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人往事(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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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传回锅肉的“迁徙”

2022-07-25 14: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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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索文

现居长沙,一个胖子。

做回锅肉当用五花肉,一坨扔进冷水里,煮去血沫,熟了切薄片。张文家的做法是不放油,料选肥些,直接放肉进去小火煸,煸出油来也煸出了肉香。再转大火,放盐、生抽、老抽,碾几星胡椒,蒜叶、辣椒最后放,稍一翻炒便出锅,镬气十足。一口咬下,外壳的焦脆与内里的糯软交织,不腻,连辅料都裹上了肉香。

张文好上了这口吃食,是三十岁以后,在那之前,因为不喜肥肉,他对回锅肉一直是敬而远之的。后来,这道菜做好端上来,倒成了他的专席,岳父母、妻子、孩子,没人跟他抢。

这道家传的硬菜,有个长长的源起,得从张文的岳母余月英说起。

1

余月英生于上世纪五十年代末,她在家中是大姐,底下三弟一妹,一大家子住在河西藕塘的一个小山冲里头。她母亲无业,父亲是糖酒公司的职工,看仓库。藕塘冲有三眼塘,最近的在自家门前,是队上的,种着荷花,夏日满塘红翠。那年月,却没有人爱那景色,都为秋凉时塘中淤泥里那一节节的肥藕。

彼时的家是一座土砖屋,建在小坡上,背倚大山,山后头,是望城县的地界。老屋门前有一棵老樟,那是建屋之前就有的,又有一株柿子树,却是余月英的父亲从别处移来的。此处地气好,没怎么用心也养活了,第三年上开始挂果,果子熟了,满树小灯笼。怕被鸟儿吃了,柿子尚作青黄色,父亲就会打下大部分,贮在米缸里沤熟,留着梢头的几个喂飞鸟。

彼时尚未分产到户,父亲有工资,母亲做社员,在队上赚着工分,一大家子的日子过得比上不足,比下有余。余月英懂事起,便已经过了最艰难的时日,薯丝米饭能吃饱,只是肚肠寡淡,久不见荤腥,家里大人倒也不在意,那年月都是如此。小孩子们也知寻食,大弟长到六岁,下河捕鱼、弹弓打鸟、田里抓鼠、山上捉蛇,样样里手,闹飞蝗都似过节,草竿串起烤来吃,浑似山冲里的活阎王。

父亲住公司,一月回来一两趟,上缴工资,总要带回些城里买的稀罕物。家用要花在刀尖尖上,兜里零花钱没几个,都花在吃上,得亏靠着糖酒副食品公司这座大山,折损货品能够贱价拿到,碎饼干、碎糖、坏了包装的小食,进不了柜台便作议价卖,自有渠道,同样紧俏。父亲无甚爱好,不抽烟,不赌钱,只爱杯中物。他管着酒品仓库,却是极讲规矩,年年盘存,存账相符。馋酒了,就打最便宜的散装酒喝,“呷进去都一样,再好的酒都是醉了一场大觉,醒来一泡大尿。”这是父亲某次醉后说的。

家中五姊弟,父亲偏心疼大姐,年岁到了就送她去上学。父亲偶一回家,母亲专给他做两样下酒小菜,架个小桌端到地坪里吃。桌子架在柿子树下,父亲手里攥着一本线装书,竖行印体从右至左,那书余月英是看不明白的,父亲不吟不诵,读几行,咂一口酒。母亲闲下来,搬一张椅子坐在堂屋里,远远地看着树下的丈夫,紧绷的身体在那一刻松了下来,像只倦怠的猫,眼神透出异样的温柔,像看着一个自己惯着的大男孩。

孩子们馋父亲的下酒菜,父亲小酌时,都巴巴地望着。父亲却叫余月英上桌,笑眯眯地问功课,“我们家的福你没享上,”父亲喝了两杯怅怀心事,总带着些愧疚表情,“你是老大,以后要接我的衣钵的。”

当初余月英总是听着懵懂,后来大致明白了,家中原来家境算好的,广有田产,父亲也是做过少爷的人。后来划成分,也因为平时广结善缘,地方上关系好,好歹给划成富农。这也是为什么藕塘冲里这么多人家,只自己家父母的厢房桌上里有毛笔砚台,还有一个小小的、没有放书的书架,书是不敢摆出来的,都收起了。母亲不识字,可那个书架天天抹扫,寸尘不染。

2

余月英小小年纪,就吃过一回五花肉。那日是家中祭祖,父亲破天荒地买回一块五花肉,冷水下锅,煮熟了,拧着上了山,又拧着下了山。那时节是清明,细雨纷纷,一家人过节一般,等着吃肉。母亲好打算,五花肉切薄片,下锅煸,煸成油渣一般,再下辅料翻炒,红椒、绿蒜嵌着褐色的五花肉,盛出冒尖的一海碗,脆糯交织,咸鲜适口,极下饭。煎出的油另拿碗盛着,省省俭俭炒一个月的菜都带着荤味。

因了父亲的疼爱,母亲对余月英也偏心些,虽然该是大姐的担当一分不少,但家里的用度也从她起头,譬如新衣总是从她做起,小了再轮给弟弟妹妹。那时候的衣裳多是素色,不辨男女,倒也无碍。又说吃席,再穷的日子,乡间也有婚丧嫁娶,也要摆席,母亲多是带着余月英去。母亲说,年岁大些讲规矩,不丢我余家的脸面。

饭桌上的礼仪,打小父母就教着的,“手端碗,是饭找人,手不端碗,人找饭”“筷不搭桥,菜不连夹”“咀嚼要无声,吧嘴猪吃潲”“翻菜人人嫌”诸如此类,都得记得牢牢的。

可有那么一回,余月英就没把持住,丢了脸了。

那是她七岁大时,一次乡间办席,母亲带着她去吃,席间便有一碗回锅肉。主家客气,没煎油,炒出来白嫩嫩、油汪汪。那时节肚里寡淡,看到这碗肉,余月英便挪不开眼了,紧盯着,一餐饭下来,竟似盯着那碗肉在吃。糯糯软软的回锅肉,吃到嘴里,是味蕾的狂欢,缺油、缺荤的时节,一块块肥透了的回锅肉吃到嘴里,丝毫不腻味,余月英的筷子停不下来,母亲在桌下踢了她几脚,她浑似没有察觉。

母亲生气了,回家后,脸阴了一宿,但对于余月英,她不打不骂,甚至一句重话都没有。

第二天,母亲赶了个早市,买回来一大块五花肉。她挑肥的买的,雪白的肥肉中嵌着一丝丝的红,切成厚片,下锅也不煎了,潦草地炒作一堆碗,还没到饭点便端上桌,孩子们围了上来,巴巴地盯着碗里的肉。

“来,你吃。”母亲招唤余月英,“你一个人吃,把它吃完。”

“要配米饭吧?”余月英小心翼翼地问。

“吃什么饭啊,吃肉不好吗?尽你吃。”母亲面无表情,大声斥退着跃跃欲试的弟弟妹妹。

完成任务一般的吃肉并不愉悦,哪怕那年月肉是如此稀缺,吃过大半碗以后,腻味翻了上来,母亲不准她吐,她也舍不得。母亲终于许她喝口茶,她连喝了三茶缸。原本寡油的肚子忽然堆满了油腻,此后许多天里,余月英都直犯恶心。

“菜不连夹,这是规矩,你多吃,别人就少吃。上一样的礼,不要赚人家便宜。”母亲后来说,“贪了那一口,显得我屋里冇家教。”

那一顿独享的大餐之后,余月英从此不吃猪肉,戒了。哪怕是过节,桌上难得地上了荤腥,她的筷子绕着猪肉碗的边走。看着那油汪汪、白嫩嫩的回锅肉,她的内心翻涌不断的恶感。

 

余月英的父亲死于仓库失火,他在酒品库检查时,火从身后燃起,高度白酒放出的烈焰封死了出口,大火扑熄时,人也烧没了。

母亲一夜白了头,此后的日子里,她经常一个人坐在柿子树下发呆。入秋了,满树的果,经了霜,青黄转红,沉甸甸的小灯笼垂了下来,没有人去打,任鸟吃,任它掉落。母亲也学着喝酒,一个壶一只杯,椅上佝偻着身形,像一只沮丧的老猫。母亲喝酒咂出声来,呛得大声地咳,尾音带着呜咽。

那一年的年末,母亲做了一个决定,将家中老四过继给了亲戚当儿。五个子女,养不起了。余月英十六岁顶职进了糖酒公司,高中没有读完,挑起了养家的重担。

二十岁时,她经人介绍,认识了一个政府干部,二人第一次见面,男人请她去杨裕兴吃面,她坚持自己付自己的那碗面钱。

“万一没成呢?不能赚人家的便宜。”余月英后来说。

3

一开始,余月英对那个干部又感冒又不感冒。好的地方有许多:他个儿高高的,人帅气,热心又热情,讲话不见得多风趣,但没有官派,好讲一些少年趣事,以及下乡见闻。他处事不设防,像个大男孩。紧要的是,他工资还高;可也有不好的:他吃饭爱翻菜、爱说话,说到兴起时,嘴不关风,馋飙水洒,余月英看着恶心,总觉得这个男人没有长大。

男人的父母都是高级知识分子,母亲死于运动,父亲已经离休。因着父母的出身,也曾吃了不少苦。

“我下乡的时候,一个破落户,打流的,拿着一粒子弹去革委告状,告村里的一个富农,说他包藏祸心。”男人对余月英说,“我就觉得不对,那粒子弹藏在井里,怎么捞出来还崭新澄亮的。”

“那年月人是真的饿,不单是我们知青,所有人都冇呷。有一天有个人打了只猫回来,剥皮炖了。”男人对余月英说,“他说是野猫,结果第二天就有个婆婆子站在村头骂,骂了几天,讲哪个丧德的抓了她家的老猫。我们都不敢做声。”

余月英且听着,男人的生活跟她的差不多,虽然不管愿不愿意,他去过许多地方,最边最穷的山野之地,可大家吃的苦都是一样,挨的饿也一样。闲时想一想,富农子女配右派子弟,好像也是般配的。她回家说给母亲听,将心中的纠结一股脑地和盘托出。

母亲笑眯眯地看着眼前这个待嫁的女儿,脸上看着平静,手上的烟却接着火,一根接一根地抽。是的,漫长的孤独年月,让她不仅学会了喝酒,还学会了抽烟。

“这人做不得大官。”母亲掐掉烟,下了定论,“但是只要心好,懂得疼人,能安安稳稳过日子,又有什么不好?”

“嫁汉嫁汉,穿衣吃饭。”母亲最后说。

 

婚礼从简,男人一架自行车把余月英接进了单位筒子楼,在二楼,一居室。余月英跟他定规矩,工资上交,留烟钱和零用,每月两方大人孝敬一样多的钱,男人都应了,“我爸不用交,他的离休工资好高,一百多呢,根本用不完。”男人有什么说什么的性格,不藏不掖,语气里尽是天真,“妹妹都不交的。”男人家里三兄妹,他是老大,两个妹妹都结婚了。

余月英扑嗤一笑,“你别反悔。”

男人会做饭,但工作忙,做得少,余月英做,男人也不偷懒,回家见事做事。公公住在对面单元楼的一楼,鳏夫一个,婆婆逝后没有再婚,三餐便在儿子家解决。

公公讲老礼,在余月英这儿也挑不出礼来,公公又好挑食,余月英却不惯他,做什么吃什么。没有合口的菜,公公嘴里咕囔没好话,余月英便与他怼,怼到吵起来,儿子在家也不管,闷葫芦一样,私下对余月英说:“我爸脾气不好,你让着点。”

“我脾气也不好。”余月英没好气地怼回去。

如此二三,公公也不吵了,吃饭时看一眼桌上的菜,没有合胃口的,桌也不上了,骑着自行车去杨裕兴吃面。

夫妻相处难免磕碰。余月英性子强,吵架绝不落下风,丈夫也不肯真惹她,加之他性子温,吵着吵着又哄上了,日子过得扎实又热闹。余月英心里也是庆幸的,遇着个这样的好人。

再看看隔壁那家,她尤觉得幸运。那家两个知识分子,男的是干部、女的是大学老师,从来不吵架,都玩阴的。某日早上,余月英在走道里做早餐,看到隔壁男人开门出来,顶着个黑眼圈。他拿起自家门前小煤炉上的烧水壶,将壶中的热水倾在煤炉里,浇灭了炉火,再轻轻撂下水壶,扬长而去。

4

媳妇进门快一年了,某一日,余月英做了一顿五花肉。原本她是准备做丈夫学回来一道菜,叫“烧大方”,大块方型的五花肉先烧、后煮、再蒸,工艺复杂。肉也是丈夫买,余月英将它焯完水,又改了主意——这肉这么肥,煎点猪油出来够炒一个月菜了。

她将肉片了,下了锅,浅浅加些水,小火煎熬。油煎出小半锅,肉快成油渣了,沥了油,加红椒、蒜叶、豆豉,碾几星胡椒,大火快炒出锅。红椒绿蒜中缀着褐色肉片,裹满油汁晶晶亮,像花叶下堆砌的茶色水晶,一口咬进嘴里,入口咸脆,脆后糯软,椒辣蒜爽,胡椒又提鲜,满口香咸,极下饭。

这道菜,公公吃了赞不绝口,丈夫也连下四碗米饭,绝口不提“烧大方”。

自此,公公馋这口了,会自己买肉,专请她做。但除了余月英自己,没有人认为那是回锅肉,连丈夫也不觉得那是,“油渣子炒得好呷,下酒又下饭。”丈夫说。

上世纪八十年代初,余月英嫁过来的第二年,她怀孕了,要补身。她仍是精打细算的性格,钱袋子捂紧了不松手。丈夫包揽了做饭在内的一应家务,买菜钱一项,她给得抠搜。关键时,公公开仓给了支援,给了儿子十几张工农兵,“每个礼拜一只鸡,照这个伙食搞。”公公嘱咐说。

儿子寻了家农户,每周六骑车去买鸡,一只一锅炖,炖得又稠又香,尽着余月英吃。从小到大,余月英哪受过这种补啊,身子似呼呼地拉风箱,肉眼可见地长胖。

待得女儿生下来,出了月子,余月英剪掉了长发,烫起了时下流行的小波浪,作妇人打扮了。腰膀都粗了,从前衣裳全都送回了藕塘给弟弟妹妹。妹妹来做客的时候笑她,捡她的衣服从小捡到大,几时给她们也做身新的啊。

余月英忙不迭地答应,妹妹却说不可能,“母亲说了,女生外向,嫁女不望富,只莫回门就搜屋。”余月英连说不会。

哪里不会呢?成了家之后,余月英心里的一杆秤也慢慢偏了。丈夫工作忙且累,要补补,女儿长身子,要营养,每次回藕塘,竟似鬼子进村。新鲜的菜蔬掐一麻袋,抓鸡摸蛋,大弟抓了蛇,也要令他收拾好,剁成一段段,带回家好熬汤。母亲倒不烦她,还指点她,上垄的菜刚刚好,下垄的菜还不行。大弟今年承包了村里的泉水塘,让她搞两条塘鱼带回去,那鱼打汤,津甜的。

每次余月英回乡,连公公都巴巴地等,等着晚上有一餐好食。

某一次,乡里杀猪,余月英带回一坨五花肉,下锅煮了,给家里人做回锅肉吃。她想着公公也不抠,今日做肉就不煎油了,做一餐实打实的回锅肉。

起堆的肉片端上桌,丈夫依旧吃得欢实,公公却是浅尝辄止,“还是那种回锅肉好吃。”公公皱起了眉,“这种,太油了。”

5

女儿稍大些,丈夫也升迁了,单位给分了房,在公公所住单元楼的三楼,二室一厅,居住环境陡然宽松。

生活的变化,在那个普遍贫穷的年代,是工资拿得高的人先感受到。丈夫说,公公从前也是个好吃肥肉的人,生活向好,公公也开始忌油腻了。湘人口味重是融进了基因里的,无法改变,只能在食材上做减法,求得心理安慰。

“月英啊,搞个油渣子呷咯。”公公时常献宝似的递上自己买的五花肉,央着余月英搞来吃。“那是回锅肉咧,爷老子唉。”余月英呛他。

余月英也不是回回都应他,那肉再煎过,终究还是油了些。余月英给他换些花样,做些河鲜,或者炖只鸡,还他的情,虽然嘴上她是不领情的,“再是生个妹子,又冇跟我姓。”

八零年代已经实行了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国家干部要率先遵守,他们领了计划生育证,绝了生二胎的念头。女儿长得乖巧可爱,粉嘟嘟、胖乎乎,一笑眼睛弯成两只月牙,一家人将她当宝贝疼,尤其爷爷,可着劲地给她花钱,刚刚上市的天津巧克力,两块钱一板,一次买一堆。

余月英知道爷爷疼孙女,饭桌上却忍不住开逗,望向女儿说的话,却是说给公公听,“我们余家里也还没有妹子,要不你跟我姓余吧。”

公公一张脸顿时铁青,放了筷子便出门去了。

下午下班回,进了单元楼,一眼看见女儿站在公公家门外,手里抱个饼干桶,脸上泪痕未干,一面哽咽,一面往嘴里塞饼干。原来女儿幼儿园下课,公公接回家,家里玩得好好的,公公忽然发了气,“不跟我姓就不是我家孙。”他把孙女推出门,“你在这里等你妈妈回。”

不一会儿,公公又不忍,开了门,往孙女怀里塞了一个饼干桶。

余月英火气一蹦而起,把门敲得山响,公公在里头不作声。

 

余月英回乡与母亲说起这事,母亲却笑了,拍了拍她,“你这脾气像你爷(长沙话,爷是父亲的意思)。”

“不看他的面子,还要看你老公的面子呐。他屋里还是看你看得蛮重咧。”母亲斥道,“你生了一张嘴,里头一根舌头,好多粒牙齿,就是要你多嚼饭,少做声。”

“你又不是真要你屋里妹子(长沙话有称女儿为妹子)改姓,霸蛮逗别个生气做么子?别个是长辈呐。”母亲叹道,“你还够学,小时候学做崽,大了学做媳妇,老了学做娘。做人是最大的学问。”

余月英是不会道歉的,她只是行动上有所表示。做公公爱吃的饭菜,给公公添衣、买药殷勤些,饭桌上也收敛了,给女儿改姓的事绝口不提了。

余月英在八十年代末随丈夫搬离了那栋单元楼的三楼,住到了侯家塘的新宿舍,留公公一人住在那里。初时,公公仍是时不时骑着单车过来看他们,后来开始坐公交,他给孙女带来好多好吃的,孙女爱吃的天津巧克力,一直没有断过。余月英跟丈夫提出,把公公接过来,“爷老子单车都不骑了,放在身边照顾好些。”

丈夫当天就叫了一台车,把公公连人带家当细软都接了过来。公公住过来了,最不方便的只有一点,他爱去公园玩,以前住的地方只需走着去,如今却要坐公交。但是能天天看到孙女,又是最开心的事情。

余月英已经好多年没有跟公公拌嘴了,她就是忍着,小心翼翼的,公公也是,相互尊重的前提就是克制。余月英不能跟公公拌嘴,便把气撒给丈夫,寻着事吵一吵,平平心中积郁,丈夫脾气好,余月英挑事他也只是笑笑,她似拳头打在棉花上,没着没落的,越发没劲了。

公公在九十年代初去世了,去前的头一周,他还在饭桌应允了孙女,要给她买一台山地自行车。那天余月英给他蒸了一条鱼,做清淡搞的,只放葱姜,没放辣椒,又给他做了碗回锅肉,按公公的要求,把肥肉煎得枯枯的,咬起来香咸焦脆,公公吃美了,“这油渣子硬是好呷咧。”公公说。

“这是回锅肉。”余月英纠正他。

公公是在公园里玩的时候发的病,脑溢血,一群玩伴给他叫的救护车,余月英带着女儿赶到医院,刚刚见上他的最后一面。丈夫在床边唤他,公公睁开了眼,弥留之际,他巴巴地望着余月英,又望望孙女,已经说不出话了,却似乎想交代什么。

“爷老子唉,你放心咯,不得给你孙女改姓。”余月英大声说。

公公闭了眼。

6

张文吃到余月英做的家传回锅肉,是在跟她女儿谈了半年恋爱以后。后来,张文升格成了女婿。

张文的太太最初是他的同事,同事许久,两人交集并不多。女孩好看,大长腿,小小脸,文艺积极分子,参加单位的演讲比赛时,寻张文帮她改过几次稿子。

某一次,张文帮她改完稿子,逗她,“你念一遍给我听听。”女孩清了清嗓子就开了腔,她念得激情澎湃、声情并茂,引得旁人驻足,张文在一旁尴尬得要死,走又走不得,很想装作不认识她。那时,女孩有男朋友,张文也有女朋友。

几年后,兜兜转转的两人都单了下来,一次偶然的机会,看对了眼,开始第一次约会。他们约在雨花亭凯德广场一楼的一间茶室,约好了吃个饭、然后去看场电影。约会前,女孩回了趟家。那天下着小雨,她回家换了一身衣服,化了淡妆,顶着一头蓬蓬卷卷的短发,着一身嫩黄的碎花小衣,走进茶室时收了雨伞,像一个彩色的人儿走进张文的世界。

张文第一次见到自己未来的岳母娘,是在深夜的大马路上。那天他带着女友看完电影,送她回家。秋夜,夜风微凉,两人轧着马路,聊着天,不知不觉间,竟从雨花亭走到了侯家塘。到了女友家的楼下,夜已经深了,马路上很空,路灯下站着一个身影,走到近前了,那灯下的人忽然喊了一声女友的名字。女友吓了一跳,条件反射一般抽出了挎在张文臂弯的手。

那个短发妇人穿着一身睡衣,许是站久了累了,身子靠在路灯杆子上。“下次来家玩啊。”妇人对张文一笑,牵着女友转身,“以后莫搞这么晚啊。”转身后妇人说女儿,声音不大不小,张文正好听得分明。

和女友谈了一年恋爱,张文上她家吃过几次饭。女友家客气,饭菜搞一桌,头一次桌上有碗回锅肉,肥多瘦少。张文大胖子,却不喜油腻,女友母亲劝菜,他挑着一块没那么肥的,把瘦肉吃了,肥的吃不下,放在碗里。吃完饭,自把碗送去厨房,那块肥肉趁着这机会扔进厨房的垃圾桶了。

再去女友家吃饭,桌上又上了一碗肉,却是肥瘦相间刚刚好。肥肉煎过油了,又香又脆,中间的瘦肉在煎油的过程中又被炸过一遍,也是脆脆的口感。还撒了些胡椒末,红椒绿蒜簇拥着一盘晶褐,蒜辣提味,胡椒提鲜,煎过油的五花肉脆糯交织,满口咸香。就着那一碗菜,张文扒下三碗米饭。

“这个油渣子好吃。”张文啧啧称叹。

“这是回锅肉。”女友说。

那晚吃过饭,女友送张文下楼,一同去离家不远的贺龙体育馆散步消食,“我妈问了,谈了一年多了,你几时提亲啊?”女友说,“你莫吊哒我啦。”

“还用提的吗?”张文愣了愣。

“你不提,我怎么答应咧?”女友声音陡然高了八度。

 

婚后,太太怀孕了,岳母娘疼女儿,让张文两口子住回去,方便照顾。张文夜来无事,坐在客厅里看书、玩手机,馋酒了,一只狗鼻子到处嗅,翻酒吃。某日,他在客厅里鱼缸下的柜子里翻到一箱孔府宴,九零年代的,开了盖里头还有一张折叠的一元纸币,是用来防伪的,张文断断续续地把那一箱酒都喝完了。

直到孩子出生半年多了,某日饭桌上,岳父问起,“我们家还有些老酒吧,我记得有箱孔府宴,放哪里了?”他有几个知青的朋友回乡,想请客。

“没了,”岳母说,“那是我在糖酒公司的时候买了存着的咧,已经喝掉了。”岳母指指张文,张文嘻嘻哈哈地认了,岳父没有做声。

在张文的认知里,岳母什么都知道,她只是不作声。在长期的相处中,他断续地知道了岳父母的过往,但张文很难把那个咄咄逼人又刀子嘴、豆腐心的妇人和眼前温和、极具同理心的岳母联系起来;就像他很难把那个将老婆放在第一位,天真、温和的男人,和如今脾气暴躁、动不动认死理、翻旧账的岳父联系起来一样。

时来风送,运转性转,时间的变化平秋水,又起波澜,给了某些人抚慰的借口,又给某些人躁郁的因由。这么多年里,只有一样事没有变,岳母会做各式可口的菜肴,但她自己,从来不吃猪肉。

 

转眼间,张文的孩子都十岁了。十一年中,岳父母搬进了南边的新家,张文为了孩子上学方便住进了侯家塘岳父母的房子,后来岳父为治病方便搬回侯家塘,张文一家又搬了出来。

太太也似岳母,一颗心为小家打算,从侯家塘搬出来后,总惦着那处自己新买的家什,“冰箱、洗衣机都是新买的咧,”太太说,“我要搬回来。”

岳母笑她,也由着她搬,“女生外向,回门就搜屋。”岳母说。

“什么咯,我自己买的。”太太怼回去。

这十多年里,张文无数次开车陪着岳父母回岳母河西藕塘的家,他很喜欢太太的外婆,那个慈眉善目的老人家,又抽烟又喝酒,儿女的闲事一概不管。她住在最小的儿子家里,一脸褶子总是带着笑,还会给张文开烟抽。在那个山冲里,他们家是最靠里的一户,除了岳母,其他几个孩子都住在旁边,自建的屋势成三角,拱卫着独自把他们拉扯大的母亲。

太太满舅家的屋早已翻建,是一栋二层的水泥小楼,门前的樟树、杮树葳蕤成荫,坡下的竹林青翠幽深。逢节日,儿孙辈回乡,堂屋里满满两桌,曾孙辈也有五六个了,在地坪里追鸡打狗,好不热闹。太太的外婆搬张小椅,坐在檐下,抽着烟看着,眯着眼,眼里都是笑意,“莫跑到坎边上去,莫绊哒。”她间或招呼几声,她在帮着孙辈们看小孩呢。

节日的席,一般都是满舅掌勺,满舅做过厨师,手艺好,菜做出来大家称赞不绝。席间总有回锅肉,是正宗做法,油汪汪的肉肥瘦相间,嵌着红椒绿蒜,看着喜人,但张文从来不伸筷子,那不是回锅肉最合他口味的做法,但他不好意思说。

此时,老屋山后的望城县早已经并入长沙市,成为了一个区。

2020年,随着新一轮的城市扩张,藕塘这个小山冲也被划入了城市规划,拿到了赔偿金的岳母的弟弟妹妹们带着老母亲,搬进了楼房。

岁月如一只翻覆的运转手,带着人漂泊、迁徙。满舅说,离开的前一日,太太的外婆在柿树下坐了一天,喝了一茶杯谷酒,不停地抽烟,手里拿着一本从箱子里翻出来的线装书。她不识字,没有翻开,只是摩挲。

太太说,外婆是在告别,告别老屋、老树、绿竹林。

张文觉得不是,这个她住了一辈子的地方,难以作别,她只是耽于辰光,想把离开前的时间拉得长一些、再长一些。

 

尾声

“一世人够学,小时候学做崽,大了学做媳妇,老了学做娘。做人是最大的学问。”岳母把这句话也送给了太太。

长期在一起,激情退却后,太太与张文共同学习相处,生活总有磕磕碰碰。后来,他们都认可了一句话,“夫妻之间尽量不要讲道理。”两人开始嘻嘻哈哈地过日子,尽量轻松,注重仪式感,又彼此调戏。生活不仅仅是三时三餐,还有饭后小憩,互相说说别人的小话、倾诉工作中的鸡毛蒜皮,他们都过了不惑之年,都知道难得圆满,只有相互抚慰着向前走。

或许日子久了,张文与太太的相处也像自家独有的回锅肉一般,小火慢煎煎去了油腻,只余香脆。而蒜辣提味,胡椒提鲜,便譬如细节与小情趣,给生活以妆点。而午夜遐思,对于这道家常菜的传承,张文更深的理解里,它应该或深或浅地附带着一些长辈们历尽艰辛的松快吧。

张文会做饭,太太也在网上学,从一开始只会做韩剧里的石锅拌饭,和一道味道一言难尽的西红杮煮鱼,到菜单逐年拓展,看着那些菜色整齐的刀工,张文假装不知道超市里有净菜半成品卖,一个劲地夸赞。

旧年回乡,到城郊花皮家吃饭,太太看着花皮家的菜园子,夸张地对儿子说:“看呐,荷叶!”张文没忍住,哈哈大笑,“那是芋头,芋头!”

那顿夜饭有一道回锅肉,是朋友啷鸡掌勺,张文在厨房守着教他。肉是新鲜的土猪肉,白嫩大肥,张文督着他水煮,切片,小火煎,加蒜辣炒,家里没胡椒,放几粒豆豉提味。

吃饭时,张文就顶着那碗肉吃了,连下了两碗米饭,期间花皮夹了一筷子,“这油渣子不错,炸得枯。”花皮说。

“这是回锅肉,”张文扒着饭,含浑不清地纠正着,“独家做法,一般人我不告诉他。”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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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达黄

 
 

在草原上,最令人尊敬的职业是马倌。当马倌的人,要骑大队里最好的马,要用最好的套马杆子和马鞍。当马倌的人,无论他到谁家都得让他坐在主席像的位置(过去那里摆的是佛龛),当仁不让地接受第一碗奶茶。我是马倌,所以我就有了全队最好的六匹坐骑。六匹马中性子最烈的要数一匹名字叫作“哈达黄”的黄骠马。原来,草原上马的名字都是由主人的名字加上马的颜色构成的。这匹马的原主人是哈达,所以就有了“哈达黄”这样一个名字。

哈达是个草原上少见的会说一两句汉话的牧民,据说他过去曾经当过几天土匪,后来在大同附近被解放军“解放”了,才回到这里继续当牧人的。他身材高大,是大队里有名的摔跤手。他又是个酒鬼,每回喝完了酒就上马飞驰。所以,“哈达黄”只要一闻到酒气就会怒目圆睁,四只蹄子把地刨得象打鼓,然后用力把头向下一压便不顾前边是沟是坎地一路窜过去。粗大的黑铁霸王嚼子在它的嘴里被咬得嘎嘎响!

鬼知道是怎么回事,那一天哈达喝醉了,骑着这匹黄马飞驰上了汗乌拉山,闯进了隐藏在山石后面的边防岗哨。他竟然醉熏熏地用马鞭子指着解放军说:“快把你们的人数报一报。快打第三次世界大战了,我把你们全打死!”解放军战士一边对付着他,一边扑上去,七八个人一通好斗才把他捆上。结果当然是他被送进了大牢。这匹马也就成了我的坐骑。

我喜欢这匹黄马,它跑起来可真是太威风了,在和别人赛马的时候,它只要把铜铃大的眼睛那么一瞪,仰天一声嘶鸣,那些马都会哆嗦。可我很害怕这匹马,因为它的嚼口太硬,只要它撒起欢来,你就是用尽全身的力气也不可能使它站住。一个牧民教给我一个“绝招”——将马嚼子在它的嘴里左右地扯动,它的嘴角会被嚼铁磨得生疼,不怕它不站住!我试着做了,你别说,还真管用。

然而,有一天,这一招也失灵了!那是草原最热的一天,我和一伙牧民参加完那达慕大会从公社往家走,其中有两个人喝了不少的酒。我的马闻到了酒气就兴奋了起来,四个蹄子猛个劲地向上窜。偏偏那个喝了酒的牧民开起玩笑又没个深浅,俯下身来在我的马鼻子前使劲地呵出了一口酒气。这一下可糟了,只见“哈达黄”猛地将头向下一压,顺着山坡窜了出去。我双腿蹬直了向后拉拔缰绳也无法让这畜牲慢下来。无奈,我只好又一次使出了那个“绝招”,直到将它的嘴锉出了红红的血时,它才站住。从那以后差不多一个月,我都没敢再骑它。可是就在一个月以后,我却发现“哈达黄”越来越瘦,最后竟然象个醉汉似的摇摇摆摆,什么东西也不肯吃,给马群饮水的时候,它总是病怏怏地在一边站着。我认为它一定是得了感冒什么的,需要打针,就自作主张地从公社买来了一些药给它注射。可是它的病却更加严重了。直到有一天我突然发现,病根原来就在它的两个嘴角!它的嘴被嚼子勒破的地方被苍蝇下了蛆,受到了严重的感染,全身出现了坏血症。公社的兽医进行了抢救,效果却不大。

还记得那一天的傍晚,我又赶着马群来到了井台边饮水。“哈达黄”这时已经几乎走不动了。忽然,它悄悄地挪动脚步,离开马群,向着一条山沟走去。走了几十步远的时候还回头看了一眼,然后就一直向前,隐没在山谷中。待我饮完马群,便顺着它去的方向找,在一块大岩石后边,我看到了躺倒在那里的它。它死了。

直到现在,无论是当我看电影的时候,还是欣赏一幅画,我都害怕看见那里边的马,尤其不愿意看到那些马的眼睛。因为我很怕回忆起当年“哈达黄”离开马群后回过头来看的最后那一眼,那眼神里充满了幽怨和对生的眷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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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油是没法用来炸油饼的

 
 

我当年上七二一大学的时候,同学来自社会最最基层的那一类医院。老师则大部分是比我们那些小医院略大的所谓上级医院的医生。其中只有极少极少的几位老师,本身就在我们这类小医院里工作。

这几位为数甚少的老师,全都毕业于正经的,而且还是比较好的那一类医学院。就教学质量而言,他们来教我们,绝对够格。只是我们这类小医院,通常根本不会分来正经医学院的毕业生。所以这类老师之所以竟会在我们这类小医院里工作,全都事出有因,均非常态。

上内科内分泌系统疾病,消息灵通的同学私下已经知道,老师来自一家和我们同级别的小医院。

老师走上讲台,还没说话。我看了一眼就发现,这老师是一位前阶级敌人。

那位老师并不是我自己工作的那家医院的员工。我竟碰巧认出他是一名前阶级敌人,可以说完完全全是偶然的,真的和我的“革命警惕性”没什么关系。

在那之前的大概两年前,我曾被我自己工作的那家小医院的“党和人民”,派到一家种植中草药的小农场去劳动过一段。去之前,“党和人民”并没有告诉我,通常应该是些什么人去那里劳动。

党支部书记和革委会主任反复向我强调的是,我会因此得到若干块钱和若干斤粮票的补助,还会发诸如棉线手套,袖套,套鞋和肥皂一类需要票证的东西。

等我高高兴兴地到了药场之后才发现,原来各个医院派去的,都是阶级敌人,而且还都是男性。

不过,我只沮丧了很短很短的一段时间就情绪正常了。

一来只有我一个是女的,其实很舒服。只要我愿意,我可以整天游手好闲,没人会来管我。二来只要我愿意,我还可以顺便学点中草药方面的知识。我虽然不怎么信中医,但个别中药的疗效,却不由得我不信。三来我一丁点也不害怕阶级敌人。那之前一段漫长的时间中,我一直生活在阶级敌人中间,对他们很熟悉。四来,也是最最重要的一点,我不过是去劳动几个月,并没有调到那个药场去。

我去的时候是寒冬腊月,去劳动的阶级敌人们并不多。他们最开始对我的存在奇怪过一阵,嘀咕过几声。估计是在想,一个小姑娘怎么会误入白虎堂竟变成阶级敌人。

那一年我十九岁。我没有理会那些阶级敌人,只干我自己想干的事。

我有什么必要浪费口舌,在一群并不可爱的阶级敌人面前去专门重申我自己的清白呢?且不说,我本是一名严重的哮喘病患者。父亲谆谆教导我的若干话语中,最最频繁出现的一句就是,少说话,多休息!

后来站在讲台上给我们讲课的这位老师,那时就混在药场劳动的那一群阶级敌人中。只不过他那时衣衫褴褛,人也脏兮兮的。我当然不知道,这竟会是一位从正正经经的医学院,还是很不错的医学院,走出来的,正正经经的大学毕业生。

药场的那位场长,是个药农,平时也住在场里。他自己安排自己的作息时间,不定期地回家呆几天。冬天闲,他就多休息,春夏秋忙,他就少休息。但不管是哪个季节,只要他回家,就是广大阶级敌人们的节日。

我去的时候是冬天,场长回家频繁,我于是躬逢了好几次这样的节日。慢慢地,我熟悉了阶级敌人们怎么欢度这些节日。

最常见也最频繁的欢度方式,是从库房偷一些无伤大雅的药。比如山药,大枣,薏仁米,红豆,百合等等,然后熬一锅粥。那东西我喝过几次,并不太好喝。喝完也并不因此就真的神清气爽,反倒让我怀疑那些东西真有什么“健胃通脾,气血双补”的效应。

制剂用的蜂蜜,红糖和酒当然更可爱,但场长都上了锁。犀牛黄,人参一类更高贵,更惊险的药,那个药场既不种植,也不采买。而且那些东西即使真有,我估计也没什么好吃的。我出于好奇曾私下偷尝过一些药,黄芪味同嚼蜡,当归则极苦。

只有一次,库房里上面提到的那几味药正青黄不接。旧的发得差不多了,新的还没来。这个时候去动,很容易被场长发现。伙房烧火的虽然是人民群众,但对阶级敌人们很好。看大家沮丧,他主动透露说,伙房有一袋白面,还有一罐花油。阶级敌人们可以“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所谓花油,是指猪油中比较差的一种。

猪油中比较好的是猪的皮下脂肪,被老百姓们称为板油。而花油,则是指猪们腹腔大网膜上的脂肪。因为外形不规范,被人们形象地称为花油。但不管怎么说,花油也还是猪油呀。谁会在品尝香喷喷的猪油的那难得的宝贵时光中竟去思索,它来自猪们的哪一个解剖部位呢?

也因此,炊事员这话一说,不光是阶级敌人,连我都激动起来。猪油和白面,那个年代就是在鱼米之乡的武汉,也绝对是“稀有生物”哇!

阶级敌人们商量着怎样加工这袋白面和这罐猪油,我在一边听着心烦,忍不住插了句嘴。

我说,只有油和面,又没有别的山珍海味。你们还想做宫爆鸡丁不成?只能炸油饼!

阶级敌人们想了想,确实没有更好的办法,便采纳了我的“合理化建议”。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原来一声不吭的我后来的那位老师,在我边上笑了。他小声对我说,你们武汉人真是不懂面食,连猪油不能炸油饼都不知道!

这一下我不高兴了。

一个穿得破破烂烂,脏兮兮的阶级敌人,居然敢随随便便,大大咧咧,开口就教育全体武汉人民。我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说,等一下炸好了,你千万别吃。麻烦你找点你自己懂而武汉人不懂的东西去吃!

那位我后来的老师饶有兴致地看了我一眼,倒没怎么生气。

没想到后来的故事很不幸,猪油真的是没法炸油饼。阶级敌人们在小小的厨房中忙乎了半天,烟熏火燎的,倒是飘出过丝丝缕缕猪油的香味,但最终并没炸出油饼。

炸油饼这馊主意,是我出的。很显然,要追究责任,阶级敌人肯定不能放过我。我赶紧趁着形势还没有恶化,悄悄地回到我自己的寝室。

药场一直没有来过女阶级敌人,也就很逻辑地没有专设女生宿舍。我住的实际上是药场的所谓文体室,就睡在一张乒乓球台的边上。坐在床边回想了一下各类我吃过的早点,油条,面窝,烧饼,热干面,桂花稀饭等等。我这才发现,作为武汉长大的孩子,我对油饼确确实实食之不多,知之也甚少。

第二天,我小心翼翼地四下看了看。阶级敌人们的胸怀看上去很宽广,并没有人纠缠旧账,几乎没人提猪油炸油饼的事。我的情绪也随之完全正常了。

和库房的陆师傅聊天的时候,我自己说起了我不小心犯下的这点小小错误。

陆师傅不是去劳动的,而是场里的药工,所以不是阶级敌人,而是人民群众。我说只要我愿意,我还可以学点中草药方面的知识,指的就是在陆师傅这里学。陆师傅并不住在场里,所以也不知道阶级敌人炸油饼或熬药粥的事。

中午吃饭时我指着那位我后来的老师小声地对陆师傅说,那个人昨天跟我说过,说猪油不能炸油饼,我没听。陆师傅说,他怎么知道猪油不能炸油饼?我说,是啊,我也奇怪。啊!我想起来了,陆师傅补充说,这人……好像是个大学生。

大学生一般不会分到我们这里来,我问,是不是犯了什么事?肯定是的,陆师傅说。但具体那人犯的什么事,陆师傅并不清楚。而且就算他是大学生,大学里也不会专门去教猪油不能炸油饼的课呀!我只能私下自己接着纳闷。

一直到我快离开药场的时候,陆师傅才专门问了问场长。场长说,那个大学生果然犯过事,是个现行反革命。具体罪行,好像是偷越国境线,叛国什么的。我万分惊异地听着,心中油然而生一丝敬意。那样一个文弱书生,竟敢偷越国境,还真够勇敢的!要是是我,我肯定不敢。中国圣贤说得好,好死不如赖活着嘛。

没想到等我把猪油不能炸油饼和偷越国境这一档的事早忘得干干净净的时候,这位前阶级敌人,原现行反革命,竟变成了我的老师。很显然,他一定是经历了千辛万苦,走过了万水千山,终于重新回到了“党和人民的怀抱”。

老师一共给我们上了几节课,讲了哪几种病,我已经完全想不起来了。我唯一还留有印象的,是糖尿病那节课。

讲完了糖尿病之后,老师狡黠地笑着,给我们讲了个故事。他说,他当年当实习医生时,跟着老教授查房。老教授在糖尿病病人的床边,把自己的手指伸到尿盆中沾了沾,然后放进自己嘴里舔了舔。实习医生们肃然起敬地看着。随后,老教授让大家照着他的样做一遍。然后回答,糖尿病病人的尿液,是不是甜的。

大家都不出声,我却忍不住笑了。

这位老师根本不可能见过尝糖尿病病人尿液的什么老教授。作为在医学院校园里长大的医生的孩子,我早就听说过这个临床医学教育史中代代相传的故事。

老师听到我的笑声后自己也呵呵地笑了。随后,老师宣布下课。

我们那所七二一大学的校址,就设在区结核病防治所。因为属于“党和人民”的那类机构中,数结防所的空房间多。

下完课,我推着自行车走出结防所,却发现老师站在门口等着我。老师笑着说,原来是你呀!你现在……没事了吧!我想了想,觉得仍然没必要去解释,我……本来就没事。我笑着说,是啊,我们现在都没事了。老师接着说,看样子,你知道糖尿病病人和老教授……的故事?

我是医生的孩子,我自豪地说。你这个故事,我上小学时就知道!

老教授根本没尝什么糖尿病病人的尿液!他伸到尿盆里的是中指,后来放进自己嘴里的却是食指。这个故事,考的是实习医生们的观察能力,以及在没有仔细观察之后,会不会去随意盲从,我补充说。

老师赞许地点着头,然后笑着说,我那时告诉你,猪油不能用来炸油饼。结果你不但不听,还教育了我一通。我不好意思地说,是啊,那时听您的就好了。

不过我一直很奇怪,我接着说。您还真的挺懂面食的,竟知道猪油不能用来炸油饼。老师低下头,沉默了片刻。随后,缓缓地开了口:“我是在东北上的大学,我的母校是东北最好的医学院。大学毕业后我被分到一家国境线边上的公社卫生院工作,那是1968年的事,正是风声鹤唳的时候,有一天傍晚,公社书记家有人病了,让社员来叫出诊。走了几十里山路,到半夜才处理完。社员不愿再送我回公社卫生院,我只能自己走。下着大雪,看也看不清路,我越走越远,完全迷了路,最后走过了国境线,被巡逻的解放军抓了起来。我是一个人,解放军是两个人。我怎么解释都没用。”

啊!原来,竟会是这样!我呆呆地看着这位我原以为很勇敢的老师,吸进胸中的一口浊气,老半天都没能呼出来。

“原来,原来您是东北来的,难怪,难怪您知道,猪油不能用来炸油饼”,我看着老师,结结巴巴地说。老师抬起头,笑了。我也笑了。

说真的,能遇上一位来自东北国境线旁边的老师,真的是我这个不礼貌学生的福气!

你想啊,他不但知道糖尿病,还知道猪油,是不能用来炸油饼的,哈!

2015年1月6至10日
写于德国不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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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阳江诡事记录集 -YMCK1025- 给 YMCK1025 发送悄悄话 (212 bytes) () 07/25/2022 postreply 19:4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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