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是刘鑫的权利,但她这个声明写的太……

来源: YMCK1025 2022-01-24 16:58:58 []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36877 bytes)

上诉是刘鑫的权利,但她这个声明写的太……

海边的西塞罗 海边的西塞罗 2022-01-24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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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滑溜”了。

 

各位好,本来不打算更稿子,结果今天出了个新闻,之前闹得沸沸扬扬的江歌案的当事人刘暖曦(原名刘鑫)已经委托代理律师向青岛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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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发出后,很多人在网上骂刘鑫“不要脸”。
但这里我要说一下,对案件不服提起上诉,是公民的合法权益,法院审判的逻辑,就是要让每个人都享有并尽可能穷尽所有司法救济的手段。当你把这些都用完之后,最后得到的判决,应该会是相对公正的,于是法律的尊严得到了保障,受审者也就无话可说了。
所以我们应该尊重刘鑫的上诉权,被上诉人江歌的母亲江秋莲也在第一时间表达了这个观点——同时她也表示自己会奉陪到底。
但是,刘鑫在提交上诉的同时,还写了一份很长的“特别声明”。
看了这个声明之后,我……我感觉我做人的良心催促着我应该写几个字,吐槽一下这个事儿。哪怕我今天真的不想再动笔了——在我看来,这篇文字里,其实也就藏着这个人为什么一直被公众追着谴责的原因。
我看到的这个版本文很长,在我看来写的也挺没逻辑的,主语一会儿是“刘鑫”一会儿是“我”,阅读感极差。如果刘鑫真的有公关团队代笔,那我郑重建议她一定要解雇这个替她起草文件的人——这啥文笔啊?千把来字儿,写的跟分尸现场一样。
但我还是想贴过来,大家忍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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梳理一下的话,刘鑫这个声明,其实就讲了三层意思:
第一,她对案件本身的看法和对判决的种种不服,这个我们之前已经讨论很多了,这里也不再详述,其中是非,二审法院自然会去审、会去判。
第二,刘鑫在文章中再次强调了她与江歌之间的“友情”,说她们两人之间有着“绝世友情”,说江歌生前曾把她称作“I like you 少女”。
通篇读下来,感觉刘鑫好像是在暗示她与江歌的之间的关系已经超越了“友谊”甚至“闺蜜”,有了某种“特殊关系”。但你非说她是在暗示啥吧,声明里又没有把这张窗户纸捅破。反正看完以后给人感觉就是张三爷在长板桥上骂的那话:“战又不战,退又不退,却是何故?”——你俩到底啥关系啊?你说明白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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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刘鑫为什么非要在声明中对两人关系把握这种“我就蹭蹭,不进去”的感觉,是可以解释的。早在几年前,刘鑫和她的团队以及支持者就曾经先后暗示甚至明示说她与江歌之间是同性恋的关系。试图以这种说法促成舆论的翻转,引导公众认为陈世峰杀江歌是争风吃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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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这个说法一经曝出之后,立刻引起了江歌妈妈和很多网友、和知名媒体人的澄清与加倍的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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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激怒了国内的同性恋群体,有同性恋人士直接就怼到了刘鑫的脸上,让她不要利用大众对真正同性恋关系的不理解就试图给混淆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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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看舆论闹得无法收拾,刘鑫自己就把这样的言论给收回了,然后反而倒打一耙,说江歌妈妈和谴责她的公众舆论曲解了她的意思。
而在这次的声明当中,我看到她好像又试图故技重施,而且说的更隐晦更巧妙了:我就说我们俩人之间是“绝世友情”,江歌说过“我喜欢你,少女”,反正这锅我甩了,但你们别想歪了哦!想歪了是你们的事儿,我可啥也没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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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说呢,看得出,这几年,她行文精明了不少。文章整体逻辑虽然还是不通,但用词更“厉害”了,不像当年还能被抓住把柄。
第三,也是最重要,刘鑫在文章中一再表达了她对江歌的爱,对江母的“亏欠”之情,说自己愿意赔给比法院判决更多的赔偿(虽然她表示暂时没钱),并且愿意“当牛做马”孝敬江歌的母亲。
……其实,我觉得如果你一直追踪关注江歌案,你对刘鑫的这种表态不会感到陌生。就像她自己说的,早在当年接受《局面》采访的时候,她就做过非常类似的表态,什么从此她就是江歌妈妈的女儿啊,她一定会“孝敬”江歌妈妈啊之类的。
本次声明中刘鑫对《局面》栏目有个指责,说这些表态被节目组“剪掉了”,其实不是的,至少在我的印象中,最后播出的版本里,《局面》对刘鑫的这类表态、承诺还有着大量保留。刘鑫说她以后会对江妈怎么好,会定期去看她,孝敬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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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鑫现在说节目组把她的某段这种表态给剪掉了。我觉得她误会了《局面》。应该是制作人员在后期剪辑的时候觉得她这种表态做的太多了、太重复了、甚至太肉麻了,只保留了一部分就可以了。
但这些其实无关紧要,对一个人来说最为重要的,不是她怎么说的,而是她该怎么做的。说了那么多,你做了吗?刘鑫在接受《局面》的采访是在2017年,如果她后来真做到了“给您做女儿……替江歌尽孝”,甚至哪怕“定期去看”江妈,也不会有今天这些事情。
但事实上,我们后来看到她没这么做。8月底她做的表态,9月初她就开始在微博上攻击江歌母亲。
再后来,还有这种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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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话,别说是女儿对母亲了,就算是一个普通晚辈对家里长辈,你对邻居大妈,都不会忍心说出口。
甚至我们说的过分一点,但凡你是个人,也不会这样在一个受害者家属的伤口上撒盐——无论你们之间有什么样的误解。
然而刘鑫就是这么“孝敬”江歌妈妈的。
被这种“孝敬”震惊到的朋友,请把“孝死我了”写在留言里。
所以今昔对比,我只能猜测刘鑫这人,可能对“闺蜜”“绝世友情”“孝敬”这些词,跟吕布对“义父”一样,有什么理解偏差,至少跟我们普通人常说的不是一个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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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她在声明中更进一步,说她“女儿”都不要做了,要“当牛做马孝敬三叔妈妈”……
我第一反应是:姐们,嘴下留人!你这又要干嘛啊?有事儿咱说事儿好不好?走法律程序解决好不好?法院判你赔你就赔,若上诉把案翻了,你不用赔了也算你本事。你千万别再提“孝敬”人家了好不好——你这个“孝敬”法,一般个人怕是担待不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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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侯快快请起……
是的,从这个声明中我们能看到刘鑫为什么这些年在这起事件中越描越黑、越陷越深的原因——这个人的处事原则和让人讨厌的原因是什么?就她太“不老实”。
像我在《日本人对刘鑫的态度,为何会与我们大不相同》一文中分析的一样,她始终想在各种价值观、各种人际关系契约之间来回横跳,只选择对自己有利的那一部分遵守:
当初案发的时候她是这么干的:江歌人活着的时候,我要按中国朋友的规矩,住到你家里,让你保护着我;等人死了,我要按日本社会的规则,跟你划清界限,日本警察让我干啥我再干啥。
后来与江妈起了纠纷,她还是这个逻辑:我说我要当你的女儿,一辈子“孝敬”你,那意思是让你不要再在网上再曝光我了。但轮到要我对你好的时候。那对不起,话不算数,你就是我的“阿姨”而已——“阿姨,血馄饨好吃吗?”
所以你看,她从不把话说死,每句话都跟泥鳅一样让人抓不住——
当初说“我要给你做女儿”,“孝顺”你,但前提条件是要“等工作赚到钱”了以后。没赚钱,那当然就不用赔了。
后来暗示江歌和她有特殊关系,说她们彼此是“绝世好友”,但也只是暗示一下而已哈,不要想多了,想多了就是你们“刻意曲解”她的话。
直到这纸声明中,她还在说:“愿意赔给三叔妈妈更多的钱。”但紧接着立马跟上了一句“但以刘鑫现在的能力,只能苍白的说一句:对不起。
是够苍白的,但跟康师傅红烧牛肉面上那行“包装仅供参考”的小字一样,却又是最关键、统领全文的。
你看她所有的话里都会留着一个后门就像那个夜晚发生的一样,只要一遇到危险、要自己兑现承诺、承担义务的时候,她就呲溜一下钻到门后面去,呯的一声把门关上,然后万事不关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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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这么多年了,刘鑫其实一直在自己的这个“滑溜”的逻辑里,在各种规则间反复横跳。
而我们得承认,现实中,这种泥鳅一样“滑溜”的刘鑫,其实很多——这种人也最TMD的讨厌!
我想这就是为什么江歌妈妈从不谅解她,那么多网友要追责她的原因所在——社会公论就是这样,你越是滑溜、不老实,大家就越是想要追责你、捉住你,把你摁在某个逻辑上,非要让你真正结结实实的道一次歉,赔一笔钱。
钱多少无所谓,江歌妈妈已经公开承诺要将赔偿金公开捐出了,我觉得她跟刘鑫之间最大的区别,就是她至少是一个会把话说死了的人。
而正如杀人者最应得的惩处是偿命,贪财者最惧怕的惩处是罚金,强奸者最解恨的惩处是化学阉割,对于一个总在各种规则间反复横跳,泥鳅一样滑溜的“精致利己者”来说,最好的惩罚是什么呢?
就是无休无止、不达目的不罢休的追责。
也许刘鑫会觉得,上诉是她又一个“后门”,但其实不是的,这次上诉,只会拖长公众对她的关注,让这次追责,变得更漫长。
因缘果报,果然丝毫不爽。
Image我们会一直问的,因为你真没知道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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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尽于此吧,结尾再给刘鑫或者她的公关团队一个建议:以后写这种文章,不要再管江歌一口一个“三叔”了。看你在上诉状里都这么写,不仅太不严肃,而且会加深公众对你的那个印象:你这个人,实在太“滑溜”,太不老实了。
甭管喊“三叔”、“干妈”,还是要“当牛做马”,都不如实打实的承诺:先做个人吧。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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