)

 

 

 

是疯癫还是清醒?

 
由于证据确凿,三人被捕两天后,警方就以两项谋杀罪控诉他们。
 
1983年3月25日,案件在最高法院开庭审理。这起案件受到新加坡举国瞩目,审判为期41天,进行裁决的两位法官是辛那杜来(T. S. Sinnathuray)和佛雷德里克·亚瑟·蔡(Frederick Arthur Chua),都是法律界的重量级人物。
 

 

(本案的两位法官)

 
格林·奈特(Glenn Knight)副检察司代表控方,陈梅珠和何家凤也各自委派了律师,林宝龙则拒绝让律师为他辩护,声称要选择自辩。但新加坡法律规定,死刑嫌犯必须由法律专业人士辩护,于是法庭委任霍华德·卡信(Howard Cashin)作为林宝龙的代表律师(卡信并不情愿),林宝龙也不肯和自己的辩护律师合作,经常在他提问的时候回答“不予置评”,令两位法官相当无语。
 
三人的犯罪事实毋庸置疑,这起案子的重点,在于三位嫌疑人犯案之时,是否处于“精神失常”的状态,双方的精神医师对此各执己见,这场审判也成了不折不扣的“精神科医生之战”。
 

一位资深精神科医生黄叶章(音译,来自中文维基,以下同)认为林宝龙患有轻度狂躁抑郁症,所以才会相信时母,出现“虚假妄想”(杀人就可以摆脱强奸案调查),并且性欲极度旺盛。另外他还认为,只有精神失常的人,才会在想要转移警方注意力的时候,跑到家附近抛尸。

 

控方专家板桥医院精神科医生徐关志(三个嫌疑人有不同的专家证人,控方只有徐医生一位)反驳说,林宝龙只不过是利用宗教来谋取个人利益(性和金钱),信仰时母仅仅出于“宗教性质”,和“虚假妄想”毫无关系。另外林宝龙经常让医生给自己开镇静剂来“缓解失眠症”,而按照徐医生的说法,躁郁症患者没办法意识到自己有失眠问题。

 

(这个说法其实并不准确,但鉴于林宝龙把这些镇静剂都用来作法、迷奸和杀人,显然他本人并没有使用镇静剂。)

 

徐医生最后总结道:

 

“(林宝龙)步步为营以达到目的,耐心规划以等待时机,娴熟地通过言语说服和伪装表演,来攫取个人权力和肉体享乐。”

 

他显然完全掌控着自己的行为。

 

精神科医生纳古连德兰(R. Nagulendran)作证说,陈梅珠由于成长经历和祖母病逝,患上了反应性精神病性抑郁症(由重大事件引发的抑郁症),之后林宝龙的肉体虐待和恐吓,使陈梅珠病情加重,再加上滥用药物,导致她产生幻觉,从而听信了林宝龙的谎言。

 

徐关志医生对此不以为然,他说陈梅珠对林宝龙给予她的优质物质生活相当满意,不仅经常身穿高档服装,还经常去美容院做护理。而患有反应性精神病性抑郁症的人,通常对这种日常事务提不起兴趣,也绝不会如此注重自己外表和穿着打扮。

 

另外,陈梅珠明确地知道林宝龙是个骗子,知情自愿地当他的助手。虽然林宝龙的确对陈梅珠进行肉体虐待,但徐医生坚称她在案发时“精神状态良好”。

 

 

(庭审期间法院门口聚集的人群/The Straits Times)
 
控辩双方的专家对何家凤的精神状况,倒是达成了一致,都认为她在认识林宝龙之前,的确已经患上了精神分裂症,直到在板桥医院住院期间才逐渐痊愈。不过,纳古连德兰医生认为,案发之时何家凤旧病复发,变成了一个只会执行林宝龙命令的“机器人”。徐医生援引何家凤出院后六个月(1980年7月16日至1981年1月31日)的复诊记录,认为她并没有任何复发迹象,诱拐和协助杀人的时候,也表现得有条不紊,完全具备自我意识。
 

不过何家凤的确对林宝龙的“法力”深信不疑,直到三人在警察局接受问话时,陈梅珠向她透露了“蛋与针”招数的底细,她才恍然大悟。

 

副检察司奈特在结案陈词时指出:三人在杀害儿童时,步步谋划而诡计多端,这绝不可能是罹患精神疾病的人所能做到的。何家凤是因为被误导(骗)才会犯案,而陈梅珠之所以会当林宝龙的帮凶,是因为“她爱(他)”。

 

奈特最后总结道:

 

“法官大人,林宝龙根本就是一个对无力反抗的孩童痛下杀手的懦夫,这才符合谋杀者的逻辑。林宝龙通过蒙骗他人,让他们相信自己拥有超能力和法术,利用这点来威胁、恫吓和劝服迷信、弱小与天真无知的人,以达到自己最下流、最淫秽的目的。”

 

1983年5月25日,法庭对杀童案做出了最终裁决,全程只有15分钟。辛那杜来法官和蔡法官一致不相信三名被告案发当时精神失常,他们认为林宝龙“可恶、邪恶”,陈梅珠则是个“狡猾、恶毒的人”,“愿意协助(林宝龙)犯下令人憎恨、邪恶的罪行”。对何家凤,两人倒是有些许同情,认为她“单纯”和“易受影响”,但两位法官同时强调,虽然何家凤曾经患有精神分裂症,但在谋杀案发生之时,她正处于缓解状态(有能力为自己行为负责),所以必须为所作所为承担全部责任。

 

三名被告谋杀罪名成立,被判处绞刑。陈梅珠和何家凤对此默默无言,林宝龙则笑着叫道:“谢谢法官大人!”

 

之后陈梅珠和何家凤对判决提出上诉,用尽各种渠道求助无果后,两人似乎也平静地面对自己的命运。

 

等待处决期间,林宝龙重新皈依了天主教。一位名叫杰拉德·费尔南德斯(Gerard Fernandez)的修女,则风雨无阻地每周都去看望陈梅珠和何家凤,并陪伴她们度过了生命中最后的日子。

 

 

(费尔南德斯修女是一位天主教修女,在新加坡以担任死囚顾问闻名)
 
1988年11月25日,三人被送上了绞刑台。

 

林宝龙的两位私人医生,因为私自开售处方药,于1990年受到新加坡医药理事会纪律处分。洪耀华被停职三个月,杨鹏义遭到除名,但第二年经过重新申请,又复职并且继续行医。

 

副检察司格林·奈特因为此案声名鹊起,被公众认为是“将林宝龙绳之以法的人”,仕途上也一路凯歌高奏,直到1991年,他因贪污罪锒铛入狱。

 

多年之后,公众对此案仍然记忆犹新,它不但是20世纪80年代新加坡最为轰动的罪案,也成了之后衡量其他罪行的“标杆”。然而截至2021年,仍然没有任何主流媒体,对案件中的两位女性罪犯多年遭受的虐待问题进行过讨论,也没有人(公开)质疑,为何林宝龙得以逍遥法外数年,警方却从未对此进行过任何干涉。

 

大巴窑第七巷12座组屋7楼的那间“谋杀公寓”,从三人被捕当天起一直闲置,6年来无人居住,直到1987年,一个天主教家庭搬进了公寓。

 

 

(最终一个天主教家庭搬进了公寓)

 

 
动机之谜
(以下为个人观点)
 
在许多新加坡人的心目中,林宝龙是“邪恶转世”,是个超出正常人理解范围的邪恶大魔头。
 
当然,林宝龙犯下的罪行的确骇人听闻,但在看似诡异的宗教外衣下,其实的确存在着某种“自洽”的逻辑。

 

林宝龙的诸多行径中,最难以理解的,就是他杀害两个无辜孩童的动机。也正是这种“彻底诡异、毫无逻辑的行为”,让为他辩护的精神医师黄叶章深信他精神有问题,因为“正常人绝不会这样做”。

 

林宝龙本人对自己动机的说法是,警方对他的强奸调查“非常烦人”,因此决定制造出一起连环杀童案,来阻扰警方查案。

 

这种说法无论怎么看都匪夷所思且脑回路反常,就算他能用杀童案来吸引警方的注意力,最多只能使强奸调查暂时搁置,绝不会让它消失(更别说强奸案和凶杀案压根就不是一个部门管辖)。

 

如果说林宝龙想要制造混乱,趁机跑路还略可理解,但他显然根本没有这种打算。

 

问题在于,林宝龙供述的动机,是否就是他的真实动机呢?

 

林宝龙在警局录口供时,曾表示自己是“为报仇而杀人”,但他在正式庭审时很快改了口,坚称自己之前的口供只是为了“满足审问他的警官”,并强烈否认强暴过黄秀叶(尽管证据确凿)和刘露西。

 

 

(改编自本案的不太成功的电影《灵媒》/1992)
 
这个昙花一现的“为报仇而杀人”的自供,其实更贴近林宝龙的真实心声。主流观点也认为是因为林宝龙自视为魅力无限的风流情圣,警局对他的强奸指控,在他看来是对自己性魅力的侮辱和中伤,因此才怒火中烧、无法接受(The Straits Times,2016)。

 

另外根据新加坡法律,如果林宝龙强奸指控成立,他将面临最高20年的监禁(和至少12下鞭刑),鉴于他的所作所为,很可能会被执行最高刑期,那等他出狱之时,就已年近六十,相当于毁了他骗财骗色的“前程”。

 

虽然这两点的确可以解释林宝龙的愤怒,但却难以解释为什么他苦大仇深的“复仇”对象,是警方而非刘露西(及其家人)。所以林宝龙的愤怒焦点,也许不在于刘露西的控告,而在于警方对自己立案和调查——这个行为,恰好戳中了他隐藏的心理痛点。

 

林宝龙生于中产家庭,不仅是家中的长子,还曾在名校就读。虽然关于他成长期间的资料很少,但按照林宝龙妹妹的说法,“从小就脾气火爆”,很可能是自命不凡、极度自我为中心(但现实又不断令他“失望”)的一种外化表现。

 

为林宝龙辩护的黄叶章医生,将林宝龙的性格概括为“自信满满”和“非常浮夸”,这是相当准确的评价。

 

林宝龙一方面对自身能力和魅力极度夸大,盲目自信地认为自己理应享受特殊权力,并获得他人无条件的顺从。另一方面,他的资质能力和糟糕的人际关系(自私、只懂剥削利用他人),让他几乎不可能通过正当途径获得梦寐以求的权力和成功。

 

这样的情况下,林宝龙的职业生涯就很耐人寻味。辍学之后,他曾短暂担任过内部安全局的线人,内部安全局隶属于警察组织,和许多自恋型罪犯一样,林宝龙也对执法部门情有独钟。但不同于正常人选择执法职业的原因(追求正义、保护他人/福利好、铁饭碗),执法部门对林宝龙的吸引力,主要在于“对他人行使权力的机构”。

 

换句话说,因为自身能力欠缺,他必须通过“借势”,来满足自己权利欲和操控欲,再将这些职业本身的特殊属性,理所当然地视作自己本人拥有的权力。

 

因为学历和能力欠佳,林宝龙自然无法成为正式的警察,所以他选择了一个在他看来最为贴近的职业——国家安全机构的线人。

 

林宝龙的心中,大约将线人脑补成了“政府密探”、“幕后操盘手”,因此踌躇满志。然而林宝龙很快发现,线人只不过是用来为警方提供信息的“社会外包”,不但毫无“实权”,警察们对自己也毫无敬意。

 

林宝龙的线人只做了几个月(一般线人的“卧底”时间都还蛮长的),没有资料表明他是主动走人还是被内部安全局辞退,无论是哪种情况,林宝龙很可能对警察部门产生了“他们有眼无珠”的怨恨,或是“我才不屑与他们为伍”的鄙夷,他和警察之间,很可能早在此时就已经“结下了梁子”。

 

接下来他做了三年电工,这个职业除了让他精进了日后的电击技术,应该和他的“权力诉求”关系不大。

 

 

(另一部拍摄于1997年电影《神与狗》)

 

收债员这份工作却不同,新加坡严格的法制和林宝龙所属的英资大公司,让这份工作带有了很高的权威感。

 

丽的呼声广播公司的债务人,可能会对林宝龙屈尊哀求或是颇为恐惧,林宝龙的“工作职责”也允许他能够合法地向债务人施压、威胁、骚扰,也许还存在某些灰色地带的暴力行为。林宝龙自然将对方对自己的敬畏(其实敬畏的是法律和大公司),理所当然地等同于自己的“威信”。

 

这种虚假的权威感,给了林宝龙极大的满足,因此他奇迹般地“勤勤恳恳”工作了11年,似乎相当“安分守己”。

 

然而权力和自恋的胃口,通常永不餍足。收债员带来的威严感,很快就不再能满足林宝龙,于是他开始发展自己的“天职”——拥有“超能力”的情圣。

 

神灵和宗教,成了林宝龙新的“借势”对象。某种意义上说,林宝龙也许的确相信这些神祗,但他们在他心目中,只是“帮助我增加魅力的小伙伴”,毫无虔诚可言。

 

纵观林宝龙的“灵媒事业”,虽然他也会不失时机地敛财,但对金钱的欲望并不强烈。也许是因为在担任收债员期间,他已经体验过金钱带来的权力感,也许是因为正处于男性性能力危机感的年龄,林宝龙的终极目的,是获得最多的性便利和性成就感。

 

虽然林宝龙的“圣妻”们,都是他通过蒙骗和诱奸得到的,但在林宝龙极度妄自尊大的思维里,这些女人无一不是被自己的“魅力”所吸引,心甘情愿地跟随左右。

 

所以警方的强奸调查,不仅仅是单纯的“麻烦”和干扰,它无情地戳破了林宝龙自己营造的“情圣幻想”的泡泡,令他不得不面对被揭穿底细时的巨大反差(你是个强奸犯,需要通过诈骗和下药,才能骗女人上床)——而没有什么比强迫一个自恋人格障碍者直面自己的“真相”,更让他们震怒了。

 

所以林宝龙对警方的“报复”,更像是一种“泄私愤”,类似于“你不让我好过,我也不让你好过”——所以他选择了最容易引发公众注意力、也易得手的受害者,于是两位无辜的孩童,就这样成了林宝龙怒火的祭品。

 

至于血祭、虐童这些重口味的行为,只不过是林宝龙的“仪式感”,就像格林·奈特所说,“饮血只是作秀的一部分”,即使是杀人,林宝龙也力求花哨和引人瞩目。

 

另外在林宝龙极度膨胀的自信中,自己是永远不会犯错的,这也可以解释很多脑残的细节(比如跑到隔壁楼去抛尸、警察搜查现场时试图销毁证据……),因为在他的预设里,根本不存在“我会被警方抓到”这个选项。

 

 

(林宝龙的“法器”,据警方统计有250种之多)

 

这种“我不看我不听反正我很伟大”的态度,也贯穿了林宝龙的庭审始终。知道自己受到全国性的关注后,林宝龙表现得相当兴奋,经常在肃静的法庭上哗众取宠地随便说话。如果是和自己立场一致的问题,他就会冗长地回答;如果遇到“不喜欢”的问题,就一概“不予置评”(即使提问的是自己的辩护律师)。当法庭质疑他证词的真实性时,林宝龙干脆偷换概念,大谈自己的“宗教和道德义务”。

 

即使是在林宝龙不得不直面自己的“失败”时,他也拒绝承认事情的真相,坚称自己是为了“阻扰警方查案”,起码让自己在同警方的博弈中,掌握着“主动权”(实际效果则让他看起来像个疯子)。

 

陈梅珠和何家凤的性格,相对而言就比较简单。陈梅珠是个严重缺爱、自我价值极低的人。费尔南德斯修女回忆说,当她第一次联系陈梅珠的时候,陈梅珠的反应是难以置信:“我做了那些事之后,你怎么还会爱我?”

 

我不怀疑陈梅珠曾经换过抑郁症,之后林宝龙的虐待,也让她变得更加卑微和麻木(麻木就不再容易受伤,算是一种消极自我保护机制)。

 

然而她同样满足于林宝龙提供的优渥生活,看透了林宝龙的招数之后,依旧对他不离不弃(奈特所说的“因为她爱他”)。虽然林宝龙“娶妻”众多,但作为唯一看透的女人,不知道陈梅珠是否在内心中,也偷偷产生出某种恶毒的幸灾乐祸,以及“我是特别的”那种扭曲的满足感(她虽然早就知道林的招数,但直到被带到警局,才向何家凤透露)。

 

虽然陈梅珠的抑郁症状,是审判时的焦点,但真正让她成为凶手的,是她淡漠的道德感和冷血自私的心性——她知道林宝龙是怎样的人(可能是他身边的女人中唯一一个知道的),但只要拥有他的“爱”和优渥的生活,她并不在乎其他人会遭受什么。

 

相比之下,何家凤则显得更加“疯癫”一点,很多律师认为,如果是在今天,她很可能会逃过死刑(精神问题作为辩护理由,在1980年代的新加坡,还不被广泛接受)。但就像两位法官所说,谋杀案发生之时,何家凤处于清醒状态,所以必须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

 

而在何家凤选择第二位受害者的时候,究竟是单纯地执行林宝龙的命令,还是和亡夫相似的脸庞,让她燃起了为自己“复仇”的欲望?在杀害加扎利的时候,何家凤究竟是为了“拯救”林宝龙和陈梅珠,还是为了宣泄自己的怒火?

 

恐怕何家凤自己也未必说得清。

 

这起案子里,有着很多宗教和精神疾病元素,所以我想在最后多说一句:精神疾病是一种“普适性”疾病,它可以困扰最善良、最聪慧的灵魂,也可能侵蚀最恶毒、最愚昧的心肠。

 

精神疾病不应该给患者贴上羞耻的标签(实际上,精神疾病的病耻感,恰恰是林宝龙行骗得逞的一个主要原因),但也不应该是道德与良知的“减免税”。

 

因为无论是哪一种宗教,都不应该是滥杀无辜的借口;无论是哪一种精神创伤,都不该是伤害他人的理由。

 

部分参考资料:

https://www.straitstimes.com/singapore/courts-crime/guilty-as-charged-adrian-lim-and-his-2-holy-wives-kidnapped-tortured-and

https://explorersg.com/unveiling-1981-toa-payoh-ritual-murders/

https://biblioasia.nlb.gov.sg/files/pdf/vol-13/v13-issue2_Murder.pdf

https://tnp.straitstimes.com/news/singapore/mum-boy-killed-adrian-lim-i-had-be-sedated-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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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奶昔杀夫案:金融精英精心策划离婚,挥霍太太一招致命

安非锐 没药花园 2022-11-05 06:58 Posted on 上海

 

2003年11月2日,在香港阳明山庄的豪宅里,年仅40岁的投资银行家罗伯特·基塞尔(Robert Kissel)(有的港媒报道称其“简崇诺”),喝下了一杯致命的奶昔,之后被妻子南希殴打致死。

这起被称为“奶昔谋杀案”的凶案,在香港轰动一时,媒体们对此连篇累牍地进行报道,可以说是香港历史上最引人注目的涉及外籍人士的刑事案件。

罗伯特和南希夫妇,是香港的“顶级侨民”,丈夫是年轻多金的金融精英,妻子是活跃时髦的有闲太太——他们似乎拥有普通人梦寐以求的一切,究竟是什么,让他们最终走向如此惨烈的结局?

今天由安非锐来讲述这起奶昔谋杀案。

(字数14,902)

 

基塞尔一家

罗伯特·基塞尔生于1963年,家中还有哥哥安德鲁(Andrew Kissel)和妹妹简(Jane),兄妹三人在新泽西州长大。

 

(右罗伯特,左安德鲁)

 

罗伯特的母亲伊莱恩(Elaine)是个友好可亲的女人,父亲威廉则有很强的求胜欲和报复心,被形容为“无论是对竞争对手,还是对自己的家人,都经常评判欺压”。

威廉·基塞尔是个草根化学家,他以制作复印机墨粉发迹,之后创立了一家名叫“Synfax”的冶金矿物公司。

陡然发财的基塞尔一家,在新泽西州的桑德河(Saddle River)畔买了一栋豪宅,这里是不折不扣的富人区,距离纽约市只有半小时车程。

他们的新家占地约700㎡,拥有泳池和游艇,车库里停放着凯迪拉克和奔驰。不久之后,威廉又在佛蒙特州著名的滑雪胜地斯特拉顿山(Stratton Mountain)上购置了一处度假别墅,假日滑雪成了他们新的“家庭传统”,三个孩子也很快成了滑雪能手,罗伯特尤为出色。

作为基塞尔家的二儿子,罗伯特称得上样样出众,完美无缺。虽然比哥哥小4岁,但他更高大英俊,体育上天赋异禀,功课门门拿A(还似乎毫不费劲)。

 

(左/罗伯特,右/安德鲁)
 

这位优秀的少年从小就野心勃勃,父亲威廉回忆,上高中时,罗伯特就经常凝视着哈德逊河(纽约州和新泽西州的边界)对岸曼哈顿的天际线,仿佛“把脸贴在糖果店橱窗上的孩子”。

和努力创业致富的父亲不同,罗伯特想更进一步,他梦想着“操控别人的钱”。

因此,他后来选择了一种比较“老派”的路径——进入金融行业,凭借资本的力量运筹帷幄。

高中毕业后,学业出众的罗伯特,顺利地考取了纽约大学商学院。那是华尔街的黄金时代,充斥着“文凭上墨迹未干就赚了数百万”的年轻人。

罗伯特一毕业,就在莱登伯格证券公司(Ladenburg Thalmann)找到了第一份工作。

 

(基塞尔一家从左到右:简/罗伯特/威廉/伊莱恩/安德鲁)

 

1987年,罗伯特在加勒比海的一个裸体海滩(另说是单身游轮)上,认识了一个名叫南希·基申(Nancy Keeshin)的女招待。据罗伯特父亲说,在此之前,罗伯特只和三个女生约会过,恋爱经验并不多。

 

(早年的罗伯特和南希)
南希比罗伯特小一岁(出生于1964年),出生在密歇根,在明尼苏达州长大,父亲开着一家面包房。南希曾梦想成为艺术家,在帕森斯设计学院(纽约一家私立艺术设计学院)学习设计,但只读了两年就辍学了。
 

南希漂亮性感,有些许艺术气质,是那种在酒吧热舞直到天明的“派对女王”。她对物质极为看重,渴望着光鲜靓丽的享乐生活,或者说,除了炫耀性消费和自我满足之外,她几乎没有其他的人生追求——总而言之,是一位完美的“花瓶妻子”(trophy wife)。

(宴会上罗伯特和南希)

南希和母亲的关系很糟糕,心智也不成熟。在描写本案的非虚构作品《永不餍足》(Never Enough)中,作者称她“长期处于青春期状态”(大概类似于我们所说的“中二病”),自我为中心和自私,属于那种“看到自己的美甲裂开就会失声痛哭”的人。

一些朋友形容她是“会把条条框框(规则/法律/道德)统统掰弯来适应自己”的人,为了达到目的,能够编造出最惊天的谎言。

南希和罗伯特一见钟情,两人很快就搬到罗伯特位于第九大道上的豪华公寓里同居,罗伯特从莱登伯格证券公司辞职,前往纽约大学商学院读研。

按照南希自己的说法,她拥有商科学士学位和设计硕士学位(而不是肄业),但为了帮助罗伯特实现抱负,她完全放弃了自己的职业目标。罗伯特读研期间,她每天打三份工(在几家餐馆酒吧做服务员)来支持男友。

这种说法值得商榷,罗伯特家境富庶,还是“家之骄子”,读研之前就已经能够负担得起豪华公寓的租金,即便是辞了职,他也绝非囊空如洗、需要女朋友打工养活自己的人。

即便罗伯特的确需要女友供养,如果南希果真拥有商科学士和设计硕士,那么她完全可以找到一份收入不菲的工作来支持男友(要知道那还是学士和硕士都相对稀有的1980年代末),完全无需辛辛苦苦做服务员赚取时薪。

所以南希这个“我放弃了自己的前程,辛辛苦苦扶持男友读研成才”的说法,很可能颇有水分,目的是想通过强调自己的“付出”,在这段典型的男强女弱的感情里,获得一种“门当户对”的平等感。

1989年,在罗伯特的母亲去世六个月后,他就和南希在纽约东河游艇俱乐部结婚。罗伯特的父亲后来称,这是因为罗伯特什么都听南希的,他不敢违背南希想要在这时候结婚的意愿。
 

 

(南希和罗伯特结婚照)

 

1990年,罗伯特取得硕士学位,进入拉扎德(Lazard Freres)国际银行工作。他虽然欠缺经验和推销技巧,但他在不良债务领域,却有着非凡的才能。换句话说,罗伯特是个擅长“从失败中赚钱”的天才。
 
和罗伯特相比,哥哥安德鲁的事业没那么光鲜,但也发展得不错。1992年,安德鲁和前滑雪运动员兼白富美海莉·沃尔夫(Hayley Wolff)结婚,创办了自己的房地产公司“Hanrock”(由海莉、安德鲁、罗伯特姓名组成),罗伯特也投资了50万美元以示支持(这时他在拉扎德国际银行才刚刚工作两年)。
 
(海莉·沃尔夫)
 

在某种程度上,罗伯特很尊敬哥哥安德鲁,他们先后在佛蒙特州购置了相邻的度假别墅。不过这对兄弟并不亲密,南希与安德鲁夫妇以及公公威廉都相处不好。而且这对兄弟的理财观念也截然不同,安德鲁属于冲动挥霍型,罗伯特则精打细算(当然是精英水准的节俭)。

安德鲁和罗伯特的母亲伊莱恩病逝(1989年)后,他们的父亲威廉就搬到了佛罗里达州居住,和两个儿子都不亲近,还严苛地比较自己的两个儿媳(南希是他看不上的那个)。即使是被他视为“完美儿子”的罗伯特,也和他颇有隔阂。罗伯特更喜欢南希的父亲、自己的岳父艾拉(Ira)。

1996年,罗伯特被高盛投资公司挖走,1997年,他被调到香港分部,南希和两个孩子随他一道移居香港(他们在香港生了小儿子瑞斯)。也是在那一年,爆发了亚洲金融危机,擅长从债务和损失中盈利的罗伯特,一下子赚得盆满钵溢。

(南希和罗伯特)

几年之后,罗伯特又跳槽到美林证券公司,他和妻儿住在香港地势最高的豪宅阳明山庄,俯视着维多利亚港湾的璀璨灯火,过着远离尘嚣的奢华生活。

 

在外人看来,年轻有为的罗伯特和美貌活跃的南希,仿佛是“地球上最完美的夫妻”,然而在光鲜之下,早已生出了危险的裂痕。

 

 

(阳明山庄会所室内的罗马游泳池)
 
 
裂痕
 
金融行业的工作压力和强度极大,罗伯特总是工作得很晚(一天十几个小时),经常频繁地出差。孩子们有保姆照顾,家务有女仆们打理,除了慈善活动,南希的大部分日常,就是去精品店里买买买。
 
后来根据美国私家侦查的报告,南希的房子堆满卡地亚、香奈儿、LV、普拉达等名牌,即使只是光顾小镇,她也必定会去逛珠宝店。她有时还会花5000港币做头发。
 
罗伯特似乎永远有赚不完的钱,南希似乎永远有买不完的东西,但再多的东西,也填补不了她内心的空虚。
 

 

(左/罗伯特,右/南希)
 

和侨民太太们在一起时,南希最喜欢说的话题有两个,一个是自己在美国的“事业”(为了罗伯特牺牲的工作),另一个就是大肆夸耀自己和罗伯特的性生活(细致到让听者尴尬的程度)。

然而,一个人每每极力自夸的东西,往往恰恰正是他/她渴求却欠缺的。在给一位美国朋友的一封邮件中,南希将自己和罗伯特的关系形容为“伪装成宇宙中最好的婚姻的骗局”。

2003年春天,为了躲避SARS疫情,南希带着3个孩子回到佛蒙特州的度假别墅暂住,罗伯特仍然留在香港。

南希为别墅订购了一套豪华家庭影院,并和前来安装电视的迈克尔·德尔·普里奥雷(Michael Del Priore)谈起了婚外恋。

迈克尔·德尔·普里奥雷是佛蒙特州本地人,长相“粗犷英俊”(各大报纸的说法),离过两次婚,居住在拖车里。迈克尔的哥哥兰斯(Lance)经营一家电器公司,基塞尔一家是这家公司的老主顾,迈克尔则给自己的哥哥打工。

 

 

(迈克尔·德尔·普里奥雷)

 
南希给迈克尔买了好几样昂贵的珠宝,其中包括一只价值5000美元(相当于今天的8000美元左右)的腕表,迈克尔也毫不掩饰地大肆炫耀。
 
他还领着南希去了当地的文身店,一直被丈夫严禁文身的南希,在肩膀上文上了孩子们的中文名字。
 

远在香港的罗伯特,很快就发现了端倪。2003年6月,他委托纽约一家调查公司,搜集南希的出轨证据,私家侦探很快就找到了南希的出轨对象,但没能拍到两人的暧昧照片或者视频(能用作呈堂证据的那种)。

罗伯特告诉私家侦探,他担心自己的妻子会离开他,并把孩子也一并带走。他甚至还表示,考虑由自己出钱,把南希的情人也“搬运”到香港,好让两人的婚姻能够维持下去。

不过,罗伯特显然没有施行这个“三人行”计划。2003年7月末,南希带着孩子们回到香港,罗伯特从来没有质问过妻子的婚外情,只是经常有意无意地询问她回国期间的事宜。

回到香港后,南希依旧和情人迈克尔偷偷保持着频繁的联系。2003年8月3日,罗伯特前往纽约进行了一个背部手术,南希也陪同前往。但在罗伯特手术期间,南希却偷偷跑去中央公园,和迈克尔私会了一个半小时。

之后两人也电话和邮件往来不断,9月份两人就通话了52次,10月份多达106次,南希还用自己的私房钱(南希原来有5张信用卡,回香港后,罗伯特停掉了其中4张)买了手机,防止丈夫从电话账单上发现端倪。

但南希不知道的是,她和孩子们一回香港,罗伯特就在家庭电脑上安装了间谍软件,用来监视妻子的收发邮件和网络搜索内容(全部会备份给罗伯特自己的笔记本电脑)。

罗伯特也一直和纽约的私家侦探保持着联系,2003年8月23日,私家侦探接到了他的电话。罗伯特听起来似乎非常沮丧,说自己的威士忌“味道不对劲”,喝了之后“头晕目眩”,怀疑是南希下了毒。

私家侦探立即建议罗伯特对威士忌进行样本分析,同时去医院进行中毒检测,有必要就联系警方。但是罗伯特称“对自己怀疑妻子感到内疚”,虽然私家侦探敦促了几次,但罗伯特始终没有采纳他的建议。

另一方面,间谍软件也不断地将南希的邮件内容和网络搜索结果“汇报”给罗伯特,南希对情人的热情有增无减,火辣露骨的邮件一封接着一封。

另一方面,她的网络搜索内容也越来越诡异,开始出现“安眠药”、“用药过量”、“诱发心脏病的药物”这样的关键词

2003年10月底,南希去了好几家医院,通过谎报自己的“病情”(失眠或者精神问题),在一周内得到了五份处方药,一共包括:

10片罗眠乐(著名的“约会迷奸药”,是一种强效安眠药,通常会引发顺行性遗忘);

20片右丙氧芬(治疗轻度疼痛的止痛药,并有局部麻醉作用);

少量安定文(治疗焦虑和失眠的镇静剂);

少量阿米替林(治疗抑郁和偏头痛的止痛药);

少量思诺思(安眠药)。

显然,南希在策划着什么,结局也注定不会多么美好。

 

 

致命粉红奶昔

2003年11月2日这天,似乎一切如常。
 
上午9点,南希开着奔驰去犹太联合教会(United Jewish Congregation)参加周日礼拜(南希和罗伯特都是犹太人),罗伯特则带着三个孩子分头前来。
 

上午11点,南希离开教堂,她先是开车送大女儿伊莱恩去参加朋友的生日派对,之后开车回家。

(罗伯特和大女儿伊莱恩)
 

其实早在10月末,罗伯特的同事和同行们,就已经听说他打算离婚,并考虑争取孩子们的抚养权,离婚理由是南希的“不忠”。罗伯特还告诉自己的同事兼密友大卫(David Noh),他将在11月2日下午和妻子讨论离婚事宜。

不过南希似乎对此还一无所知。她后来自称,直到那天回家之后,她查阅邮箱时,发现了一封离婚律师的邮件(罗伯特的律师发错了邮箱,本该发到他美林的企业邮箱里)。

大约在下午2点30分,罗伯特带着二女儿琼(June)和小儿子瑞斯(Reis)回到家。

2点45分,一位名叫坦泽(Andrew Tanzer)的男邻居,领着自己7岁的女儿丽娅(Leah)来找琼,两个小姑娘在罗伯特家一起玩耍,坦泽则和罗伯特在客厅聊天。

坦泽回忆说,他当时就觉得有点奇怪,一向活跃热情的南希,并没有出来招呼自己。

大约45分钟后,坦泽准备离开,并询问是否可以给他一杯水喝?两个小姑娘应声去了厨房,结果拿来了两个装着奶昔的高脚杯,分别递给了自己的父亲。

奶昔是粉红色的,似乎是草莓口味,味道相当浓重和甜腻,混合着香蕉和碎饼干。
 
这时南希从厨房里探出头来,告诉坦泽这是用“秘密配方”制成的万圣节奶昔。坦泽一方面急着离开,一方面也不忍心拂了女儿的好意,于是一口气喝光了奶昔,罗伯特也是如此。
 
(大概是这种样子)
坦泽和女儿一回到公寓,他的妻子就注意到丈夫的脸异常红润,没过多久,坦泽就躺在沙发上睡着了。妻子试图将他叫醒,但无论是拍打他的脸,还是冲他大喊大叫,坦泽依旧酣睡如故。
 

直到将近晚饭时间,坦泽才终于醒来,但他一直觉得“疲劳”,吃饭时不停地打瞌睡,吃过晚饭,坦泽冲进厨房,吃掉了整整三大桶冰淇淋,表现得像是“一个喜怒无常的婴儿”(他妻子的形容)。等到第二天早上,坦泽对这一切浑然不知,仿佛经历了一场失忆。

坦泽离开后不久,罗伯特带着儿子瑞斯去了楼下的游戏室,在那里他同事大卫打了10分钟左右的电话。

大卫记得,罗伯特的声音听起来疲惫而浑浊,似乎“心不在焉”,他们本来在谈论房地产,结果罗伯特却突然转跳到了出口市场。

20分钟后,南希派女仆去叫罗伯特和儿子回公寓(那天晚些时候,3个孩子都因为有活动离开了公寓),回去的路上,有人在停车场见到了领着儿子回家的罗伯特。

这是他最后一次在活着时被人看到。

第二天(11月3日),南希取消了所有的约会,并在给朋友的邮件中写道:

“我丈夫身体不太好,我需要照顾他,再联系。”

对丈夫的同事,南希则声称罗伯特周日(11月2日)就离开了家,自己也不知道他在哪里,她又给远在芝加哥的父亲艾拉打了个电话,声称自己被罗伯特打得很惨……

为了应付不同的人,南希至少炮制了4-5个版本的故事。

南希吩咐女仆们不许进入主卧室,接着派一个女仆去拿胶带,另一个女仆去买尼龙绳。

南希自己也开始疯狂购物,其中包括一些包装盒和在Tequila Kola家具店订购的一块价值不菲的地毯。

11月4日这天,南希给情人迈克尔打了6通电话,并去看了医生,声称自己“全身都疼”,但她的医生在事后作证说,南希的“疼痛”非常夸大其词。

11月5日下午,南希找来了公寓的维修人员,让他们把一些东西搬进地下室新租的储藏室里,包括几只箱子和一块卷起来的旧地毯(新买的地毯用来替换这块旧的)。

4岁的瑞斯为维修人员们开了门,维修人员回忆,地毯很沉,散发着鱼腥味。

 

(储藏室的地板)

 

这期间南希每天都和情人迈克尔通话,并购买了飞往旧金山的机票。

另一方面,罗伯特的同事们一直联系不上他,大卫先询问了香港几乎各家酒店(他知道罗伯特要和妻子谈离婚,推测他会离家外住),一无所获之后,于11月6日向警方提交了一份失踪人口报告。

罗伯特在香港是有头有脸的侨民精英,警方立即采取了行动。11月6日午夜时分,全副武装的警察冲进了阳明山庄,在南希新租的那间地下储藏室里,他们发现了裹在地毯里的罗伯特的尸体。

在几只储物箱里,警方发现了一尊8磅重的小雕像,这尊雕像是南希的外祖母留给她的“传家宝”,法医在雕像上,检测出了大量脑浆。

在罗伯特的体内,还检测出了至少4种镇静药物(基本上就是南希搜集的那些处方药)。

法医推测,11月2日下午,罗伯特喝下的那杯粉红色奶昔,是一杯“药物鸡尾酒”,晚些时候药力发作,他变得神志不清或者沉睡不醒。南希于是用那尊小雕像猛敲罗伯特的头,她一共敲击了五次,击击致命。

在这之后,南希把罗伯特的尸体卷进主卧的地毯里,用尼龙绳将地毯捆绑结实,之后她和尸体一起睡了两天。直到第三天新地毯到货上门,她才叫来公寓的维修人员,把地毯和凶器(小雕像)搬进储藏室里。

 

(主卧中的血迹)
 

消息一出,“奶昔谋杀案”立即成了街头巷尾的热点话题,罗伯特代表的侨民精英,在香港一直都仿佛是高人一等、遥不可及的存在,这起案子给了香港百姓一个窥视“人上人”生活的窗口,极大地激发了他们的八卦热忱。

 

 

南希的说辞

随着案件的审理,披露的相关细节,一个比一个劲爆。

南希杀夫这件事本身毋庸置疑,然而南希却声称,自己一直以来都遭受着罗伯特身体和精神上的虐待,杀人完全是处于自卫。

南希在法庭上声泪俱下地自述,罗伯特是个吸毒成瘾、酗酒、家暴的“工作狂恶魔”。

在她生完第一个孩子之后,罗伯特就嫌弃她身材走形,强迫她进行肛交,她成了丈夫淫威之下的性奴。

她还说罗伯特出差时会找男妓,经常观看同志主题的A片。

她承认自己的婚外情,但声称情人迈克尔只是“暴风雨中的一个避风港”,甚至表示自己仍旧爱着丈夫。

 

(案发后南希改变了自己的发色和发型)
 

按照南希的说法,11月2日这天,罗伯特一如既往地强迫她进行肛交,并用棒球棍毒打她,南希为了生存,不得不拿起一尊小雕像进行反抗,这才“失手”杀死了罗伯特。

但物证方面,南希的说辞也完全站不住脚。

尸检结果明确显示罗伯特生前摄入了若干镇静药物,邻居坦泽也是活生生的“证据”。

但南希坚称,自己从来没在奶昔中下过药。她表示自己之所以进行那些网络搜索和收集处方药,是因为再也无法忍受丈夫对自己的虐待,所以想要偷偷自尽。

按照她的说法,自己为了自卫,用小雕像和拿着棒球棍的丈夫进行了英勇搏斗。

然而警方的物证专家,却没有在棒球棍上检测出任何的金属物质(也就是说小雕像和棒球棍根本没有接触过)以及罗伯特的DNA。

另外南希声称,罗伯特长期对自己实施肢体暴力和强迫肛交,严重到了遍体鳞伤和流血如注的程度,但她没有任何相关的就医记录或者警方记录,来佐证这番说辞(当然这不一定表明南希一定没有受过虐待)。

只有在案发后11月4日这天,南希去看了医生,但也只是声称自己“全身都疼”(医生认为她夸大其词)——南希的解释是,自己为此感到羞耻,所以不好意思提起。

南希还宣称,罗伯特对孩子们也很暴力,并指控他曾经打断了女儿琼的手臂。

然而他家的女仆却作证说,琼的手臂是因为玩耍时自己意外摔断的,罗伯特则一向对孩子们十分关心和爱护。

关于罗伯特吸食可卡因的指控,也遭到了罗伯特亲友们愤怒地一致反驳。

罗伯特的第一任女友卡洛在看到报道后,在网上发言维护罗伯特。她称当年由于罗伯特太优秀,她和他约会时遭到了其他女生集体的嫉妒和排挤,称他为“世界上最棒的男人”。

 

(罗伯特和第一个女友Carol在1981年的高中毕业舞会)

 

不过物证专家的确在罗伯特的电脑上,发现了肛交的相关搜索(“anal sex in Taiwan”),以及同志主题A片浏览记录(但同样有“三陪女性服务”网站和异性取向的A片)。

另外,南希的许多证词本身就相互矛盾。

比如她一会儿声称自己从未考虑过离婚,一会儿说自己不堪忍受丈夫的暴虐,多次提出过离婚但丈夫拒绝;

她一会儿将香港形容成“肮脏的城市”,自己身在此处孤寂难忍,之后又说“香港是我的家,我从未想过要离开”……

而一旦涉及关键性质的问题(比如杀夫之后的处理或是和情人迈克尔的通话内容),她就称自己处于震惊后的失忆状态,一律记不起来。

 

(罗伯特)
 
南希的自辩不堪一击,控方认为,南希的动机就是金钱。她想独占丈夫的遗产,不想经历“糟糕麻烦”的离婚,于是“摆脱”丈夫,就成了最容易、对她来说损失最小的选项。
 

2005年9月,南希的谋杀罪成立,她被判处终身监禁,何时可以申请假释未定

 

 

争夺遗产闹剧

罗伯特死后,他的遗产高达1800万美元,他当时的遗嘱和保险受益人都是南希。

因为南希锒铛入狱,三个孩子的归属就成了一个大问题,他们中最大的伊莱恩不过9岁,最小的瑞斯只有4岁,每个孩子都有500万美元的遗产。

罗伯特的父亲威廉、妹妹简,南希的母亲珍、父亲艾拉(他和珍早已离婚,正和第三任妻子一起生活)、南希的同父异母弟弟布鲁克(他的母亲是艾拉的第二任妻子)等人,都纷纷来到了香港。

虽然罗伯特惨死、南希入狱,三个年幼的孩子无家可归,但他们在媒体的镜头下,却每每流露出灿烂的笑容。

 

罗伯特的父亲威廉(右)
 

由于岳父艾拉被指定为罗伯特遗嘱的执行人,所以从法律上讲,他现在成了三个孩子第一顺位的遗产监管人(管理三个孩子的财产,等他们成年继承)。

罗伯特的父亲威廉对此极为愤怒,认为这是罗伯特为了“讨好”南希才“被迫”写上了艾拉的名字(而不是他自己)。

艾拉则振振有词地声称自己和女婿罗伯特“亲如父子”,罗伯特这样做完全是因为喜欢和认同自己,他和威廉彼此仇视指责,对三个孩子的监管权问题激烈地争吵不休。
 
不过,最终他们还是暂时达成了一致:艾拉会暂时抚养三个孩子,将来再商量一个“对双方都有益处”的解决方案。
 

 

南希的父亲艾拉(中)和弟弟布鲁克(右)/2011年南希再审期间

 

就这样,艾拉带着三个孩子离开香港,其他人也陆续返回。只有南希的母亲珍留了下来,整个审判过程中都一直陪在女儿身边。
 
(南希和母亲珍)

然而仅仅过了一个月,艾拉就觉得自己“无力承受”,把三个外孙丢给自己年仅24岁、还在医学院上学的儿子布鲁克抚养,还理直气壮地宣称:“好多24岁的人都养孩子的。”

得知这件事的威廉怒火中烧,他认为这是南希的家人故意报复,决定“拯救”自己的孙子孙女。

他威胁布鲁克,如果他不放弃抚养权,就要让艾拉破产、吊销布鲁克未来的行医资格、并毁掉他身边所有的亲朋好友……

就在两家再度闹得不可开交的时候,罗伯特的哥哥安德鲁,以救世主的姿态出现了。

他开着租来的私人直升机(花销记到罗伯特遗产的账下),风风光光地将孩子们接到了自己位于康涅狄格州格林尼治(Greenwich)的豪宅里,然后将抚养他们(以及自己的2个孩子)的任务,完全甩手丢给了自己的妻子海莉。

 

(安德鲁)
 

罗伯特的死让安德鲁深感“人生无常”,开始变本加厉地及时行乐(虽然他之前就很奢侈)。他派对狂欢、吸毒、酗酒、出轨滥交,并且疯狂购物。

他有一艘80英尺(24米)长、价值280万美元的拉兹拉游艇,至少14辆收藏款复古车,其中一辆1957年的奔驰,就价值42万美元。

安德鲁每月可以从罗伯特的遗产中提出8000美元,仅仅用于孩子们的“生活费”(学费之类的大头不算)。

为了让罗伯特的孩子们能够“感受到温暖”,安德鲁把餐厅和卧室全部翻新,总共花费17万美元,花销也全部记到罗伯特遗产的账下(安德鲁还为自己收取了30%的“辛苦费”)。

另一方面,海莉要独自一人抚养5个孩子(当然也有保姆女仆之类的人帮忙),安德鲁则享受着“好哥哥”的美名,和情妇们在豪华餐厅吃喝玩乐,一边称为5个孩子打理生活的海莉为“总是管我要钱的*****”。

2004年夏天,海莉最终忍无可忍,决定和安德鲁离婚。她在2005年初正式向法院递交了离婚申请,海莉带走了自己的两个孩子,把罗伯特的三个孩子暂时交给了罗伯特的妹妹简。

 

失去了监管权也意味着安德鲁不再能从罗伯特的遗产中支取经费。安德鲁愤怒地打电话给妹妹,认为她“背后算计”自己,并坚决要让罗伯特的三个孩子回到自己身边,绝不放弃自己的监管权。

他对打算离开自己的海莉同样怒火中烧,甚至宣称离婚之后,要让海莉支付自己“赡养费”。

不过对安德鲁来说,此时有比离婚和被妹妹夺走监管权更让他头痛的事。

2005年7月夏天,FBI开始调查安德鲁,他被控在三个州进行诈骗。此时人们才赫然发现,安德鲁那个看似生意兴隆的房地产公司“Hanrock”,只不过是建造在华丽谎言之上的空中楼阁,是一场“拆东墙补西墙”的庞氏骗局。
 

(安德鲁被FBI调查)

 
2005年9月,简向纽约法庭递交了更改监管权申请,并联系了一位《纽约时报》的记者,曝光了哥哥安德鲁和(前)嫂子海莉的许多隐私(在舆论上先声夺人),为了罗伯特的三个孩子(以及他的巨额遗产),一家人再度大打出手。
 

南希的父亲艾拉也重新站队,全力支持安德鲁,还声称:“就算安德鲁马上就会进监狱,你也不能说他们家的环境不利于孩子们的成长吧!”。

远在香港的南希(她此时刚刚被判处终身监禁)也写来了一封长达5页的请愿信,虽然她一直讨厌海莉,但却对她极尽溢美之词,还是希望她能抚养。

她恳求法官不要将孩子判给简,因为她“就是冲着遗产去的”。

不过这些“抗议”都是徒劳的,就像一位律师(这场听证会至少有七位律师出席,三个孩子各有一个律师,诉讼费和律师费都记在罗伯特遗产的账上)所说,安德鲁即将进监狱,海莉准备离婚,并坚决不愿再接手,三个孩子也只能归简抚养。

2006年3月末,安德鲁对诈骗指控供认不讳,作为签署认罪协议的交换条件,他将面临8-10年的监禁,并将作为污点证人出庭作证(安德鲁还涉及为其他组织洗钱之类的犯罪活动)。

然而就在出庭前几天(4月1日),几个搬家工人发现了安德鲁的尸体,他被绑住了双手双脚,被刺死在自家的地下室里。

因为安德鲁的“仇人”实在太多,警方的调查一度陷入了困局。直到2008 年3月,警方才锁定了嫌疑人,逮捕了安德鲁的前司机卡洛斯·特鲁希略(Carlos Trujillo)和其堂弟伦纳德·特鲁希略(Leonard Trujillo)。

警方的理论是,卡洛斯和伦纳德曾参与过洗钱活动,他们害怕安德鲁将自己供出,因此抢先杀人灭口。不过这个理论并不令陪审团信服,最终卡洛斯被判处6年徒刑,随后被驱逐回哥伦比亚,伦纳德则以过失杀人罪被判处20年徒刑。
 

(左卡洛斯/右伦德纳)

 
很多人仍对安德鲁的死存有疑惑,对它的各种“内情”也众说纷纭,不过那毕竟是另外一个故事了。
 

安德鲁的葬礼在故乡新泽西州举行,和弟弟罗伯特埋葬在一起,参加葬礼的人寥寥无几,他那些花天酒地的“朋友”和“女朋友”们无一人出席。

2010年,南希以法律错误为由上诉要求重审,2011年3月25日,她再次被判谋杀丈夫罪名成立,刑期不变。

南希目前在香港大榄女惩教所 (TLCW)服刑,仍然坚持认为自己是一个“受害者”。

 

 

难解的真相

(这部分仅为个人观点)

轰动一时“奶昔谋杀案”,至此尘埃落定,但这起案子中,仍然有很多地方非常蹊跷,其中最奇怪的地方恐怕就是:

为什么头脑精明、对妻子的举动密切监控的罗伯特,明明知道妻子谋划着危险的“下毒计划”,却既不听从私家侦探的建议化验和报警,也不听从离婚律师的建议,更改遗嘱和保险的受益人呢?

虽然罗伯特告诉私家侦探,南希的外遇令自己“伤心欲绝”,但他的所作所为——不动声色地监视取证、长达数月隐忍不发,似乎不太符合一个肝肠寸断的丈夫的模样。

其实早在南希出轨之前,两人的婚姻就已名存实亡。罗伯特的妹妹简回忆,2002年的家庭聚会时,嫂子南希就“从不和哥哥对视”;

2003年年初,罗伯特和南希前往澳大利亚探望朋友,朋友也一致察觉到,这段婚姻已经走到了尽头。2003年6月,罗伯特联系上了一位老朋友,给他发了几张家庭照,里面也根本没有南希……
 

当然,罗伯特也曾向朋友们表达过对南希出轨的愤怒,但他的愤怒点,并不在于妻子对自己情感上的背叛,而是“一想到他们在我的孩子们睡觉时胡搞,我就气不打一处来”。

 

他还曾向同事兼密友大卫•诺抱怨,小儿子瑞斯最近脾气很坏,因为南希经常和情人煲电话粥,忽略了管教孩子。

 
所以真正让罗伯特决议离婚的,是南希心不在焉,不能再履行自己为人母的职责这一点(用他的话来说,“已经成了一个坏母亲”),这个“黑暗、自恋的女人”(他对朋友们的形容),已经无法达成花瓶太太的KPI,必须被“裁员”了。
 

在法庭陈述时,南希曾经哭诉,自己曾经多次提出过离婚,但都被罗伯特一口否决了,因为罗伯特告诉她:“你没有资格提离婚,我说离婚才离婚。”

虽然我对南希“早就多次提出离婚”这一说法非常怀疑,但罗伯特这句“你没有资格提离婚,我说离婚才离婚”,却可信度很高。

这场男强女弱的婚姻里,罗伯特应该掌握着绝对的“话语权”,他在死前几个月的行为,其实是一个决意离开的掌控者,在从容不迫、步步为营地在筹划着结束这场婚姻——他搜集南希的出轨证据、咨询律师、知会自己的同行和朋友……

而这一切,都是在南希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的。11月2日他和妻子“讨论”离婚事宜,其实更像是“通知”,他只是向南希宣布离婚的“既成事实”(包括财产的分配和抚养权)。

 

(曾经看似幸福的家庭)
 

所以罗伯特对南希种种潜在的危险行为“视而不见”,就很难用“爱令人盲目”的姑息软弱,或是为了维持婚姻的隐忍来解释。

从南希的网络搜索内容(“安眠药”、“用药过量”、“诱发心脏病的药物”)来看,她在使用镇静剂类药物方面,显然一窍不通。而且她在2003年10月末才获得5份处方药,但早在2003年8月23日,罗伯特就告诉自己的私家侦探,自己的酒里疑似被妻子投了毒。

所以2003年10月之前,手上没有药物的南希,是如何给丈夫下毒的?

南希在法庭上对这个问题言语支吾,她说自己曾经在回美国度假的时候,偷偷把丈夫的“思诺思”(安眠药)放在威士忌里,希望他“不会对孩子们那么咄咄逼人”(暗示丈夫对孩子们家暴)。

至于在香港的时候,她是否尝试过同样的事情,南希的回答是“好像有过,但我后来把下了药的酒倒掉了”。

这个回答当然很拙劣,真实的情况大概是,在回美国度假的时候,南希曾经可能因为争吵等原因,报复性地偷偷给丈夫的酒里“加料”。

8月末在香港的这次“投毒事件”,和之前在美国的也是同样的性质,她放在罗伯特酒中的药,也只能是他自己的“思诺思”(按照她的供词来说,就是“好像尝试过和之前同样的事”)。

我猜测情况可能是这样:南希回到香港之后,罗伯特对她进行了“经济制裁”,5张信用卡停掉了4张。自我为中心又极度物质的南希,极度愤怒,便像从前那样故技重施。

然而严密注视她一举一动的罗伯特,轻易就发现了南希的行为(毕竟是用他的药给他的酒“下毒”)。

下药未遂和搜索内容这两件事,或许是精于博弈的罗伯特隐藏的“王牌”。罗伯特想以南希的不忠(有各种证据和记录)迫使妻子离婚,无条件同意自己关于财产和抚养权的全部决定。

如果南希“顽固不化”,那么罗伯特可能就会抛出南希的“犯罪证据”(并且有纽约的“专业人士”作为证人):

不想离婚(同意我的财产/抚养权分配)是吧?那我就把你送进监狱。

当然这些证据只能算是一种“筹码”,我也不认为罗伯特真的想要把南希送进监狱,他只是想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离婚。

至于不更改遗嘱和保险受益人,一方面可能是避免南希起疑(他正处于秘密搜集她出轨证据的阶段),一方面可能是罗伯特觉得自己掌控一切,真心没有感觉到任何危险。
 
(改编自基塞尔一家经历的电影《The Two Mr. Kissels》)
 
我们再看南希这期间的行为。
 

虽然在庭审期间,控方将南希的杀夫罪行称之为“冷血的谋杀”,她的种种举动(网络搜索、搜集处方药)也的确表明她在“预谋”着一场谋杀,但我想说的是,南希的种种行为,其实从头至尾都带有明显的冲动和情绪化性质,其实更接近于一场“久怀杀意的激情杀人”。

就像上文我们分析的那样,南希是一个极度自我、人格和情绪上都很不成熟,为了自己的欲望,会对规则都不管不顾的人。

这样的性格其实更接近于一个被惯坏了的孩子,无法接受指责和面对现实,宁愿用最荒诞不稽的谎言去掩饰,也很容易因为愤怒或者恐惧,做出极端的、冲动的、毁灭性的不明智举动。

8月末的那次“投毒未遂”后,南希才开始在网络上搜索“诱发心脏病的药物”这样的下毒基本常识(但比较“具体”的搜索发生在10月末),然后通过谎报病情搜集药品。

所以这一个多月的时间,才应该是南希的“构思”时期,大概直到此时,她的头脑中才有了想要杀死丈夫的明确“计划”。

那么南希的情人迈克尔,在这期间究竟扮演了什么角色呢?庭审期间,控方将迈克尔形容为这场谋杀中的“默许和鼓励者”,罗伯特的亲属更是认定迈克尔才是幕后主谋。

安德鲁打电话给迈克尔的哥哥兰斯,痛骂“你弟弟杀了我弟弟”,威廉更是对记者们言之凿凿地宣称:“南希的所有计划和说辞,肯定都是迈克尔·德尔·普里奥雷教的(她绝对没有这个脑子)”。

然而,整个审判期间,南希的这位情人,从来没有受审(似乎也没有接受过调查),不仅如此,控辩双方甚至没有任何一方提出让他出庭作证。这也可以说明,起码没有任何的实质证据,能够证明他牵涉其中。

南希在法庭上,将自己和迈克尔的婚外情讲述得堪比文艺言情电影(迈克尔发现她被丈夫虐待,对她由怜生爱,她则因为迈克尔对自己的怜惜,由友谊“自然而然”地发展为恋情)。

但根据迈克尔的哥哥兰斯所说,弟弟或许是因为贪图物质利益和“我睡了千万富翁的老婆”的成就感才追求南希的。

迈克尔因为这桩婚外情而洋洋自得,即使是哥哥兰斯苦口婆心地劝告他赶快结束这段不伦之恋,迈克尔却认定南希是自己的“金矿”,甚至为此兄弟反目。

(南希和情人私会被偷拍)
 

按照搜索内容(“用药过量”、“诱发心脏病的药物”)推测,南希的思路,应该是造成一个罗伯特不慎服药过量的假象,但她手中的这些药物,没有一份是致死量(5份混合在一起也没有致死)。

所以按照南希的计划,之后可能还会有更多次的“就医”,直到积攒够足够的药量。

然而南希不知道的是,自己的丈夫早已“抢先一步”,打算将自己从这段婚姻中“开除”。

我们再回顾一下11月2日这天的时间线:

参加周日礼拜的时候,南希和罗伯特都仿佛一切如常,很多证人也表示南希表现得和往常一样活跃健谈。离开教堂后,南希先回了家,结果发现了罗伯特离婚律师的邮件。

下午2点30分,罗伯特才带着孩子回家,15分钟之后,邻居坦泽就领着女儿前来,南希则一反常态地躲在厨房里。

在这15分钟里,南希也许激烈地质问罗伯特,为什么你会有离婚律师的邮件?而罗伯特则在此时实施“和妻子讨论离婚事宜”的计划,可能“通知”她,自己打算离婚,接着将南希所有的“把柄”,全部抖落出来,不容反驳地告诉南希,自己对财产和抚养权的安排。

这时坦泽带着女儿其前来,罗伯特前去招呼邻居,将南希一人丢在厨房里。

南希则完全目瞪口呆,等到她终于缓过神来,一下子怒气填胸,咬牙切齿。这里的情感应该很复杂,有“你竟然抛弃我”的怨恨受伤、婚外情被勘破的恼羞成怒、“你耍我算计我”的愤恨……

所有这些情感,和婚姻里积累已久的嫌隙以及早已萌生的杀意混杂在一起,“气疯了”的南希,不再管什么“计划”、会不会留下证据(邻居坦泽无疑就会是活生生的“证据”),她只有一个想法,就是想让丈夫去死。

于是南希把手上所有的药全部放在奶昔里,她很可能并不确定这杯“药物鸡尾酒”的最终效果是什么,是会致死还是昏迷?

但为了确保罗伯特一定会喝下一杯,她不能阻止坦泽喝。这大概也是罗伯特没有疑虑就喝下奶昔的原因,他应该没想到南希会这么疯狂。

这些药物没能“药死”罗伯特,于是南希举起外祖母留给她的“传家宝”(凶器的选择也显然是即兴的),带着无尽的恨意和怒气,狠狠打击想要“抛弃”她的丈夫的头,一共五下,击击致命。

罗伯特死后,南希渐渐冷静下来,这时她才开始惊慌失措,因为她完全没想过该如何“处理”这场谋杀。

迈克尔的哥哥兰斯回忆,大概在案发后不久,迈克尔曾经惊慌失措地给他打了一个电话,并告诉他“南希告诉我,罗伯特把她打得可惨了!”

迈克尔显然被吓得不轻,他完全没有想过,这段“天降好运”的婚外恋,会是这样的剧情走向,但此时他已经被“套牢”了,所以只能帮助南希“处理后事”。

两人在案发后频繁地、高密度的通话(如果是筹划好的作案同谋,应该谨慎地避免联系),以及南希让女仆买胶带绳子、自己跑去订购地毯、杀夫后才去租赁储藏室等种种细节,也都表明这场案件的“临时性”。

因为之前设想的“服用安眠药过量致死”完全用不上,她只能仓促地炮制出一个“自卫杀人”的说辞,并且试图“佐证”,于是南希在11月4日这天假装去看医生(“证明”自己遭受了罗伯特的毒打),但她又不敢让医生具体诊治(因为根本没有伤),只好含糊地声称自己“全身都疼”。

因为是慌乱间临时构思出来的版本,很容易漏洞百出,所以南希的证词前后矛盾、不堪一击。

罗伯特的尸体被发现后,迈克尔立即吓得躲了起来,不过除了记者之外,并没有什么人找他。

不久之后,他就另觅新人,和一个名叫特蕾西的开着奔驰的女人同居。

南希却似乎对迈克尔余情未了,2006年的春天和夏天(此时南希已经被判终身监禁开始服刑),迈克尔每天都会收到从香港大榄女惩教所寄来的情意绵绵的情书,最终他不得不给香港大榄女惩教写信,表示自己一概拒收。

南希的情书都很冗长,写满了纸张的反正面,畅想的都是自己“自由”后和迈克尔的“美满生活”。(她最近的一次申请假释,在2018年被驳回)

“美满生活”的内容倒是千篇一律:晚饭之后,两人一起亲密地洗碗,之后再缠绵到床上,想象中的迈克尔会对南希深情呢喃:

“我永远不会离开你的,小宝贝…在我的臂弯里你永远都很安全。”

参考资料:
https://nymag.com/news/features/16861/
https://www.investigationdiscovery.com/crimefeed/murder/milkshake-murder-millionaire-banker-robert-kissel-killed-in-hong-kong

https://www.nytimes.com/2007/12/16/books/review/Shacochis-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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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版“马加爵”案 -FormatRun58- 给 FormatRun58 发送悄悄话 (194 bytes) () 04/24/2023 postreply 19:5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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