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畏罪自杀”是欧某中注定的告别方式

来源: YMCK1025 2021-10-19 16:42:25 []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150808 bytes)

“畏罪自杀”是欧某中注定的告别方式

王旭的王 王biubiu Today

经历8天的逃亡生涯,福建莆田杀人嫌犯欧某中,出现在警方蓝底白字的通告中,他被宣布“畏罪自杀”。

 

看到这条警情通报,说实话我的心里是五味杂陈的,欧某中是如何被邻居肆意凌辱最终只能睡窝棚,为什么会走上杀人这条不归路,相信很多人都清楚,这也是绝大部分人对他保有最基本同情的根本原因。但法律就是法律,你有千万条让人同情的缘由,都不是剥夺他人生命的理由,这一条是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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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偿命这种如此浅显易懂的基本原则,相信哪怕乡野村夫都会明白,这里就不做讨论了。从上一篇文章到这篇文章,我最想说的是,一个救过5岁小男孩,还救过海豚上过报纸的老实人,是如何被这个残酷的社会,逼上了一条不归路,难道只是难缠无理的邻居和不作为的当地官员,导致这件事情的发生吗?莫不如承认,这个社会给普通人的救济路径太少了!

 

有人说欧某中走上这条路,是因为中国的乡村生态很糟糕,人与人之间充斥着丛林社会的法则。作为一个律师,我也可以明确告诉大家,这一点上城市也差不多,城市不是丛林法则,是叹息之墙法则。你觉得好像自己有办法解决困境,但是可能却处处碰壁。没钱的人打不起官司,有钱人打得起官司,有时候法律也未必能帮得上他们什么忙,冤屈的人永远比你想象中的多得多得多。

 

这条警情通报中,最让我不爽的,是其中的四个字——“畏罪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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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一个畏罪自杀,什么叫畏罪自杀?

 

谁能给我解释解释,欧某中怎么就畏罪自杀了?

 

按照我国的《刑事诉讼法》第12条规定,“未经法院判决,对任何人不得确定有罪”。也就是说,哪怕一群人亲眼目睹了某某杀了谁,在人民法院没有判决他有罪之前,这个人充其量只能叫犯罪嫌疑人,而不是罪犯。只有罪犯,才可能存在所谓畏罪自杀的情形。

 

这不是我在玩文字游戏,这是法律明文规定,更是基本的法律常识。然而这种显而易见的常识,竟堂而皇之出现在莆田市公安局秀屿分局的警情通报中,全中国的法律人都在看他们闹出的这个毫无常识如同法盲一般的笑话。

 

说白了,我们国家,还是有重刑主义的倾向,司法办案人员,从侦查阶段就很容易把犯罪嫌疑人当成罪犯来对待。不要说未经审判谁都不敢说犯罪嫌疑人是不是真的犯罪了,更何况现实中存在不少生效裁判被推翻的真实案例,可见当地公安部门是多么地不专业。

 

我也觉得很奇怪,当地从政府部门,到司法办案机关,对欧某中这件事情,为何会存在那么多迷幻操作。比如之前秀屿区当地的平海镇人民政府发的悬赏通告中,竟然称重要线索一次奖励2万,如果发现尸体并确认是犯罪嫌疑人的,奖励5万。有人就干脆质问,这是鼓励杀人灭口吗?!有人就问了,难道有人不希望欧某中活着,他知道什么惊天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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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海镇人民政府悬赏这件事情,和当地警方的“畏罪自杀”同样离谱,因为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为发现重大犯罪线索,追缴涉案财物、证据,查获犯罪嫌疑人,必要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发布悬赏通告。一个镇政府,越俎代庖发布这种悬赏,其目的是什么呢?他们为什么就这么心急火燎呢?

 

当然有人说了,看看看看看看,欧某中死了吧,我就说他会死,我们一定要查清楚,他到底怎么死的,是不是有的人不想让他活,一手导演了他的死亡,然后按上一个“畏罪自杀”的名头。对于这种阴谋论,我是不赞成的,可能大家不知道最近公检法内部大整顿,可以说人人自危。如果要算清廉度的话,没有什么时候比现在更清廉。一个欧某中,说破天了,从法律角度上说,就是一起恶性杀人案的犯罪嫌疑人,抓了如果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该怎么判就怎么判,怎么会有那么多其他人脑补的猫腻,他的分量远远达不到什么需要刻意灭口的程度。

 

从本质上说,秀屿区平海镇人民政府也好,秀屿分局也罢,他们只是工作能力太差,差到让人觉得他们有什么目的似的,这就非常搞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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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欧某中的确是自杀了,因为这个老实人,他从拎起尖刀血洗仇人一家的那一刻,他早就死了,一个哀莫大于心死的人,他从来就没想着寻求生的可能。

 

如果真要寻求生的可能,第一时间他会给伤者叫救护车,会等待警方过来把他带走,这些都是法定减轻处罚的情节。从他逃亡的那一天起,就已经决定亡命天涯。

 

到底是谁逼死了欧某中呢,有他的邻居,有那些不作为的官员,出了事又瞎作为的官员,也有所有对他充满着恶意的人,他们早就让欧某中看透了这世间的悲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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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一篇文章中,最后我是这样写的——“希望欧某中好好活着,有重新回到家里的那一天,希望他的房子能重新盖起来,给我们这个社会一次弥补冷血的机会。”,现在来看,这只能是一个美好的愿望,仅此而已。

 

用不了多长时间,我们就会把欧某中遗忘,一个人的死亡,会导致所有的刑事调查终结,但我不希望有关欧某中事件的深度调查,他为何走投无路处处碰壁的深层问题的探究,随着他的逝去戛然而止,这个案例是焦虑中国的一个过于鲜活的样本,对于解决基层矛盾有着典型的重大意义。

 

欧某中会白白死掉吗,可能是,也可能不是,这种悲剧从来就不缺少,只是他让我们看到罢了。

 

只要还有“畏罪自杀”这种冷冰冰的,自上而下俯览众生的思维方式,不尊重每一个普通人的基本权利,那么这种悲剧就永远不会少。

 

“畏罪自杀”是欧某中命中注定的告别方式,因为他看不到这个社会给他留下哪怕一点点活下去的可能。

 

呜呼哀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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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的欧金中自杀了,很多人都松了口气

连清川 清川书房 Yester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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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杀人嫌疑者欧金中在被追捕的过程中拒捕,自杀了。

 

福建省莆田市公安局秀屿分局10月18日的警情通报中是这样写的:“在公安、武警围捕下,犯罪嫌疑人欧某中与平海镇上林村附近一山洞拒捕并畏罪自杀,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这不是什么好莱坞情节,这是发生在我们真实世界里的真实案件。一个55岁的中年人,走投无路,在漫山遍野的警察和武警的追捕中,走到末路,自寻短见。

 

我们真的很难想见一个人,要戕害自己,是一件多么艰难的事情。这短短的几十个字的描述里,有多少举棋不定,不甘心,无奈何,人生如同走马灯在眼前闪过。

 

一个农民和一个大学教授一样,对生死的体验没什么差别。

 

这里面没有什么阴谋论,不用猜测。我百分百相信警方的程序是正当的,以我对我们沿海省份福建以及发达城市莆田的了解,所有的一切,都是程序正当的。

 

但这些正当的程序下,一个人,带着他砍死2个,砍伤3个的罪恶,以及汹涌同情的民意,一起消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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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欧金中的事情,又成了一个“罗生门”。

 

真的很奇怪,在最近一些年来的网络舆情中,总是演变成为罗生门。现在,连凶杀案,都能够变成罗生门。

 

欧金中本来不应该成为被同情的对象,因为他是一个没有争议的杀人者。他冲进了邻居的家里,用了不到四分钟的时间,杀死两个,重伤3个。死者是80多岁的老人,另一个是妇女;伤者中,有一个是不到10岁的孩子。

 

无论怎样同情都不该降临到他的身上。伤及老人妇孺,这是中华民族的基本文化中最为卑劣的罪行,在任何时代都是。

 

但欧金中却得到了普遍的、大面积的同情。

 

我们这个时代的国度中,存在着三种正义:事实正义,法律正义和网络正义。当三种正义各自表述的时候,罗生门就出来了。

 

没有一种力量能够统一三种正义。事实正义依靠普遍认同的舆论,法律正义依靠国家暴力机关的程序认定,网络正义是网民认知的事实的基础上推导出来的正义认同。

 

当三种正义所采信的事实不同的时候,就会演化成为罗生门。

 

这很可悲,也就是说,以媒体和信息传递部门所发布的事实,以及法律部门所认定的事实,和网民在采信的事实之上,几乎无一相同。

 

欧金中的事情当然并不是孤立事件。信息权威丧失,法律权威丧失,人们宁愿相信自己所相信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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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金中被捕后,网友凌晨发博(图/微博)

 

这当然不是今天才发生的事情。

 

可是人们为什么要悖离社会公共认同的“不得伤及老人妇孺”这样一个最基本的社会共同伦理底线,而几乎一边倒地同情杀人嫌疑犯欧金中?

 

因为在这个共同伦理之上,还有一种东西叫“自然正义”。自然正义高于伦理,高于法律,高于现存的所有制度。它相信正义基于基本的常识:恃强凌弱,惟有以暴制暴。

 

欧金中被赋予了这样的形象,一个以暴制暴的老实人的冲冠一怒,以私刑寻求正义,成为对抗恶势力的英雄。这是这个社会上弱者的普遍心理:

 

我自己是软弱的,但如果有人敢于如此,我心有戚戚。

 

只有一个正义秩序已经崩塌的社会里,才会有如此极端的正义观念的滥觞和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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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金中自杀了,很多人都松了口气。

 

上林村、平海镇和秀屿区各级政府都松了口气。欧金中杀人事件给他们的压力太大了,事情如果持续下去的话,这些政府中所有的官员都会有大麻烦。

 

在长达六年的时间里,基层干部已经做了十几次的调解,但是按照《北京青年报》调查给出的,要么是邻居不同意,要么是欧金中的老婆不同意,要么是欧金中不同意。

 

基层的各级干部都觉得挺冤的。因为他们按照各级部门的规定,照足了程序走。但是“农村宅基地”问题是一个极其复杂的问题,所以他们解决不了。

 

可是问题是:他们只管走程序,不管解决问题。事实是,欧金中的铁皮屋已经存在了六年(另外一个报道说是2019年才建的”。有差别吗?一个人在铁皮屋里住了两年多,不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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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青年报10月15日报道(图/微博)

 

欧金中一死,他们渎职懒政的事情,就不会被继续追查了。“活人两万,死人五万”的悬赏尴尬,也就自然化解了。这是一不小心的真情流露。

 

欧金中自杀了,所有的尴尬都化解了。

 

莆田市各级办案部门也松了口气。

 

这实在是烫手山芋。欧金中的事情,警力已经出动了许多次,大多数的时候是欧金中吃亏,因为他毕竟是闹事的人,尽管他也是受委屈的人。

 

警察能怎么办?因为欧金中闹事就把他抓起来?这不合规矩啊。但警察们肯定都很烦他,动不动就投诉警察,大家都要讨生活啊。面子上多难堪。

 

他们也不能押着欧金中的邻居说,你们就让他们把房子建起来吧。这不是他们的职权范围啊

 

莆田法院系统也松了口气。

 

欧金中要是活着送进法院,事情就太难办了。一方面,欧金中结结实实杀了人了;另一方面,民意汹涌都在欧金中这边。如果没有法外施恩,那么全国人民的唾沫会淹了法院;如果法外施恩,这个裁量权到底在哪里,大家心里都没底。

 

欧金中自杀了干净。法院不用管这个烂摊子了。

 

人民日报、央视、福建以及莆田本地的媒体也都松了口气。这个罗生门事情他们真是不知道该站在那个立场上来发言。尽管这几天他们一直在寻找一个站立的角度,但哪个角度都站不稳。你不能站在杀人犯的立场上;但你也不能站在群众要求的朴素正义的对立面。

 

欧金中自杀了,是个最佳结果。义正言辞是个容易摆的角度。

 

我甚至在想,恐怕连受害者家属都松了口气。

 

他们已经被推到了舆论中心。他们很倒霉。家里死了两个,伤了三个,还有一个10岁的孩子,终生残废,但是他们变成了坏人,变成了被全国人民口诛笔伐的人。

 

谁来同情他们的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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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3日后,欧金中家属发声(图/微博)

 

欧金中只要不死,他们就始终被钉在耻辱柱上,真实如何已经无人关心。可以想象到的,如果进入庭审阶段,他们也会被唾沫淹死。

 

他们只能要到报仇,而且只能报欧金中一个人的仇。

 

现在欧金中自杀了,死者长已矣,他们只能把生活过下去,独自舔舐伤口。他们身上村霸的身份没有人再会注意,因为民心似水,人们不会继续记得他们是谁。

 

连我们这些看客中的许多人,也都松了口气。

 

我们始终是不能把无限的同情送给杀人犯的。我们出于对自然正义的诉求,而同情欧金中。但是无论怎样的同情,我们也不能罔顾他灭门的残忍。

 

如果上了法庭,我们该如何向法官求情?饶他一命?别人家五口人不是命?

 

可是如果看着欧金中被送上死刑的刑场,我们心里又如何能够咽下这股熊熊的正义之火?我们都是小老百姓,我们都是暴力胁迫下的普通人,我们都是社会不公正最脆弱的受损者,如果我们任由欧金中被推上刑场,那么我们还能安然地看着周遭如同乌云一般的不正义吗?

 

现在欧金中自杀了。我们的同情给出去了,正义通过欧金中的手起刀落得到了实践;但是他的惩罚也通过自戕而实现了。我们不用再纠结,太阳照样升起。

 

这是最完美的结局。

 

惟有欧金中自杀,能给所有人一个完美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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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悲伤于欧金中的自杀。

 

他完全没必要。因为只要活着,他就能够明白完整地叙述自己这六年来的遭遇。他会持续地得到同情,大小的自媒体和媒体,都会如同逐臭之蝇,围着他转,他会成为一个网红。如果运气好,他可能还不会被判死刑。只要活着,就有希望。

 

他的房子,再也没有人敢阻拦了。

 

他活着就是证明。证明那个被欺压、被侮辱、被忽略的一个真实的人存在。他可以忏悔,他可以赎罪,但同情会始终与他在一起。

 

他是所有的被侮辱和被损害的形象。

 

我又很庆幸欧金中敢于和终于自杀了。

 

一米八的个子,独自冲进海里去救了一个险些溺毙的孩子;一个因为拯救了搁浅的鲸鱼而被媒体报道的勇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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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水小孩发声证实(图/抖音)

 

他最后的几年生活过得多么窝囊。无论这个房子有着多么复杂的产权和边界纠纷,他就是一个废物,因为他始终都盖不起那个想象中的房子。

 

在福建莆田农村里,盖不起房子的人是多么没用的人啊。

 

也许,他89岁的老母亲没有和他一起住在那个铁皮屋里,但是他的老母亲内心一定是非常悲凉的。假设她住在姐姐的家里,她心里是非常委屈的。因为本来,她可以住在自己家里。

 

她和他,心里会是一样地悲苦。

 

堂堂男儿,如同废柴。他一生所有的善意,都会化成最魔鬼的恶意。

 

欧金中自杀了。10年20年之后,没有人记得欧金中曾经的善与美,他将以杀人犯的名义,登记在档案里。

 

至于那些颟顸、麻木、程序化、与邻为恶、基层公权部门的不作为、个体生命的轻若鸿毛,都随风而去。

 

欧金中只是这个伟大社会和网络喧嚣中的一个偶然事件,一个注定不会被记住的名字。在转瞬中,湮入滚滚红尘。

 

我只是忍不住在想:当他自戕之时的那个瞬间,欧金中,一个还活着的人,他在想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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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畏罪自杀”

维舟 维舟 Yester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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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平海镇血案后,民警在追缉中盘查过往车辆

(图源:封面新闻)

 

轰动一时的莆田平海镇上林村血案,昨晚终于落幕。被追捕了整整八天的欧金中死了。你可能也看到那条“警情通报”了:

10月18日15时许,在公安、武警围捕下,犯罪嫌疑人欧某中于平海镇上林村附近一山洞拘捕并畏罪自杀,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很多人都说,好了,这事算是死无对证了,最重要的当事人已死,真相自此深埋地底。也有人一点都不意外,因为他们早就怀疑,如果没人知道他行踪、也不送食物,他在野外没吃没喝怎么能生存那么久,进而推测他早就被弄死了,做出自杀的样子,过段时间再让人发现。

 

这里面是否有什么内情,不得而知,但一个必须正视的问题是:有这么多人从这个角度来揣测,这本身就是一种值得重视的社会心态,这意味着,人们本能地怀疑其中还有什么没有让公众知道,而嫌疑人的死本身就是掩盖真相的一环

 

我本人并不相信“灭口”之类的说法,原因之一是,这并不像看上去那么有利——“死无对证”并不是结束,哪怕和稀泥结案了,舆论风潮没几天也过去了,但正因为这件事自此再无法说明白,很可能要在公信力上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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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平海镇俯瞰

 

每次出了这样引爆社会情绪的轰动事件,我们所熟悉的流程就是尽快让这风浪平息,仿佛这只是日常生活里一个偶然的意外,这其实和早先引发本案的治理逻辑是内在一致的:我此前就在《“调解优先”的回旋镖》一文里说过,这种过分注重稳定的倾向,会带来意想不到的非意图后果,到头来反而造成了矛盾激化。

 

这样的治理逻辑,在“警情通报”中就仍然隐约可见。当然,很多语句不过是中规中矩的套话,但读下来,我忽然意识到,“畏罪自杀”一词隐含着特殊的中国理念:人既已死,其实无从得知他是否是“畏罪”才自杀,但这一描述仍是动机论的,因为如此宣称其动机,就重申了刑威和德治的原则,认定它们对嫌疑人仍具有震慑力。

 

简言之,这看似是对死者行为的陈述,但无疑是说给活着的人听的:原有的秩序没有动摇,仍然有效,且已恢复正常。 有的时候,这是社会道德原则的胜利,但也有的时候,它被看作是对刑罚原则的冒犯,因为当事人竟然在试图以一死逃避更严厉的惩罚,因而有些人“畏罪”之余自杀未遂,还被罪加一等。

 

理论上说,未经法院判决,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因此“畏罪自杀”的“罪”并不是法律所确定的罪责,而是可能遭受的惩罚(对刑威的畏惧)和内在道德良知的自责(德治原则能约束人的行为)。这样,“畏罪”其实是人自身的罪恶感所激发的心理活动,不必等到法院判决才会有——有些人甚至在法院判决之后仍然毫无悔意。

 

由此可见,“畏罪自杀”这种我们“习用而不察”的词语中,其实隐含着深厚的传统价值基底,即深信能震慑、约束人们遵守共同体规范的,一靠外部惩罚,二靠内在良知

 

这当然很多社会也都不例外,但问题是:如果人们凭借良知觉得自己的行为具有正当性,进而质疑那些外部惩罚的合理性,变得不再畏惧,那就没什么能真正约束他们的了

 

所谓“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水浒英雄这样“无法无天”,还宣称“替天行道”执行自己认可的正义准则的“义士”在中国社会深得人心,并非偶然。这些人既不“畏罪”,也多半不会自杀,就算自杀了,同情他们的人也不会用“畏罪自杀”来描述其行为,因为这个词本身就带有道德贬低的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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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欧金中的通缉令

(图源:封面新闻)

 

一个现代社会本不该有什么“畏罪自杀”,当然,我们现在也已无从得知,欧金中是否真的“畏罪”(客观上说,其行为只是“自杀拒捕”),按说他都躲藏了这么多天,也肯定很清楚难逃法网,真要“畏罪自杀”,那有的是机会,居然等到被发现、围捕时才自杀,那已经可说是求生意志相当强烈了。

 

更关键的是,国内现在已限制死刑了,他被捕后是否被判死刑,还要看最终庭审结果——即便仍是死刑,那也比当场死亡还能多活好一阵子。“畏罪自杀”就好像说“因为怕死而自杀”。

 

这倒并不是说要宽恕他,毕竟再怎么有冤情,他总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否则正如西谚所言,“令人同情的案由制造恶法”,每次我们为特定的缘由施以救济,那法律就难免遭到扭曲。只有公正的审理,才是最大程度上能为争议各方所接受的基本出发点。

 

实际上,在“杀人偿命”的传统下,中国社会有着强烈的反对“废死”呼声,这其中的争议已积累了太多,每一方都有一套坚实的立论,我也是近年来才渐渐意识到,问题的关键点并不在哪一方的逻辑论证更有力,因为这些主张都不是孤立存在的,它们最终都取决于公众意见的博弈

 

对主张死刑的人来说,这是对犯罪行为的最后震慑手段,不可或缺,与其说这是为了惩处嫌犯,不如说是借此捍卫和重申共同体的原则——死刑并不是目的本身,而是实现其它目的的手段。与此相应的,主张废死的人,则要么觉得死刑不应该成为手段,要么不是有效的、好的手段,这与其说是“圣母心”,不如说代表着一种理性的反思精神。

 

虽然欧金中是死了,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些讨论就没有意义了,事实上,如果这案子没能激发我们的思考,只是在几天后就渐渐被人淡忘,那他和那两位受害人才真的算是白死了。

 

这并不仅仅是“他们”的事,其实也事关“我们”这些活着的人,因为正是这样的悲剧,才照亮了我们这个社会的一角,让我们意识到,中国人的法律意识走到了哪一步,往下还应该怎么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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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金中果然死掉了!!!

黑鹭君 大江白鹭 Yester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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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10月18号下午当地最新警情通报,轰动全国的莆田灭门案犯罪嫌疑人欧金中因为拒捕并畏罪自杀而死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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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用的是“果然”?

 

因为很多人猜测他如果被找到,应该是死掉的,活下的可能性不会很大。

 

并且当地镇政府之前竟然公然挑战法律秩序,以镇政府的名义擅自发布悬赏通告。

 

通告中出现两种悬赏金额。大意就是,如果发现犯罪嫌疑人是活人,奖励2万,发现罪嫌疑人尸体奖励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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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通告一出来,舆论大哗,因为常理无法解释,为什么出现这两种不同的悬赏金额。

 

并且很多人因此担心,欧金中无法活到接受法庭审判的那天,他大概率就是在抓捕时或抓捕前死掉。

 

现在,按照当地警方的通报,他活到了抓捕他的那一时刻,但他果然拒捕畏罪自杀死掉了。

 

这八天,莆田也是大为紧张,甚至为了找到欧金中,空中出动了直升机,海面也是拉网式搜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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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他费尽心机找领导找警察,后来警察和领导尽一切可能在找他。

 

通过武警和警察的集体出动,经过长达八天艰辛的搜查,终于找到了他。

 

并且他没被发现时坚持活着,在被找到时就舍弃了生命,用警方的通报说是“畏罪自杀”。

 

在这八天中,欧金中一直坚持活着,正如平民百姓希望他活着一样活着,好接受法律公正的审判。

 

因为只有法律公正的审判,他作案的前因后果才能完整地呈现出来,当地地方治理和基层干部存在的问题才能曝光。

 

通过这么一个社会影响巨大的个案,更能推进基层治理的进步,让所有平民百姓生活在更美好的生活中。

 

大家多么希望他能在被警方发现时举起双手接受抓捕,但是欧金中在最后一刻还是选择了“畏罪自杀”。

 

警方的通报是权威的,谁也不能妄加揣度

 

总之,现在各方都可以大松一口气了,随着欧金中的死亡,他把一切秘密也带走了。

 

譬如因为房子无法建设无家可归,导致欧金中夫妻离婚,2019年当时还没有离婚的妻子递交的申诉状称村干部索要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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譬如他在逃亡过程中,如何注销自己的微博的,因为他注销自己微博的过程中,会因为使用手机完全暴露自己的地理位置,在那时抓捕他轻而易举。

 

他在逃亡时能注销微博,就说明他能手机上网,那么他就能看到铺天盖地对他同情的声浪,他也可以通过手机公开投案自首。

 

他上网就会知道网上在探讨他曾经患过精神疾病,会不会审判时因此逃过一死。

 

但现在随着他的死亡,在舆论最后一波热浪后,他和他制造的此次事件都会慢慢地平息并被遗忘。

 

太阳每天都是新的,但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

 

总之,呜呼,欧金中果然死掉了,千真万确死掉了。

 

愿死者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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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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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可说 || 莆田重大刑案嫌疑人欧某死了——悲剧的诞生

下三坂人 说法如筏 To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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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下三坂人

1938年,现代诗人艾青在他的《我爱这片土地》中写道:

 

假如我是一只鸟,

我也应该用嘶哑的喉咙歌唱:

这被暴风雨所打击着的土地,

这永远汹涌着我们的悲愤的河流,

这无止息地吹刮着的激怒的风,

和那来自林间的无比温柔的黎明……

——然后我死了,

连羽毛也腐烂在土地里面。

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

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

 

公元前419年至公元前330年,秦国和魏国关于河西土地进行了前后五次的大规模的战争,死伤无数。

 

无数人的鲜血染红了土地,尸体腐烂在这河西之地。

 

1、主流与非主流,血与泪

你三爷我说:

 

生长你的是土地,埋葬你的也是土地。

 

莆田重大刑案发生后,众说纷纭,民众期盼办案机关能尽快破案,嫌疑人家属劝嫌疑人自首,1018日,警方发布通报,嫌疑人欧某拒捕并自杀身亡。

 

一阵冷风吹过,你三爷我裹了一下外套,虽说欧某是嫌疑人,但这个案件又多了一条生命。

 

网络上有很多人在争论嫌疑人是否值得同情,甚至有人认为自己文章的阅读量高,就是主流的声音,认为主流要是不发声,非主流就要变成了主流。

 

真的是皇帝不急太监急。

 

你三爷我觉得官方的《警情通报》才是主流,你会有意见吗?

 

你看到过办案机关闲的蛋疼按猜测和推理发布《警情通报》,隔三差五说自己才是主流?说自己的《警情通报》浏览量过亿,自己就是主流了吗?

 

不需要强调,你三爷我觉得,公道自在人心!

 

民众没有那么愚昧,改革开放都四十年了,全面脱贫攻坚战都胜利了,下一个百年计划就是共同富裕。

 

郭德纲曾经说自己是非主流相声演员,可如今人家的相声门票一票难求呀。

 

你三爷我觉得,其实没有主流非主流之分。理性与感性共同构成了这个世界,否则艺术和宗教又算做什么呢?理性?

 

你三爷我觉得莆田的这个重大案件用血淋淋的事实告诉了我们,什么是悲剧,以及悲剧的诞生!

 

2、人与自由

萨特说:人是绝对自由的,只要你愿意承担相应的代价。

 

卢梭也说:人人生而自由,但无往不在枷锁之中。

 

你三爷我平时喜欢看《人与自然》,里面的雄狮有自己的领地,要是有别的雄狮胆敢入侵,则势必要决出个胜负。

 

之前有个关于狮群的纪录片《雄狮联盟》,讲述的是六只雄狮不断的夸张自己的领地,肆无忌惮的杀害别的雄狮。

 

在他们巅峰时期,他们入侵了当地数个狮群,并给当地的狮子造成了十分严重的打击。

 

其中5个狮群伤亡严重,而其中较严重的3个狮群,卡斯尔顿狮群从22名成员降至6名成员,查拉拉狮群从10名成员降至5名成员,赛姆万尼亚狮群的10名成员则全军覆没无一幸免。

 

短短的一年内,萨比森保护区内的狮子数量因为他们而减少了将近40%,差不多50只狮子。

 

但毕竟人和动物不一样,人有道德和法律的约束。

 

你三爷我也还记得曾经有文章说:

 

之前法律没有保护他,现在法律要制裁他了。

 

可《警情通报》告诉我们,嫌疑人拒捕并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你三爷我记得《大话西游》中紫霞仙子有这么一句话:

 

我的意中人是个盖世英雄,有一天他会踩着七色的云彩来娶我,我猜中了前头,可是我猜不着这结局。

 

愿逝者安息,伤者康复。

 

只是这生死放下了,自由便成了悲剧的序曲。

 

或许是曾经法律没有帮助到他,现在他拒绝了法律的制裁。

 

3、高楼与宾客

清代孔尚任《桃花扇》中悲唱道:

 

见金陵玉殿莺啼晓,秦淮水榭花开早,谁知道容易冰消。眼看他起朱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塌了!这青苔碧瓦堆,俺曾睡风流觉;将五十年兴亡看饱;那乌衣巷不姓王,莫愁湖鬼夜哭,凤凰台栖枭鸟。残山梦最真,旧境丢难掉。不信这舆图换稿。诌一套哀江南,放悲声唱到老。

 

明代文学家杨慎《临江仙·滚滚长江东逝水》中写道: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 是非成败转头空。 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 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 一壶浊酒喜相逢。 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孔子说:死生无大事。

 

你三爷我的好兄弟樑哥说:广厦千间,夜眠不过六尺。

 

你三爷我看了他80多平的房间,也不知道他是不是在安慰我。

 

你三爷我的母亲也常常告诉你三爷我:

 

房子再高、再多,没人住又如何?还是要有人一切才有意义。

 

也是,一切的恩怨是非在历史长河中都是过眼云烟罢了。

 

现在人没了,徒留下高楼在凛冽的寒风中,很孤独。

 

现在房住不炒已经深入人心了。

 

你三爷也想说:房住不吵。

 

平安是福。

 

Modified on 2021/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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