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的暗角

切腹救赵:赵氏孤儿的N重真相

余少镭 现代聊斋余少镭 2 day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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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氏孤儿的故事,全世界人民都知道。

 

看过最催人泪下的版本,切腹救赵,来自《春秋列国志》:

 

屠岸贾灭了赵氏满门,赵家的两位门客公孙杵臼和程婴密商如何救刚出世的赵氏孤儿赵武。程婴说只有一个办法,就是找一个男婴替赵氏孤儿去死。公孙杵臼说事急燃眉,去哪里找婴儿?程婴说我有,你等等。原来,程婴夫人也将临盆,之前程婴已给她切过脉,知道是男婴(足证祖国传统医学多么厉害),程婴回到家,跪求夫人说,咱生是赵家人,死是赵家鬼,为了留存赵氏一脉,只能把腹中婴儿献出。程夫人深明大义,含泪答应,于是,程婴就动刀给她剖腹,将足月婴儿取出……

 

就这样,程婴牺牲了老婆和儿子的命,保住了赵氏孤儿一脉。

 

十八年后,赵武长大成人,得知真相,杀了屠岸贾,报了赵氏之仇。程婴任务完成,决心以死报赵家及公孙杵臼,赵武苦劝,说您曾经切腹救赵,功比天高,我要好好报答您。程婴说我跟公孙杵臼约好,他还在九泉之下等我,我不能失约。说完就伏剑自杀。

 

有没有跟我一样被感动得不要不要的?

 

那如果我告诉你,这里面的关键情节,切腹,扯属胡扯呢?

 

没错,根本就没有切腹一事,不用脑子都能想到,两千多年前,祖国的传统医学再发达,也没有剖腹产技术,就算真的切腹,早产儿一刻钟都存活不了。所以,这不科学。

 

坦白交代,所谓《春秋列国志》,纯属我瞎编的书名,妥妥的历史虚无主义。“切腹救赵”本来就是又一个“造成语的反”。

 

如假包换的《东周列国志》,写到赵氏孤儿一节,在第五十七回,当公孙杵臼和程婴商量怎么救赵氏孤儿时,程婴说:“吾新生一儿,与孤儿诞期相近,可以代之。”

 

程婴用来替换赵氏孤儿的,确实是他自己儿子,但是“新生”的,不需要切腹。这跟广为流传的赵氏孤儿故事是一致的。

 

第一次划重点,记住:有救赵,但没有切腹,没有切腹,没有切腹。

 
 

这就是真相了?

 

不急。

 

虽然有不少人把《东周列国志》当史书看,但它其实就跟《三国演义》一样,也是“长篇历史演义小说”,完稿于明末的冯梦龙,后经清乾隆年间蔡天放的重新修改、校勘,才成了今天我们看到的样子。

 

而早在蒙元初年,比冯梦龙早三百年左右,就有纪君祥创作的杂剧《赵氏孤儿大报仇》(简称《赵氏孤儿》)面世,后被列入“元杂剧四大悲剧”之一。让赵氏孤儿故事流传最广,甚至被伏尔泰等人译介到欧洲去,感动西方的,正是这部杂剧。

 

《赵氏孤儿》跟《东周列国志》不同之处,主要有两点:站赵家的将军韩厥,在剧中自杀,在演义中没有;剧中由程婴抚养的赵氏孤儿取名程勃,后来还被屠岸贾收为义子,悉心培养;演义中,赵氏孤儿一直叫赵武,被程婴藏在山中抚养大,后来才由韩厥引荐给晋悼公。

 

谁更接近史实?

 

猜都猜得到是《东周列国志》,因为它的情节主线基本取自《史记》中的《赵世家》。杂剧为了煽情,编排韩厥为救赵氏孤儿而自杀,这是最大的历史虚无主义,要知道,韩厥当时的地位跟赵朔不相上下,他也是后来赵韩魏三家分晋中韩家的奠基人,把他弄死,也就没有战国七雄中的韩国了。

 

那么,《东周列国志》跟《史记·赵世家》中的赵氏孤儿故事有没有不同?

 

冯梦龙还是比较忠实于《史记》的,基本都是《赵世家》相关内容的扩写,包括对白方面的合理化想象。但细读之下,便会有一个颠覆性的发现,足以摧毁赵氏孤儿故事所有的泪点:

 

《赵世家》中,根本就没有程婴的孩子啥事。

 

且看,当公孙杵臼和程婴密商救孤时:

 

公孙杵臼曰:“立孤与死孰难?”程婴曰:“死易,立孤难耳。”公孙杵臼曰:“赵氏先君遇子厚,子强为其难者,吾为其易者,请先死。”乃二人谋取他人婴儿负之,衣以文葆,匿山中。

 

公孙问,把孤儿培养成人,跟现在为救孤而死,哪种更难?程说当然育孤更难,公孙说,赵家待你不薄,难的归你,容易的归我。于是,两人就“谋取他人婴儿负之”,也就是说,找了个别人家的孩子,包在襁褓中,再由公孙杵臼带着藏在山里。

 

第二次划重点:谋取他人婴儿,谋取他人婴儿,谋取他人婴儿。

 

程婴,根本就没拿自己的孩子去顶赵氏孤儿,这个最催泪的情节,完全是后世编剧的功劳。

 

《史记》的记载,应该就是最权威、最有可信度的吧。而且,司马迁不仅在《赵世家》里面写得很详细,在相关的《韩世家》也有记载,说赵氏满门被害后,“程婴﹑公孙杵臼之藏赵孤赵武也,(韩)厥知之”。没提找个婴儿替死之事。

 

这可以理解,因为《韩世家》的C位是韩家,赵家的事能省则省。

 

此事发生时,远没到三家分晋时期,既然《韩世家》都有提到,《晋世家》里面不可能没有。一翻查,果然……慢着,事情怎么是这样的:

 

十七年,诛赵同、赵括,族灭之。韩厥曰:“赵衰、赵盾之功岂可忘乎?奈何绝祀!”乃复令赵庶子武为赵后,复与之邑。(晋景公十七年,晋国杀了赵同、赵括,灭了赵家一族。韩厥说:“赵衰、赵盾的功劳难道可以忘了吗?怎么能断绝他们的香火呢?”于是,晋君又让赵氏庶子赵武作为赵氏后代,又封给他城池。)

 

到这里,有必要先把相关历史和人物捋一下了。

 

赵氏在晋国发迹,是从赵衰cuī开始的。当年重耳流亡,赵衰不离不弃跟了十九年,立下汗马功劳,所以重耳回国即位成为晋文公之后,就对赵衰封地赐爵。赵衰有四个儿子,赵盾、赵同、赵括、赵婴,赵衰死后,赵盾成为继承人,权倾朝野,赵同、赵括、赵婴三兄弟也各被封为大夫,所以赵氏在文公、襄公、灵公、成公四朝,都是权势最大的。(其中灵公、成公两位都是赵盾一手扶起来的,晋灵公长大后荒淫无道,竟想杀了一直阻手阻脚的赵盾,后来却被赵盾的堂弟赵穿杀了,赵盾才扶立了成公。)

 

赵盾的儿子赵朔,在赵盾死后继承了赵家,并娶了晋景公的姐姐为夫人,就是赵庄姬,也叫孟姬,生下了赵武。广为流传的赵氏孤儿情节中,屠岸贾在晋景公三年杀了赵朔,并灭了赵家满门。

 

可是,《晋世家》为什么只说“诛赵同、赵括,族灭之”,赵朔和他叔赵婴呢?

 

还有大反派屠岸贾呢?

 

很遗憾,翻遍整篇《晋世家》,关于屠岸贾这个位高权重的“大夫”、“司寇”,根本就没有一字记载。

 

如果说,《晋世家》主要讲晋公室的事,赵家能略则略,也说得过去。问题是,前前后后根本没提到赵氏为什么会被灭族,“乃”字也说明,灭赵氏一族跟立赵武为赵家后人,是前后脚的事,根本不是什么十几二十年后。

 

感动全世界人民的程婴、公孙杵臼呢?

 
 

很多时候,《史记》看不懂,还是得到《春秋左传》《国语》等书里面找答案。

 

这一找,就发现《史记》真有问题了。

 

《晋世家》里面所说的晋景公十七年,正是鲁成公八年(前583),这一年,《春秋》中有一句记载:“晋杀其大夫赵同、赵括。”《左传》对这句话的注释是:

 

晋赵庄姬为赵婴之亡故,谮之于晋侯,曰:“原、屏将为乱。”栾、郤为征。六月,晋讨赵同、赵括。武从姬氏畜于公宫。以其田与祁奚。韩厥言于晋侯曰:“成季之勋,宣孟之忠,而无后,为善者其惧矣……”乃立武,而反其田焉。

 

直接翻译过来,就是:孟姬因为叔父赵婴被迫流亡的缘故,在晋景公面前进谗言,说赵同、赵括要谋反,这话也得到了栾书等两位大夫的证明,晋景公就信了,在这年的六月杀了赵同、赵括,灭了赵氏满门。赵朔的儿子赵武跟他妈孟姬躲在公宫,所以没被杀,赵家的田地全部被分给其他大夫。大夫韩厥就对晋景公说:“赵氏对晋国一向忠心,功劳也大,现在搞到香火都绝了,这会让忠臣寒心的。”晋景公就立赵武为赵氏继承人,并把赵氏的田地都归还给他。

 

确实没有赵朔跟屠岸贾啥事,更没有什么程婴、公孙杵臼。

 

现在问题又来了:赵婴为什么会流亡?孟姬作为侄媳妇,为什么会因为这位叔父的流亡而去诬告另外两位叔父?她的丈夫赵朔哪里去了?

 

可惜,赵朔怎么死的,死于哪一年,《春秋左传》不见载,他最后一次出现,是在宣公十二年(前597),也即晋景公三年,他以晋下军统帅的身份参与著名的晋楚邲之战,此后便不见踪影。所以,最大的可能,就是赵朔早在赵氏被灭门前就死了,正常死亡,不是战死,更不是被谁所杀,否则《春秋左传》不可能不载。

 

十年后,《左传·成公四年》里面有个大瓜:“晋赵婴通于赵庄姬。”

 

成公四年即公元前587年,晋景公十三年,这一年,赵婴跟他侄媳妇、也就是赵朔的夫人孟姬通奸。

 

赵氏发生这样的事,可是家族丑事,所以,第二年,《左传》里又记着:“五年春,原、屏放诸齐。”

 

“原”就是赵同,“屏”就是赵括(因封地而得名),赵家这兄弟俩怕家丑外扬,将弟弟赵婴放逐到齐国去(所以赵婴又被称为赵婴齐,这事也能证明赵朔早在此前死了)

 

综上,这完全就是一起乱伦引发的灭门案:赵朔死后N年,孟姬耐不住寂寞,跟她小叔父赵婴通奸,事发,其他两位叔父赵同、赵括怕家丑外扬,就将赵婴放逐到齐国去。这惹怒了孟姬,就跑到晋景公面前诬告这两位叔父,再加上早就看赵家专权不满的其他大夫作伪证,晋景公就信了,杀了赵同和赵括,灭了赵家满门,只有赵朔的儿子赵武因为是孟姬生的,跟母亲一起躲在宫里而没被杀。在韩厥的劝说下,晋景公很快立赵武为赵家继承人。

 

就这样?

 

就这样。

 

历史是不是很无趣?

 

历史是不是很有趣?

 

清代史学家赵翼,在其著作《陔余丛考》也举了《国语》中一些旁证,质疑广为流传的赵氏孤儿故事,说司马迁“一手所著书已自相矛盾,益可见屠岸贾之事出于无稽,而迁之采摭荒诞不足凭也。《史记》诸世家,多取《左传》《国语》以为文,独此一事,不用二书,而独取异说,而不自知其牴牾,信乎好奇之过也”!

 

“独取异说”,导致“自相矛盾”,这都是司马迁好奇害死史造成的。

 

清代另一史学家梁玉绳,在《史记志疑》中提到赵氏孤儿案时,如是说:“匿孤报德,视死如归,乃战国侠士刺客所为,春秋之世无此风俗。则斯事固妄诞不可信。而所谓屠岸贾、程婴、杵臼,恐亦无其人也。”

 

第三次划重点:没有屠岸贾,没有程婴,没有公孙杵臼。

 

整件事从头到尾,只不过是赵家媳妇孟姬在兴风作浪;那些感动得你热泪盈眶的情节,只不是历史虚无主义在造孽。

 

那么,作为严肃史书,司马迁为什么要这样的“虚无”?

 

客观的原因,是六国史书都被一把秦火烧光,能用的文献极少,那时又没有考古发现可作佐证,有时候,为了充实史料,太史公就只好道听途说,甚至亲自加工。再加上,赵氏孤儿的传说,应该是从战国开始流传的,这么精彩的故事,不用上太可惜了,于是,太史公便不惜自己打自己的脸。

 

别忘了,《史记》有一美誉,叫“无韵之离骚”,它的文学价值,不在史学价值之下。

 

所以,既然《史记》可以,《赵氏孤儿大报仇》可以,《东周列国志》可以,你还一定要指证“切腹救赵”很虚无吗?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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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太监的历史意义

 

 

余少镭 现代聊斋余少镭 5 day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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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史十大太监”有几个版本,基本不见鱼朝恩上榜。但在中唐,他的影响力,可不在李辅国和高力士之下。

 

巧的是,他也是四川的,泸州人。

 

鱼朝恩走上历史舞台,是在唐玄宗天宝末年。唐玄宗李隆基虽然是个很文艺的风流皇帝,上位前期在政治上还算颇有建树,也拨乱反正励精图治什么的,开创了著名的“开元盛世”。

 

就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为了不辜负这个美好的时代,鱼朝恩“引刀成一快”,净身进宫当了太监。因为“善宣纳诏令”(《新唐书·鱼朝恩传》),也就是口齿伶俐、字正腔圆之意,以太监的身份被封“给事黄门”,成为皇帝近侍。

 

不料,唐玄宗乐极生悲,爱美人而失江山,安史之乱爆发,长安被攻陷,鱼朝恩跟着唐玄宗仓惶出逃,到了“国家五星级景点”马嵬坡,太子李亨密谋发动兵变,鱼朝恩审时度势,选择站在李亨一边,得到李亨的信任。

 

杨玉环被勒死后,玄宗父子分道扬镳,玄宗往西南奔成都,太子则北上灵武(今属宁夏),鱼朝恩自然是跟着太子李亨北上。

 

这一次,鱼公公又押对宝了。李亨到了灵武没多久,就被拥立为新皇帝,即唐肃宗,然后给了他爹李隆基一个“太上皇”的虚名。

 

鱼朝恩也就跟着飞黄腾达起来,一点也不懂军事的他,先是被任命为大将李光进的监军,后又连升几级,第二年,唐肃宗命郭子仪、李光弼等九位节度使带兵收复长安和洛阳,为了不让哪一位节度使独揽军权,不设统帅,却任命鱼公公为“观军容宣慰处置使”,简称观军容使。

 

这是一个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的官名,听起来好像只是去“看阅兵”的闲职,其实权力大得很,因为是皇帝特使,相当于总监军,负责统领九个节度使共几十万大军,生死予夺,大权在握。

 

一个不懂军事的太监去统领大军,结果可想而知,唐军在跟安史大军的几次正面硬刚中,因为鱼朝恩的瞎掺和,连续落败,鱼朝恩捡得一条命,逃回陕州,甩锅给郭子仪等人。

 

郭子仪被夺了兵权,鱼朝恩则仗着肃宗的宠信,依然当他的“观军容使”,甚至让他直接统领禁军。

 
 

有权了,还需要有文化装点门面,这也是鱼公公们的标配。《旧唐书·鱼朝恩传》说他统领神策军后:

 

时引腐儒及轻薄文士于门下,讲授经籍,作为文章,粗能把笔释义,乃大言于朝士之中,自谓有文武才干,以邀恩宠。

 

就是经常招引一些擅长跪舔的文人到门下“研究国学”,写些鸡汤类的读经心得,然后就在朝廷中吹自己文武全才,以期得到皇帝更多恩宠。

 

别说,效果还是有的,“上优遇之,加判国子监事”,差不多身兼教育部长了。

 

得势便猖狂,鱼朝恩一直把郭子仪当死对头,甩锅给郭导致郭被撤职后,还不满足,又干了一票更狠的:扒了郭家祖坟。

 

唐肃宗死后,太子李豫继位,是为唐代宗。唐代宗想起用郭子仪,鱼朝恩不断从中作梗。第二年,吐蕃进攻长安,唐代宗出逃,还是靠郭子仪起兵勤王才解围救驾。这下子鱼朝恩再也阻止不了皇帝起用郭子仪了,刚好他最信任的一个风水师又对他说,郭子仪一直在堵您的官运。鱼朝恩一怒之下,就把郭子仪的祖坟给扒了。

 

“(郭子仪)破吐蕃灵州,而朝恩使人发其父墓,盗未得。”(《新唐书·郭子仪传》)

 

唐代宗召郭子仪进京,朝野都担心郭子仪在遭受此奇耻大辱后会起兵造反。没想到,郭子仪不但没造反,当皇帝慰问他时,他竟然哭着说:“臣久主兵,不能禁士残人之墓,人今发先臣墓,此天谴,非人患也。”

 

我一直带兵打仗,无法避免手下士兵们破坏别人祖坟,今天我家祖坟被扒,这是报应,是天谴,非人祸,算了。

 

《新唐书·鱼朝恩传》中则说:“既数毁郭子仪,不见听,乃遣盗发其先冢,子仪诡辞自解,以安众疑。”

 

“诡辞自解”四字,精准至极,毕竟,姜还是老的辣。

 

鱼朝恩虽然一手遮天,对军权在握的郭子仪还是有点忌惮的,听说郭子仪在皇帝面前对他无半句怨言,想趁机拉拢他,便派人去请郭子仪吃饭。宰相元载闻知,提醒郭说,鱼朝恩可能还要害你。郭子仪不在乎,只带十几个家奴去赴宴,还掏心掏肺把一切都告诉鱼朝恩,包括别人对他的提醒,最后说,我敢来,就是不信你会害我。

 

鱼朝恩也当面表示了感激,说如果不是您厚道,怎么可能不怀疑我。

 

一个是著名大将,一个是著名太监,虽然内心都恨不得对方死,却因为互相忌惮,表面上还得握手言欢,为大唐谱写了一曲和谐的赞歌。

 

就这样,押对了宝,站对了队,有皇帝的纵容,鱼朝恩一直胡作非为,还是能逢凶化吉,像坐火箭般,从一个小太监一路飞升到郑国公,权倾朝野。

 

但很快,他的好运就用完了。

 

主要是得罪太多人,把文武百官甚至皇帝都不放在眼里。

 

到什么程度呢?

 

朝廷裁决,朝恩或不预者,辄怒曰:“天下事有不由我乎!”帝闻,不喜。(《新唐书·鱼朝恩传》)

 

朝廷上讨论、决议的事,如果事先没向他汇报,他就怒了,说:“天下难道还有我不能拍板的事吗?”

 

《旧唐书·鱼朝恩传》说:“上以朝恩太横,亦恶之。”

 

求唐代宗此时的心理阴影面积。

 

得意猖狂到了极点,皇帝也开始讨厌他,结果,像一张厕纸一样用完就扔,就是鱼公公们逃不了的宿命。

 

所以鱼朝恩最后死得很惨。

 

唐代宗大历四年(公元769年)冬天,忍鱼朝恩很久的宰相元载,察言观色,看出皇帝对鱼朝恩不止一次“不喜”、“不悦”,遂“乘间密奏朝恩专权不轨,请除之”(《旧唐书·元载传》),唐代宗担心鱼势力太大,杀不了反为其害,元载说这事全权交给我,包妥,于是唐代宗就同意了。

 

接下来元载的一系列动作,颇像《三国演义》里王允杀董卓,只是没用美人计。

 

鱼朝恩有两个亲信武将,一个叫皇甫温,一个叫周皓,因为知道仇家过多,鱼朝恩平时上朝,“尝从武士百人自卫,皓统之,而温握兵在外”(《新唐书·鱼朝恩传》)。就是由周皓带一百武士贴身护卫,皇甫温则带兵在宫殿外守着,双保险。

 

元载就从此下手,以重金买通皇甫温和周皓,还利用宰相的权力,把皇甫温升为凤翔节度使,让皇甫温感激莫名。接着,元载就跟周皓合谋怎么除掉鱼朝恩。

 

一切安排妥当,大历五年寒食这天,代宗循例在宫中摆宴请百官。宴会结束后,代宗让鱼朝恩留下来商量要事,鱼不知是计,就留了下来,于是,“帝责其异图,朝恩自辩悖傲,皓与左右禽缢之,死年四十九,外无知者”。

 

代宗当面斥责鱼朝恩有异心,鱼傲慢惯了,一点不给皇帝面子,当场怼了回去,这时,他的亲信周皓突然出手,跟手下一拥而上把鱼拿住,用绳子活活勒死。事后,代宗再对外宣称,鱼朝恩已“奉诏投缢”,就是被下旨赐自杀。

 

这是《新唐书》的说法,《旧唐书》则说,鱼朝恩在寒食节那天当面顶撞代宗之后,“是日朝恩还第,自经而卒”。回府后自杀的。

 

两相对比,应该还是《新唐书》更合逻辑一些。这么一个把皇帝都不放在眼里的大太监,如果能安全回到自己府上,怎么可能乖乖自杀。

 

皇帝+宰相用这样的办法杀一个权阉,用今天的话来说,那是完全的践踏了大唐法律,可《太平广记》说:“及朝恩被杀,天下无不快焉。

 

用那句名言说,他“死在老百姓的节日里”。而且没人会质疑,杀鱼朝恩是否经过法律程序,或者是否符合程序正义。

 

讽刺的是,鱼朝恩死后,元载也膨胀起来,居功自傲,成为新鱼朝恩,最后落得跟鱼一样的下场。

 

这充分证明,皇权制度下,皇帝不管以什么名义、什么手段杀哪一个奴才,都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鱼朝恩们前仆后继,是杀也杀不完的。

 

也就是说,杀一个鱼朝恩这样的太监,对乱世中的苦难百姓来说,没什么实质意义。但每次看到鱼公公们的下场,依然还是“天下无不快焉”,为什么?

 

答案自在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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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私产的理论,中国早就有了

余少镭 现代聊斋余少镭 6 day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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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如果您看过,不奇怪,只是因某种原因,你懂的。后面改了,希望能留存下来。

 

事情还得从著名的“弦高退秦师”讲起。

 

公元前627年,秦国突然派出一支超过三百乘的军队,长途跋涉偷袭郑国。

 

三年前,还在蜜月期的秦晋联合攻郑,亡国在即的郑国派出说客烛之武,凭三寸不烂之舌,说动秦穆公退兵,拆散了秦晋之好。秦退兵前,还留下一支兵马,号称协助郑国守城。

 

这一次,正是守城的秦将派人回国说,郑国的守兵都听我们的,国君如果派兵再来攻,我们里应外合,拿下郑国不费吹灰之力。于是,秦穆公不顾大臣苦谏,悍然出兵。

 

没想到,秦军挺进到郑国边境时,又被一位郑国商人三言两语给吓退了。

 

郑国牛贩子弦高,赶着一群牛准备到周都去卖,突遇秦军,知道秦军正要去偷袭自己的国家,灵机一动,迎上前去,献上十二头牛,说鄙国君听说秦师要来,冒昧派我先来劳军,鄙国虽是发展中国家,但贵军远来,我们愿意竭诚相待,保证贵军吃好喝好。

 

这时候,秦和郑明面上并没有撕破脸,所以,弦高只能用这样的方式警告秦军:你们的一切动向,都在我方掌控之中,小心搬石砸脚。

 

秦军主帅果然被吓到,这次远征军只有几百乘战车,打郑国只能靠偷袭,既然计划暴露,还偷袭个毛,回回回。

 

就这样,弦高用十二头牛救了自己的国家。

 

那么,他是不是也跟烛之武一样,受朝廷所托?

 

不是,这完全是一个商人自发的爱国行为。

 

春秋时期,商业开始发达,但商人身份还是有点尴尬。一方面,贸易相对自由,关税不高,也没什么限制,特别是齐桓公称霸之后,要求各国降低商业关税,方便商人进行国际贸易。另一方面,商人的政治地位又比较低,再怎么有钱,在很多国家,连乘什么样的马车都受限制(比如晋国),更不用说登堂入室参政议政了。

 

这么一来,绝大部分商人都闷声发大财,不关心政治,再加上当时“国家”概念远没深入人心,人才都可以在诸侯国之间自由流动,所以,非要用现代观念来盘点春秋时期的“爱国商人”,郑国的弦高是第一个。

 

而且不是唯一一个。

 
 

差不多在弦高退秦师四十年后,又一个郑国商人发扬爱国精神,在楚国策划了一起越狱事件。

 

事见《左传·成公三年》:“荀罃之在楚也,郑贾人有将置诸褚中以出。既谋之,未行,而楚人归之。”

 

荀罃yīng是晋国大夫,公元前597年,晋楚为了争夺郑国控制权,爆发了邲之战,晋败,前去救援的荀罃被楚军活捉,作楚囚达九年之久,一个在楚国做生意的郑国商人,绞尽脑汁想把他救出来。

 

郑国商人在楚国救晋国囚徒,爱的是哪门子的国?

 

要知道,郑是中小国家,在晋楚争霸的夹缝中生存,一直都是朝晋暮楚。作为郑人,感情上还是亲近晋国多些,毕竟都是姬姓诸侯国,同姓三分亲。邲之战虽然楚国胜了,郑不得不站楚,但内心还是诸多不情愿。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这位在楚国做生意的郑国商人,就想救出荀罃,送回晋国,为郑晋关系增加一个筹码。

 

商人的大杀器,除了钱还是钱。可以想象,郑国商人的营救计划,不外是砸钱贿赂楚国官员、狱吏等,然后把荀罃藏在装衣物的大口袋里送出来。

 

千算万算,当郑国商人疏通好一切关系,营救计划就要成功之际,晋楚达成战俘交换条件,楚王派人把荀罃送回晋国。

 

郑国商人的努力,等于是白费了。

 

那么,有没有可能,这根本就不是什么爱国行为,这位郑国商人就跟后来的卫国商人吕不韦营救秦国王孙子楚一样,觉得荀罃奇货可居,救他是一种风投,以后移民晋国就能飞黄腾达?

 

不可能,因为《左传》里写了,后来这个郑国商人到了晋国,荀罃特别感谢他,想好好报答他,就像他真的把自己救出来一样。可这些都被郑国商人拒了,理由是无功不受禄,“我是地位低下的人,不能欺诈大人物”。最后他什么都不要,离开晋国,到齐国做生意去了。

 

如果为一己之私,干嘛不要荀罃的报答?

 

跟弦高一样,这个连名字都没留下的郑国商人,其所作所为,也完全是自发的爱国行为。

 

春秋大乱战时期,这样的商人,只在郑国出现过。

 

为什么是郑国?

 

六十二年后,一次偶然的机会,郑国著名政治家子产,用言行回答了这个问题。

 

公元前526年,晋国大夫韩宣子到郑国访问。天朝上国来人,接待好是必须的,可是,韩宣子向郑国提出的一个小小要求,却被子产给拒了。

 

韩宣子有一只很贵重的玉环,但这是一对中的一只,另一只在一个郑国商人手上。他这次访郑,也想顺便要到这只玉环凑成一对,于是,聊完国事,就向郑定公提出这个要求。郑定公说,这小事,让相国子产去办就是了。

 

没想到,子产说:“非官府之守器也,寡君不知。(《左传·昭公十六年》)

 

那是百姓的私产,不是公家的器物,我们国君不知道,也无权过问。

 

堂堂一个大国权臣,向被保护的小国要一只玉环,竟然遭拒,这要搁别人早就发动战争了。不过,韩宣子还是很有风度的,没有以势压人,而是私下找到那位郑国商人,说这玉环卖给我吧。商人说,可以卖给你,但还是要先告知我们的国君和大夫。

 

没辙,韩宣子再次找到子产,说前几天你说私产无权过问,现在那位商人愿意卖给我,还是得向你申请批准,怎么着,现在可以卖吧?子产说:

 

昔我先君桓公,与商人皆出自周,庸次比耦,以艾杀此地,斩之蓬蒿藜藿,而共处之。世有盟誓,以相信也,曰:“尔无我叛,我无强贾,毋或丐夺。尔有利市宝贿,我勿与知。”恃此质誓,故能相保,以至于今。

 

当年,我们的开国之君和商人们都从周朝而来,政商团结如一人,披荆斩棘,才开辟出这块美丽的国土。历代国君跟商人订有盟约:“你们不背叛朝廷,朝廷也不强买强卖,更不会掠夺你们的财产,不干涉你们的贸易自由,你们生意该怎么做就怎么做,朝廷决不过问。”正是靠着这种相互之间的诚信,我们才跟商人共存共荣,一直到今天。

 

接下来子产又说,您想强买玉环,如果我答应,就违背了我们跟商人的契约。您这样把玉买到手,事情传开来,会失去诸侯的信任,划算吗?

 

韩宣子一听,赶紧承认错误,说自己为得到一个玉环,差点酿成大错,实在不该。

 

“尔无我叛,我无强贾,毋或丐夺。尔有利市宝贿,我勿与知。”郑国国君跟商人之间所立的盟约,双方都认真践行了,朝廷对贸易自由和私产的保护,就是弦高等郑国商人能自发爱国的原因。

 
 

两千多年后,公元1763年,在遥远的英国,一个叫威廉·皮特的人,在议会上进行了一次演讲,《论英国人个人居家安全的权利》,主旨是反对国家对酒征收消费税,其中有这么一段话:

 

即使是最穷的人,在自己的茅屋里也可以挑战国王的权威。他的屋子可能很破旧,屋顶可能摇摇欲坠,风可以吹进这所房子,雨可以打进这所房子,但是,英国国王不能踏进这所房子,他的军队也不敢跨过这破房子的门槛。

 

三年后,威廉·皮特当上英国首相。他的这段话,后来被简化为众所周知的“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

 

有人说,威廉·皮特这段话,深受百年前的英国启蒙思想家约翰·洛克的启发,洛克在他的著作《政府论》中,提出了“设立政府的目的就是为了保护私产”这一宗旨;又有人说,“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是早就流传在欧洲民间的谚语,并不是洛克或皮特的首创。

 

但不管如何,最早公开提出王权不能干涉私产的,还是中国春秋时期郑国的子产,“非官府之守器也,寡君不知”这句话,要比“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早两千两百多年。

 

可见,保护私产的普价观,并非西方专利。只是,有中国专家言之凿凿地说,英语起源于中国,却不知道为什么没有专家去论证,这些造福全世界绝大部分国家的价值观,也起源于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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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封印的巨人 -YMCK1025- 给 YMCK1025 发送悄悄话 (212 bytes) () 10/02/2021 postreply 09:0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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