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被执行枪决,可以用蛇皮走位来躲避吗?
这题我会,我就是那个靠蛇皮走位活下来的人。
2014 年我在刚果金卢本巴希遭到绑架,劫匪中有相当部分是刚果金军队人员,穿军装持 AK。在车上我曾试图反抗,甚至掏出身上的小折狂扎驾车的司机。奈何三刃木的小折实在是拉胯,没扎死司机不说,我自己的大拇指差点被夺刀的劫匪咬断。头上不知道挨了多少枪托,至今还留着许多挫裂伤留下的疤痕。最后只能靠装昏死来避免被枪托活活打死。
天黑之后被拉到一处原始丛林边缘。当时身上手机钱包护照已经全部被抢走,鞋也被抢走光着脚,双手被手铐拷的非常紧,勒手的那种紧,万幸是双手在前被拷,要是反手被拷,估计真的就小命交代了。皮带也被解了用来绑我的双脚。
我从车里被拖出来拉到丛林边上,对,就是拖,这个过程我就没站起来过。一个穿绿军装的劫匪一脚踩住我的头,枪栓一拉就准备处决。这时候在车边另一个劫匪叫停了他,用斯瓦西里语表示你开枪杀他的话,明天怎么跟上尉解释你少了子弹这件事。并提议他换刺刀解决问题。于是这个劫匪回到车边开始取刺刀。
这时我身边没有劫匪离我太近,求生欲爆发,我用力挣断了脚上的皮带。这里要说明下,这根皮带是公司统一采购配发的物资,红蜻蜓的,质量一言难尽,用了没多久已经快断了。只是我太懒一直没去领新的,想等干脆断了再领,这一脚挣断皮带也在预料之中。挣断皮带之后,我原地翻身滚了半圈,从躺变为趴,双手被拷着但是可以撑一下,撑起身体站起之后立即往丛林里跑,这时候后面的劫匪们反应过来了开始追击,并开始开枪。从第一枪响起,我脑子已经是一片空白,身体比脑子先反应,开始 S 形蛇皮走位。这时候雨季还没完全过去,丛林里的茅草和灌木能有一人半高,而且已经是晚上。非洲的夜晚没有人工光污染,没有月光的夜晚能见度是很低的。枪响大约十来下之后,我已经不辨方向并一脚踩空掉进一个浅垇里,周边茅草很茂密,我也不敢再动,就趴在浅垇里大气不敢喘。追击的劫匪没有手电,也不知道为啥不用我的手机来打手电照明。总之就在无光的环境下哇啦哇啦的喊,不时抽打茅草,搜寻了挺久,幸运的是我没有被发现。最后劫匪们放弃了搜寻并开车离开,我依然不敢动弹,等了很久很久才敢爬起来。也不敢走来路出去怕劫匪守株待兔。咬咬牙反方向进入丛林。
带着手铐光着脚还得提着裤子,丛林里深一脚浅一脚走了很久很久,靠天上的星星来胡乱判断方向。茂密到走不过去的茅草就转身用背顶开继续前进。中间下了一场雷阵雨,捏着鼻子抬头张嘴喝雨水,真是及时雨,嘴里已经渴到发苦。
也不知道走了多久,寂静的夜里听到了一点点遥远的机器马达声。竖起耳朵寻着声音走,也是走了很久感觉,最后穿过了丛林来到一条泥巴小土路上。正要继续寻着声音走,小土路上开过来一辆车,远远的看着司机皮肤不像是黑色的,赶紧踉跄着上去呼救。
我很幸运,司机是一位同胞,我听到的机器声音是威海国际建设集团驻刚果金的一个施工团队,那天正好在加班赶工程,司机师傅是给工地送夜宵的,我获救的时候已经是后半夜了。
获救后我被送到威海国际的驻地,当时双手尤其是右手已经肿胀到发紫了,威海国际的师傅们非常细心的用切割机锯断了手铐才保住了我的手。
等脱险之后发现自己满身是伤,除了被殴打折磨的,还有全身被丛林灌木和茅草割破的口子,两个光脚更是被扎的血肉模糊。这时候疼痛才开始发作,疼到站都站不住。而我在逃命的时候居然毫无疼痛的感觉。
这个案件在当时海外的中国人圈子里挺有名的,我捡回一条小命。后来劫匪们大部分被捕,这是一次有预谋的犯罪,参与者有酒店门房、司机、军队人员。在腐败的刚果金,案件虽然告破但已经蒙受的损失是无法追回的,当然这是另一个故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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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很多朋友对其中的细节有兴趣并留言给我,我选几个关注点比较多的再回答下。
当时我供职于科卢韦齐的一家矿业公司,业务主要是粗铜冶炼。科卢韦齐和卢本巴两个城市之间距离大约 230 公里并只有一条没有岔路的两车道公路连接。刚果金的金融业很不发达,日常交易收付需要大量的现金,美元和当地货币刚果法郎,美元还好,刚果法郎那真是论堆来算的。


科卢韦齐是个小城市,现金短缺。因此每隔三五天就要驱车去卢本巴希运现金回去。长期跑这条线,就被人盯上了。230 公里在国内或者不算啥,但是在当时的刚果金很难做到当天往返,基本上都会在卢本巴希住一晚,次日清晨往回赶。为安全考虑以及习惯原因,我基本上住在一家中国医院,院长是一位旅居刚果多年的中国人朱医生。这次劫案绑架案是由给我开车的刚果司机、朱医生医院的刚果门房合谋,并串联外面的军队人员。他们甚至准备了几套方案,比如晚上无法骗开我房门的话,就会在次日天很早的时候由我的司机来提议早点出发更安全,然后趁大清早人少的时候来作案。
他们的方案是劫走现金,然后把中方押运人员也就是我绑走,到偏远区域杀害,尸体在雨季还没过去的荒野通常要不了两晚就会被动物清理干净,散碎的骨头也会在即将到来的旱季里被处理干净,刚果人有在旱季里烧荒的习惯。
这样在刑侦手段拉胯的刚果金,我就会成为失踪人员,而且是卷款潜逃的失踪人员。
这条押运现金的路线,通常是我和另外一位同事轮流走,只是恰好那天我碰上了。
这些都是后来劫匪被捕之后交待的,闻之后怕,幸运的是我保住了小命。当然,我遇事还算镇定,也不是瞻前顾后的性格,及时快速的身体反应也是活命的有利因素。
我们在安全平和的祖国待久了,往往体会不到境外的凶险,而失去警惕。当时刚到刚果金的时候,有一位旅居当地多年的广东老大哥教我“不要把 heiren 当 ren”,我还不以为然,觉得他 zhongzuqishi。直到自己经历如此凶险的劫案,才知道这句话还有后半句。
“你把他们当成 ren,你自己就可能 ren 都做不成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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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大家的关注和问题,就评论再补录一些细节。当时被劫持在一辆破旧的丰田阿尔法上,刚果金的车辆大部分是日系的二手车,驾驶位在右侧。(但是这个国家的道路行驶方式又是靠右行驶的,和国内一样)我被按在副驾驶位也就是左侧,但是整个上半身是被从后方环勒住向后倒的,眼睛只能看到车顶。车上大约塞进来十个多劫匪,一开始只是捂嘴抓手试图把我控制住。但是我也要试图自救,趁右手没有被完全控制住,从右兜里掏出一直随身携带的三刃木小折,这是一柄完全符合国内管制刀具条例的小折,刀刃只有 6、7 厘米而且刀尖角度比较大。眼睛看不见,右手正好可以挥刀扎到在右侧驾驶位的司机,我确定扎到他了,而且很多下,司机一直在哇哇叫,车也开的很不稳左右晃。这时候我的右后方好几只手抓过来夺我的刀,我怕被夺走,就乱挥,也应该划到了那几只手,但是这个伤害真的不会太高。这时候我后方就有一个枪托伸过来开始砸我的头,主要是额头和眉骨挨的比较多。如果在开阔地域这么挨几下肯定完蛋,不过我想车上挤着这么多劫匪,空间也逼仄,那么枪托砸的力道肯定也会相对小些,而且我及时的装昏死,也是后面没继续砸的原因。
再说回那把小折,一边被砸头,手就控制不住了,被抓住了持刀的右手。但是不敢松手,我怕刀到了劫匪手里我当场就会被扎死。我死不松手,人在绝境的时候力量非常大的,他们夺不走。后方就有个劫匪伸头过来咬住了我的右手大拇指,咬的非常大力,这个伤口非常深,深可见骨。我感到大拇指快要被咬断。这种疼痛即使在这种绝境下依然无法忍受,这时我从眼角余光中大致看到右侧前窗是没有玻璃的,不是摇下而是没有,在刚果金这样的破车比比皆是,也不奇怪。当时在混乱又疼的要死的状态下做了一个决定,我非常奋力把刀从右前窗扔了出去,赌他们停车去捡刀,我再试图找机会自救。当然他们没有停车,而我因为这个大力扔刀的动作,又被咬住我大拇指的劫匪那口牙把伤口划拉的更大。这个伤口还伤到了神经,之后的两年甚至更长的时间里,我的右手大拇指是没什么知觉的,直到现在,右手大拇指的感觉也不灵敏。
获救之后发现身上头上手上都是血,右手尤其的多,也分不清楚有没有劫匪的血。也是劫案过去之后一周才猛的想起这是个艾滋病感染率达到 30%的国家,这伤口有没沾到艾滋血天知道,这把我给吓得不轻。当然,我今天还能坐着写这个回答,说明我各方面的运气真的都还不错啦。

右手拇指被劫匪咬的疤痕,已经过去了 7 年,拇指的另一侧也有一条差不多长和深的疤痕,毕竟一口牙是有上下两爿的嘛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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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被劫的钱财,身上的手机钱包钥匙都被劫走了,医院门房自然可以轻而易举的用钥匙打开我的房门,将房间里整箱的现金搬走,医院里的客房也就是病房是独立的单间。
以往每次押运的现金大多在 20 到 50 万美元之间,包括等值的刚果法郎。而那次卢本巴希也遇到现金短缺,我只提取到五万美元(包括等值的刚果法郎)。虽然这笔钱最终也没有追回来,但相对以往每次的现金押运量来说,公司蒙受的损失还是小了一些,这也是相对幸运的。
这起案件还有一处诡谲,最终劫匪基本上都被捕落网了,唯独医院的门房不知所踪。他是一名年轻人,以往给我的感官是有些书卷气,据他本人所言,他还是一名卢本大学的学生。这个人至今不知所踪,所有的劫匪都声称此人是主谋,必定是卷款逃走了。而我认识的一位当地律师告诉我,他觉得更大的可能是,此人已被这伙劫匪黑吃黑灭口,并代替我成为了“失踪人员”。至于真相如何,已经无从可考了。




那些年,我心动过的男孩女孩
@盛夏晴天 女 27岁
我高中毕业那年家里出了点状况,我爸厂子倒闭了,躲在外面不敢回家。那个夏天我找了两份工,白天在快餐店端盘子,晚上去便利店当售货员。
在便利店我都是值夜班,因为时薪高一点,从凌晨到早上六点。我的工作很简单,夜里人也不多,我甚至还有时间偷着记一点英语单词,因为我原本打算去国外念书的,正在备考雅思。
那家便利店靠海,打开窗能闻到咸咸的海风,但夜里有点冷,我很少开窗。有天晚上大概一点钟吧,我累得不行正在犯困,突然门一下就开了,一股凉风把我吹得打了个哆嗦。我抬头一看,一个染着黄毛的男孩子站在冰柜前买饮料,年纪肯定不大,个头不算高,但是很瘦,显高。
那时我刚好哭过了,因为我妈跟我说我爸好几天联系不上,我上学的学费可能都凑不齐。(我那个专业学费很高)给他结账的时候我抽了一下鼻子,他抬头看了看我,然后又问我有没有充电器。
接下来几天他每天都来买东西,每次都是夜里一点多。有次还在店里吃了便当,我给他热的饭。
大概一周我们就熟了,我还挺期待晚上见他的,每天刚过十二点半就开始频频看表。
然后八月中旬的一天,他来的有点晚,一进门就问我要不要去看海,说马上涨潮。我看了下货架,有点不好意思地摇摇头。他怂恿我好几次,还阴阳怪调地说:“来嘛,come on baby!”我被他逗乐了,突然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门都没锁就跟着他朝海边跑去。
我其实还是有点担心,回头看了店好几次,他拉着我往前跑。海风特别大,又腥又冷,吹得我满脸都是头发。
潮不一会儿就上来了,浪头越来越多,我穿着布鞋,小心地后退。突然他一把拉起我的手亲了一下,我又害羞又害怕,使劲扯开了。他一脸坏笑说:“XXX,我喜欢你。”
我心怦怦直跳,脸又红又烫,冷风吹着我发烧一样的脸,像是喝醉酒的感觉。我太陶醉太惊慌了,都没细想他是怎么知道的我名字,后来回到店里才猜到,他一定是偷看过我的出勤表。我们店每日的出勤都打印出来的。
那个暑假剩下的日子他每天都来找我,甚至还去过我白天打工的餐厅。他给了我很多快乐,帮我逐渐忘记糟糕的家庭状况。
暑假过完我去另一个城市读书了,我们加了QQ,后几年大家开始用微信,我们就逐渐失联了。再后来我出国、上班,每次经过那家便利店都会进去买瓶饮料,然后想起他那一头黄发,坏坏的样子。
@菲尔 女 90后
我的crush是我大学时候初恋,有点悲伤,但曾经也非常甜蜜。
我读大学那会儿是2010年,在西安。孟哥是社会上的,比我大四岁。他自己经营一家舞蹈公司,底下只有两个长期老师,其余的都是大学生兼职。我因为小时候练过八年舞,看到消息后就去应聘。
当时给我面试的是其中一个长期老师,年龄二十七八吧,梳着马尾,看上去特别干练。不知怎的,打我看见她的第一眼我就觉得她不喜欢我,果然我的第六感很准确,我还没做几个动作她就挑毛病。
这时候孟哥出来了,他叫住转身要离开的我,说,哎哎你别走,你再做几个动作我看看。我下了个腰,还下了个胯,他捏了捏我肩膀说,不错不错。我撇了撇嘴。
后面我就名正言顺去他的机构上课了,跟孟哥也越来越熟,相识后才发现我们有很多共同点,比如都喜欢听音乐,喜欢莫文蔚,还都喜欢烹饪等等,而且他祖籍竟然也是福建。
熟了之后我跟他吐槽,说第一次来面试的时候那个老师为难自己。孟哥嘿嘿一笑,我知道啊。我说,啊,为什么啊?他说,她嫉妒你年轻美貌呗!
大二期末考完试,他约我出来玩,那时我们的关系更近了一步。那天晚上我们在外面待到很晚,路灯都灭了,草上面也开始结满露珠,打湿了我的鞋子。那天我没戴眼镜,把面前的一条水渠误认为是石子路,结果一脚踏进去,哗啦溅了一鞋子泥巴。
“哎呀。”结果我还没出声,他倒先喊起来。接着他从包里翻出纸巾递给我,我接过来揩了下鞋面,把废纸丢草丛里。
“啧啧啧,这就是高材生的素质。”他取笑我。
我正眼不看他:“还不是你不拉着我。”
黑夜里瞥见他嘴角微扬:“你要非得往泥里踩,我拉也拉不住。我怎么能拉动一头牛?!”我又气又笑,锤了他两下。结果他还是一副吊儿郎当样子,我就有点生气了。
当时要过马路,红灯还有四五秒我就开始走了。他急了,上前一大步拉住我手:“看着点车。”这是他第一次拉我手,我心里一震,还是扭头笑道:“反正撞得是我,你又不疼。”
“你是不疼,车疼。”
“车又不是你家的。”
“你也不是我家的。我不过是保护一下我们西安的财产。”说完两眼望着我,一脸坏笑。
我噗嗤笑出了声,气都消了。这之后就算是确定了关系吧。
我一共在他的舞蹈机构待了两年半,大三下学期要实习,我就不带课了。后来我又考研,找工作,见面越来越少,而且他也面临着催婚的压力。
我们好好聊过,他希望我能留在西安,毕业就跟他结婚,但我觉得牺牲太大了,我上了四年学,还没工作就要先结婚吗?我不想。于是我开始冷落他,躲着他,再加上那段时间确实很忙,我逐渐把他淡下来了。
毕业后我离开了西安,我们就这样断了。
“有生之年,狭路相逢,终不能幸免”,这句话说得是一点没错啊。就在前段时间我去西安出差,约了朋友在日料店吃饭,突然听见一个包厢里声音有点耳熟,我侧着身子一瞧,结果也被他看见了。我俩就那样四目相视,愣了有四五秒钟。
他还是特别幽默,特别会来事,竟然邀请我们加入了他的餐桌。他跟他女朋友一块,应该是老婆了吧,我也没问。他很会调节氛围,场面不是特别尴尬,竟比我料想的要好得多。
期间我朋友讲了个笑话,大家都笑,我抬头悄悄看他,发现他的目光落在他女友身上,笑眼盈盈。
那一刹我突然有些心痛,又嫉妒又释怀,觉得自己终于能放下了。我为了遮掩内心翻涌,笑着举起了酒杯。
那天我喝了很多酒,他女友还夸我酒量好。
@truman 男 90后
十二年前的盛夏,大二的我在人人网偶遇了高中隔壁班的她。从讨论《明朝那些事儿》开始,到加了QQ无话不谈。
俩人一个在上海,一个在北京,相隔千里,常常聊到深夜。某夜闲聊,我说到我生日是11月1日,她说自己是11月29号。
“我们之间是什么?”她突然问。
我一愣,脱口而出:“是二月呀!”(隔着28天)
QQ那一头沉默了几秒钟,“太妙了!”
这么多年过去,我仍能回忆起当时那种触电一样的感觉,像一团火在胸口燃烧,恨不得跳起来大喊,告诉世界那种妙不可言的感觉,似乎夏夜也跟着在此刻闪亮。
后来,初恋就这么开始了。再后来,就像很多初恋一样,因为我的犹豫逃避,又草草画上了句号,这段记忆尘封了整整十年。
两年前,偶然间恢复了联系。十年后,人人网已经没落,微信替代了QQ,世界变了好多。我们都还在原来的城市,沿着大多人的轨迹,毕业、工作、结婚、生子,孩子的出生日期只差8天。
十二年过去了,早已不再年轻。但此刻回忆起那晚的怦然心动和灵机一动,想起彼时喷薄欲出的才情和奋不顾身的浪漫,心脏又在剧烈跳动,久久不息。
@河下桥头 男 27岁
高一第一天报道,我抱着一大抱书,一进门就撞到了一个女孩子。
她个子不高,也就到我胸膛吧,把眼镜都撞掉了,我书也撒了一地。我非常尴尬,忙蹲下来帮她拾起眼镜来,结结巴巴地跟她道歉。她说没事,声音小小的,头也没怎么抬,接过眼镜来就下楼了。我也没太在意,找到自己位置就坐下了。
第一节课是语文,老师让我们到讲台上自我介绍。她坐第一排,第一个上去,声音小小地做了自我介绍,然后在黑板上写下自己的名字。她的字很难看,但是我还挺喜欢她的名字,“方好”,给人感觉像刘若英的歌一样。
她在台上的时候我就在观察她,就是一般的女孩,不太出众,鼻梁上细看还有雀斑,下巴有点方,但是皮肤特别白,白到耀眼。后来她走下台坐到座位上,我还能看见她肘弯处青色的、细细的血管。
我暗恋她。我虽然脸皮比较厚,但那段时间我脸上老长痘,让我很没自信,就不太敢追她。
我老是想尽一切办法靠近她,每天上午大课间她会去打水,我就跟在她后面,跟她搭讪几句。我有时会故意不带水卡,然后就借她的,偷偷瞄一眼水卡上面的大头照,再用拇指摩挲摩挲。
后来我又借她水卡,她给我的时候笑了一下,我一看,照片上贴了一个哆啦A梦,估计她也觉得以前的照片太丑了,哈哈。
打水回来,我会托着水杯,把牙齿磕在杯口发呆,眼镜上蒙了一层雾。这样从外面看像是一只熊猫似的,好像视线全被水蒸气模糊了,但实际上,从眼镜的斜上方,我可以清楚看见她把一绺子头发抿到耳朵后头。
高二我们就分班了,她学文,我学理,不在一个楼层。但我有次发现我们周三的体育课同一时间上,每次上体育我都故意在他们班前面跑步,跟她打招呼。时间久了,我一出现他们班同学就起哄,然后她就很尴尬。
高考结束我就对她表白了,她说不行,得等高考成绩出来。过了二十几天成绩出来了,然后报志愿,我听说她报了浙大。
后来我约她出来,在她家楼下,我问,你是不是要去浙江上大学了?她说是,然后问我,我说我爸妈想让我留在山东。她有点急,声促气短地说了句:你怎么能不跟我去南方呢?
我一惊,但又特别惊喜,简直高兴到要蹦起来了,可我嘴上还是说,我得听我妈的呀。
哈哈,这好像是她唯一一次着急,后来我们在一起了,去年我们结婚了。
@隔夜馒头 男 27岁
前段时间,我跟阿何碰面,我们四年没见了。
阿何是广州人。四年前自己开餐厅,经常忙到零点后才下班。那时我都是先睡觉,然后定一个凌晨1点钟的闹钟等他。大概2点左右阿何会打车接我回家,我钻进车里,避开司机的目光在车后座跟他手拖手。
他家两间房,他住一间,他父母住一间。几乎每天这个时间,我们都会到他家里约会,我们在屋子里静悄悄的,有时候喂喂金鱼,有时候躲在他房间里聊音乐。
他最爱的歌手是郑秀文,会调低音量给我放郑秀文的歌,然后教我讲粤语,但我讲得太烂,他老取笑我,又怕吵醒父母。
当时他有两款香水,不知道选哪个日常用,我帮他选了一个,有点像阳光吸干花瓣水分后散发出的味道。每次我要走的时候,他都会给我一个拥抱。
我们几乎每天都是按照这样的模式约会,白天他要睡觉,我们就只能晚上见,偶尔我也会以普通朋友的身份,去他餐厅喝喝饮料什么的。就这样约会了长久一段时间之后,我们开始认真审视我们的关系。(我们都是男生)那个时候我们的关系没法曝晒在日光底下,也都没有勇气再往前走一步,于是就很平静地丢失了联系。
再见面就是四年后了,这四年里我们一直都有对方的联系,但是没有联系过。再联系就是他问我要不要见一面,我毫不犹豫地说好啊。
于是那天,我还是跟以前那样等他收工。他见到我第一句话就是:“哇,你真系肥咗好多。”
他问我:“食唔食烟。”我咽了咽口水说不了。我的粤语进步很大,甚至还会讲几句,口音还算纯正。他餐厅做得越来越好。我的工作也取得了进展。
像四年前那样,我们去了他家。他搬了新家,布置跟老房子差不多,玄关的鱼缸还是以前那个,四条鱼在里面游来游去,我没法辨别是否还是四年前那一批。
我们聊了很多,又好像还有很多话没聊透。十一点钟,我说很晚了,我要回去了。他凑过来抱了我一下,我闻到他身上熟悉的气味。
然后他送我下楼,陪我在路边等车。风很大。马路边的树枝把路灯的灯光摇得支离破碎。就这样,我扛着广州昏黄又破碎的夜晚,打车回出租房。
时隔四年再见,我其实是抱有期望的,以为四年前没有曝光的关系会有一个满意的结果,但好像什么都没有改变。
钻进车里的时候我就在想,人与人从亲近到拉开距离的时长,到底是一句问候,看一群鱼游来游去,抽一支烟,还是一段不咸不淡的谈话。也可能是站在路边等车的十多分钟,或者,钻进车里的那一刻。
总之,在变与不变之间,我常常怀念曾经那股有着蓬勃生命力的心动。
@青园 女 35岁
2005年我大一,在图书馆遇上我的初恋,一个高高瘦瘦的男孩子。
我以前精神洁癖,相信柏拉图的爱情,他那天穿着白衬衫靠着书架看书,见到他的那一眼,我的心一下子就被击中了,真他妈是个爱学习的好孩子啊!
后来在食堂买包子,他就在我前面,中间隔着七八个人,我的心脏怦怦直跳。然后我就瞥到他回头跟身后的女孩子窃窃私语,笑到虎牙都露出来了。我心里很气,担心那女生会是他女朋友。
刚上大一我还很羞涩,不知道对长得好看的男生要主动出击,迟一步就成了别人家的老公。纠结了一会我就开始“自我迷信”了:要是他买的是茴香鸡蛋的,那他们就是普通朋友;要是他买素三鲜的,那我就不棒打鸳鸯了。
然后在我恶狠狠的注视下,他回过头来了,手里拎的是——蟹肉包。他妈的这世界上还有人喜欢吃蟹肉包子!
过了两天在电梯里遇到他,我紧张到面红耳赤,恨不得多上来几个人,然而没有,一直到九楼,他都在盯着我看。盯得我心慌意乱小鹿乱撞,他妈的,就是你了。
再后来,他就成了我的男朋友。
在一起后就很开心,一起吃饭一起跑步一起上自习,还会为了福克纳和费茨杰拉德吵得不可开交。那时候实在是穷,两人去吃饭专捡便宜的馆子。有时候觉得太贵了,逛一圈冲着服务员傻笑,笑完了去学校食堂。现在想想就好笑,这真是只有学生时代可以做的事了吧,但是又特别开心。
接下来的事情就很平常,毕业,分开,来到大城市认识别人,认识新鲜事物,分分合合了三四年。
我们俩都有点清高,这不是好事,我知道,但就是改不了,总想着要跟别人不一样。我们也都不想结婚,不想要孩子,只想体验生命。
不在一起的故事很狗血,像是言情电视剧,两个不成熟的人,凭着悸动就想走到最后。结果呢,我们都抛弃了爱情,狼心狗肺地活了这么些年,等到自己再想爱一个人的时候,却发现自己失去了爱人的能力。
刚分开那段时间我时常精神恍惚,像个小学生一遍一遍写他的名字,甚至听不得他名字里的一个字,听到就沮丧到不行。他像海绵一样吸干了我所有精力。
如今十多年过去,我早成了“海王”本王,对爱情早就身经百战波澜不惊了,但一想起他,心底还是柔软。妈卖批,老娘的白月光!
再后来,我遇到我的第三任第四任第五任,后面还有六七八,现在我成了单身。
每经历一次我所能给予对方的就越少,直到后来我成为一个独立的个体。我说服自己不要去过分注重他们,不要去感觉,是的,我真的做到了,我变得麻木了,遇到一个好人,我唯一的感觉就是我赚到了,没有感觉,没有心动,像我在马路边捡了张粉红大钞,完全是窃窃自喜。
肉体有意,灵魂麻痹。
后来我们又辗转加了微信,但没怎么讲过话。去年中秋我破天荒收到他中秋祝福,对话框停滞了三十秒,他说道:“我真想你。”我没说话,看到小星星落下来。
再后来我得知他结婚了,老家逼婚,他也没有办法,而我前两年结束了一段不愉快的婚姻,来了加拿大开始新生活。
前两天我休班在家,外面太阳很好,阳台上晾的红衣服黄衣服在微风里有意无意轻轻打着对方。屋里很暗,我打开音箱听歌,正好播到王菲唱《只愿为你守着约》,live,2005告别演唱会。
我突然想起他来,有点感动,手机按亮熄灭好几次,聊天记录还停留在去年的春节祝福上,我又登上抖音看了看他的视频,人发福了,还有个胖儿子。
但不知道怎么回事,这么多年过去,他在我印象里永远还是那个穿白衬衫的男孩子。
写在最后
引用一位读者的留言作为结尾:
“两个人有时差,他们都忘记了。有些种子,三四月种下去,七八月才发芽;而有些种子,永远不会发芽。”
不管怎样说,那些生命长河里遇见的男孩女孩,那些青春岁月里的甜蜜和悸动,都是人生一笔宝贵财富,让我们成长为更好的自己。
今天情人节,祝大家开心喜乐。
-END-
作者 | Z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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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相亲骗局,我被骗了五万块钱
一
国庆节前的某天,我正和朋友商议假期去哪个城市旅游。突然母亲打来了电话,说是老毛病哮喘又犯了,吃了几服药也未见好转,我让她来北京治疗,她找了一大堆借口推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